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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尘肺病农民工生存现状调查报告(2018)》之尘肺病农民问题需求

 尘肺病农民问题需求


(一)查清情况

    

查清问题基本情况是解决问题的第一步。这里说的查一方面是针对“存量”的:到底有多少尘肺病患者,他们的医疗与生活上到底有什么需求;另一方面是针对“增量”的:涉尘企业的基础情况如何,粉尘危害情况如何。大爱清尘用多年实践经验画出了一个基本画像,但是由于财力、人力等多方面限制,我们的调查只是采取典型抽样的方式做了规模相对较小的调查报告,其结果可能存在偏差。


我国的尘肺病数字存在严重的“低估”。尘肺病目前患者人数众多。在中国所有职业病中,尘肺病占90%;而在尘肺病患者中,农民工又占90%。自2010年以来每年报告尘肺新发病例数均突破2万例。截至2017年,我国累计报告职业病病例95万余例,其中尘肺85万余例,占比89.8%。然而,实际人数与报告人数存在很大差异。七年来,大爱清尘在全国各地走访,发现地方政府提供的数据与实际数据的差距很大,比例往往在10倍、20倍以上。而其中一个较为有说服力的例证是,2017年1月,湖北省郧西县为加强对尘肺病农民的服务工作,安排各乡镇卫生院与县人民医院对全县疑似尘肺病农民工筛查诊断,共体检7942人,其中确诊为尘肺病者4367名;而当时县疾控中心报告的全县尘肺病总数仅为14人,差距是311倍。造成这一差异的原因与职业病诊断规定相关。基于职业病诊断鉴定规定,职业史是诊断的必要条件,而一般情况下,职业史的直接依据是劳动合同,无法诊断便不可被诊断为“尘肺病”。然而根据2016年大爱清尘的调查,尘肺病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仅为9.5%。这样大量的数字差异忽视了很大一部分尘肺病农民工的医疗与生活保障问题,摸清问题所在是一切政策制定的基础



(二)医疗保障


医疗保障包括医疗救治费用的保障、医疗器械的保障和康复计划的支持


01

医疗治疗费用


尘肺病是一种无医疗终结的职业病,需要长期医疗支持。随着病情的进展,尘肺病的症状逐渐出现并加重,主要是以呼吸系统为主的咳嗽、咳痰、胸痛、呼吸困难四大症状,以及喘息、咯血和全身症状。与此同时,患者的抵抗力明显降低,常常发生各种并发症/合并症,如呼吸系统感染、气胸、肺结核、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和慢性肺源性心脏病(肺心病)等。并发症/合并症对尘肺病的治疗、病情进展和预后康复均产生重要影响,也是患者超前死亡的直接原因。这些临床症状及并发症/合并症都需要及时进行对应治疗。为了确认病情发展情况,辨别其它并发症/合并症,定期复查也是必要的医疗手段。然而尘肺病人家庭常是贫病交加,难以支付高额的长期治疗及检查费用。


法律规定职业病的医疗保障与生活补助应以“先工伤,后民事”的原则视为工伤处理。然而,尘肺病农民工往往因难以获得对应诊断而无法取得工伤认证。正因为尘肺病属于工伤范畴,农民可以享受的新农合亦不可予以报销。我国部分地区已经出台明确政策将尘肺病纳入新农合的报销范畴中,但这样的地区不多,且利用农村财政解决城市所产生的问题本就不合理。


根据大爱清尘多年来对中国尘肺病农民救援的经验,将当下中国尘肺病患者界定为“法定尘肺病、医学尘肺病、疑似尘肺病”三种。“法定尘肺病”指的是被诊断为职业病并拿到对应诊断书者,“医学尘肺病”是经过二甲以上医院临床医学检查,影像学显示有尘肺样改变的患者,“疑似”指曾从事长时间粉尘工作有一定症状者。而“法定尘肺病、医学尘肺病”都是大爱清尘的救助范围。实际上,大爱清尘的主要救助对象是不能取得工伤待遇的“医学尘肺病”患者。他们身患尘肺病,丧失劳动能力和经济来源,却一直需要长期医疗救助支持。


根据近两三年大爱清尘的实践经验,有的地区出现了一些介于“法定尘肺病”与“医学尘肺病”之间的证明材料。2014年底,重庆市城口县对当地尘肺病人进行普查,对患者出具了一份有三位诊断医师证明,重庆市疾控中心盖章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但是由于其表格上“用人单位”名为患者家庭住址,“职业病危害接触史”明确标出是“由本人提供”,这份诊断证明书不具备作为工伤待遇认证的前提条件。类似的,陕西省商洛市有一定尘肺病人救助措施,为了保障救助措施的落实,尘肺病患者被开具“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类似于重庆市城口县,用人单位为空、或“政府救助”、或个人住址,“职业病危害接触史”为“自述”,证明书上明确标注“本证明书仅用于政府救助,不能做它用”。通过工友互证、村委会旁证等方式,尘肺病患者被出具了一份正式的“诊断证明”。经验证明,这亦是一种可以采取的证明方式。而没有工伤待遇覆盖的尘肺病人至少应得到医疗保障支撑


02

医疗器械


制氧机是很多重症尘肺病患者赖以维持生活甚至维持生存的必要性辅助医疗器械。氧疗也是临床实践中的一种治疗方式。制氧机的发放也是大爱清尘的救援板块中的重要一项。


03

康复计划


虽然尘肺病是不可逆的,但是通过综合性肺康复方案,即采取呼吸肌训练、心理干预、健康教育、合理营养等多学科综合干预措施,以期储备和改善呼吸功能,延缓病情进展,减少临床症状,减轻患者痛苦,增强患者抗病信心,最大限度地提高患者生活质量,实现带病延年的生存目标。一些国际上其他地区的例子表明,经过较好的健康管理和康复方案,尘肺病人可以达到较长的寿命并有相对不错的生活治疗。


但是目前,尘肺病的康复仍是起步阶段,大爱清尘已经依托乡镇卫生院建立了三家康复中心并持续评估并改进,距离建成一个高效的康复中心仍需要更多支持。大爱清尘期望通过实践与评估,尽早将康复中心的建设与运营管理制度化、规模化


(三)生活补助


尘肺病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情况屡屡发生。吃苦耐劳的尘肺病农民工本是一家老小生活上的顶梁柱,顶梁柱的坍塌带来的是整个家庭的困苦。根据大爱清尘2015年的调查,74.9%的尘肺病农民工不能外出劳动,甚至有25.3%的人连家务活都不能干。这导致绝大多数尘肺病农民工没有存款,74.6%的农民工有欠债。16.4%的尘肺病患者子女因其患病而辍学。生活补助对于尘肺病农民家庭而言是一项必要救助措施


针对尘肺病农民的特点,尘肺病农民家庭的生活补助需求又分为日常生活补贴、子女教育帮扶、家庭就业帮助这三部分。大爱清尘的救助项目中对助学与创业项目分别有涉及。我们认为,即使尘肺病农民工无法享受到工伤待遇,但仍应享受低额补助以维持家庭生活,赡养长辈,教育后辈。否则,这样的家庭将陷入愈贫困愈尘肺、愈尘肺愈贫困的恶性循环之中。



(四)加强预防


《中国尘肺病农民工生存状况调查报告(2016)》在现状调研的基础上,总结了以下几点尘肺病农民工务工患病的原因:


    1) 多年从事高粉尘工作及其背后的贫困

    2) 缺乏对疾病危害的认识及其原因

    3) 流动性大

    4) 以老乡关系为主的就业渠道

    5) 没有保障的民营小企业居多,缺乏防护

    6) 政府监管的缺失


我们认为,如果可以高效地解决上述问题,则尘肺病新增的态势可得到一定程度上的缓解。同时要注意的是,一些小型企业因企业主、负责人相关知识匮乏,资金有限,难以保障防护措施和防护计划的落实,对于这些企业应当给予一定帮助。整体而言,加强企业预防措施及计划的推动、加大宣传、推动个人防护设施落实、推进健康检查、保障监管到位是解决尘肺病预防的几项重要板块。


大爱清尘于2015年底与贵州省遵义市湄潭县达成合作,希望在湄潭县用五年时间建成消除新发尘肺病试点县。在“湄潭县消除新发尘肺病五年行动计划”中,总目标是:确保全县尘肺病患者健康档案得到健全;确保全县所有涉尘企业作业场所粉尘达标;确保全县人民知晓尘肺病危害;确保全县所有涉尘企业从业人员得到有效防护;确保全县所有尘肺病患者得到有效救治。同时针对这一计划建立专门领导小组,明确各项任务分工。大爱清尘在湄潭设立了遵义工作站专门协助政府推动这一计划的完成。



参考文献

[1] 李德鸿.不要把尘肺病防治引入歧途[J].环境与职业医学,2018,35(4):283-285.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2017年我国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统计公报[EB/OB][2018-06-12]

[3] 毛翎, 彭莉君, 王焕强. 尘肺病治疗中国专家共识(2018年版)[J]. 环境与职业医学, 2018(8).

[4] 中共湄潭县委办公室. 湄党办发[2016]53号. 中共湄潭县委办公室 湄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湄潭县消除新发尘肺病五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2016-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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