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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节护林防火倡议书:文明祭祀防山火,绿水青山我爱护
一年一度的清明节是我国缅怀先人、扫墓祭祖的传统节日。受传统习俗的影响,每年清明节期间,因上坟焚香、烧纸、燃香烛、放鞭炮等野外用火引发的森林火灾事件时有发生,给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危害。为有效防止清明节期间因上坟祭祀用火引发森林火灾,确保清明平安,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向社会各界组织、团体及广大人民群众发出倡议:
一、维护生态安全,增强防火意识。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是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基础。“一点星星火,可毁万亩林”,森林火灾是一种发生面广,突发性强,危害性大,处置救助极为困难的自然灾害,不仅可能把多年的生态建设成果和几代人艰苦努力培植的林产业毁于一旦,甚至烧毁村庄,造成人员伤亡。随着生态建设和保护力度加大,森林面积大幅增长,加之全球气候异常,发生森林火灾的机率高,并呈上升趋势,森林火灾严重危害生态系统安全,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增强防范意识,严防森林火灾,建设绿色家园是全社会和每个公民的共同愿望。
二、自觉移风易俗,倡导文明祭扫。“思亲莫使烟火扰,文明平安祭先人”。我们在尊重祭祖习俗的同时,更呼唤文明祭祀新风尚。要以平安为本,坚持从我做起,自觉摒弃上坟烧纸、燃香烛、放鞭炮等祭祀用火习惯,树立文明平安祭扫新观念,倡导以献一束花、敬一杯酒、植一棵树、清扫一次墓碑以及网上祭祀等无烟祭扫方式,把祭奠先人的传统习俗和良好愿望用更加环保、健康、安全的方式进行表达,不断提高和丰富个人精神文化内涵,弘扬社会主义新风正气。
三、加强自我约束,减少火灾隐患。自觉遵守森林高火险期规定,不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不在森林防火区域吸烟、焚香、燃烛、烧纸、野炊和燃放烟花炮竹、孔明灯,竭力减少森林火灾隐患;加强留守老人和未成年人的教育引导,防止失火;采取有效措施管住痴、呆、聋、哑、精神病等特殊人员,防止监护不力引发森林火灾。
塑造表里山河生态美好的壮丽形象需要你我共同努力,绿色家园需要全社会精心呵护,让我们携起手来,履行好严防森林火灾的责任和义务,让森林火灾失去肆虐人类美好家园的机会,让逝者和生者都享有绿水青山,让越来越丰富的森林资源惠及全社会。
来源 | 山西省森林公安局 山西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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