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平遥确诊病例生活就诊轨迹!柳林未发生新冠肺炎疫情……

山西省卫健委 山西广播电视台 2021-08-03

病例1:男,29岁,现住址为晋中市平遥县杜家庄乡闫长头村。
2020年1月22日乘坐武昌-石家庄Z162车次(7车厢)到达石家庄,随后乘坐出租车到石家庄北站,换乘石家庄北-平遥K609车次(10车厢007中铺)到达平遥,之后乘私家车回到家。患者长期在武汉生活。
2020年1月23日分别到雷某家(宁固镇油房堡村)和郝某家(宁固镇岳封村)。
2020年1月24日到本村的同庆小卖铺购物,晚上在其家中分别与本村朋友、同学见面。
2020年1月25日~2月8日与家人同住一个院子,未外出。
2020年2月8日由救护车送到平遥县集中隔离点进行隔离医学观察。
2020年2月15确定为无症状感染者,随即从集中隔离点转到平遥县人民医院住院。
2020年2月24出现发热症状,诊断为确诊病例。
 
                           山西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25日



截至2020年2月24日24时,根据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的山西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情况,我县未发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 


柳林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2020年2月25日


      据了解,近日,河北邯郸市魏县新冠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排查组向柳林县传递魏县籍在柳人员有关情况的函。

函中说明,魏县籍的夫妇二人现在在柳林县陈家湾乡狮尾沟从事废品收购行业的,他们曾与魏县籍一名确诊为新冠肺炎的华某亮有过密切接触,且其密切接触的在魏部分亲友也有发热症状。

      据小编了解得知,此类情况就是属于流行病学调查的一个环节,也是疫情防控需要采取措施的一种方式,被通报所在地会按照疫情防控需要,对有关密切接触者以及其新产生的密切接触者进行相应调查了解并采取相关措施。按照通常做法,会对密切接触者采取隔离观察措施。具体情况本台记者正在了解中。
如确有和函中所提及两位人士有密切接触,应该在加强自身防护的基础上,及时和所在地疾控部门取得联系并按照要求采取相应措施
特别提醒:请不要把此类情况等同于确诊、疑似等疫情信息传播!更不能把属于政府内部流转的函件(包括有关人士身份证电话等信息)在互联网上公开发布。这类行为还有可能会触犯其他违法行为!

推荐阅读

重要!省委第十五次专题部署

刚刚,山西新增1例确诊!退休“厅官”不服从集中隔离降为调研员

上午九点开始!太原等五市线上预约买口罩!

山西健康码来了!一次申报全省通用

注意!疫情防控 这些行为明令禁止

和病房连线!患者讲述:我的病症由重转轻

中西医专家“云会诊” 传递“山西药方”

方案来了!山西这样分区分级响应做防控! 

32项措施很具体!全省服务业复工复业防控指南出台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