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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规定了!终身追责!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国资委联合印发
《省属企业违规经营投资与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实施办法》明确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违反规定,在经营投资和重大决策中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或其他严重不良后果,无论责任人是否在岗、离岗或退休,经调查核实和责任认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详见附件)
《省管企业领导人员任职和公务回避管理办法(试行)》围绕企业领导人员任职、从业中的敏感点,坚持关口前移,在制度层面主动构建预防机制,积极营造公平公正的人才发展环境。《办法》明确了对违反回避规定要进行严格的责任追究,体现了严管的导向,为在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中,企业领导人员不踩红线,守好底线,坚决落实“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提供了清晰的制度遵循。
(山西综合广播全媒体记者徐敏报道)
经省委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近日,中共山西省纪委机关、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中共山西省国资委委员会联合印发了《山西省省属企业违规经营投资与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实施办法》,现予公布。
来源 | 山西国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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