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
朔州市部分乡级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
(晋政函〔2021〕33号)
同意朔城区撤销福善庄乡,分别并入贾庄乡、南榆林乡、滋润乡。
将原福善庄乡的大岱堡、长润、下水、黄水河、辛村、东小寨、里林庄、小坝、计庄、福善庄、小岱堡11个村委会划归贾庄乡管辖;将南辛庄、北辛庄2个村委会划归南榆林乡管辖;将安子、西郡、桑干河3个村委会划归滋润乡管辖。同意平鲁区撤销下木角乡,整建制并入下水头乡。
以原下木角乡和原下水头乡的行政区域为下水头乡的行政区域,乡人民政府驻另山村。 同意山阴县撤销张家庄乡、后所乡,合并设立广武镇。以原张家庄乡和原后所乡的行政区域为广武镇的行政区域,镇人民政府驻后所村。同意右玉县撤销白头里乡,分别并入新城镇、威远镇、元堡子镇。将原白头里乡的野场、白头里、周鱼、庞家堡、东史、杨村6个村委会划归新城镇管辖;将滴水沿、西史2个村委会划归威远镇管辖;将马莲滩、赵官屯、康村、北花园、张化5个村委会划归元堡子镇管辖。同意右玉县撤销丁家窑乡,分别并入杨千河乡、威远镇。
将原丁家窑乡的丁家窑、前鹰卧山、青草湾、石仁湾、云石堡、前窑子、大沙口7个村委会划归杨千河乡管辖;
将前胡彩沟、常坪窑、白家窑3个村委会划归威远镇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