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的是通达城市的各地区,供城市内交通运输及行人使用,便于居民生活、工作及文化娱乐活动,并与市外道路连接负担着对外交通的道路。城市道路,按其在道路网中的地位、交通功能以及对沿线的服务功能等,分为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及支路等4类。
根据《城市道路工程技术规范》(住建部制定)有关规定,城市道路应为人员、车辆提供满足预期的通行能力、承载能力、安全控制要求及抗灾减灾能力的道路、桥涵、隧道等构筑物及设施。从这个定义来看,这里的城市道路属于大的概念,包括了分类管理名录序号172城市道路和173城市桥梁、隧道两个环评类别。
从名录可以看出,在生态环境部门看来,城市桥梁、隧道,对环境影响(噪声、生态)较大,所以从城市道路中单列出来,全部都编制报告表。换言之,如果只是新建城市支路或扩建干路,可以豁免或填报登记表,但如果上述建设内容涉及到了桥梁或隧道,则应作为复合型项目,编制报告表。
指的是技术条件和设施符合国家标准或部标准的公路。公路,从字面理解,就是公用之路,相对与城市道路来说,有使用者较为单一(主要以客车、货车为主)、景观要求较低(主要以减少行车疲劳、视野舒适为主)、里程较长、收费(如高速公路)等特点。
根据《公路工程技术标准》(交通部制定)有关规定,按公路的使用任务、功能和流量划分,可分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三级公路、四级公路等五个等级,这种叫功能型等级划分方式。另外还有一种叫行政级别型划分方式,可以分为国道、省道、县道。从环评角度,为了区别公路对环境的影响,一般按功能型等级进行划分,也就是分类管理名录中的序号157等级公路。相比城市道路,名录特别指出了,等级公路涉及环境敏感区的1公里及以上的桥梁、隧道要编制报告书,这也间接说明了等级公路一般会经过城市的外围,涉及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的几率比较大。另外,还有一个比较简易的判定方法,建设单位或主管部门是建设局的,为城市道路,建设单位或主管单位是交通局的,是为等级公路(如高速公路)。不过,现在机构改革后,广州等城市,把所有的路都已给到交通局建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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