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大公国际与成都市签署合作框架协议 共同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2016-12-14 大公


12月9日,大公国际与成都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合作框架协议签约仪式在天府新城会议中心举行,大公国际信用评级集团董事长关建中、成都市市委副书记、代市长罗强、成都市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朱志宏等领导出席签约仪式

此次,大公国际与成都市人民政府签署了《成都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合作框架协议》;大公国际与成都工投集团签署了《大公成都信用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设立协议书》。

两项合作协议的签署标志着大公国际信用评级集团与四川省成都市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面达成了战略性合作框架,双方将共同努力把成都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事业推向新的高度。

大公国际信用评级集团是世界知名信用评级机构,也是专业性信用信息服务机构,多年来积极倡导“政府+信用信息服务机构”模式进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并已在宁波市、无锡市、都江堰市、伊春市、扬中市、宿迁市获得成功。成都市是中国西南地区的科技、商贸、金融中心和交通枢纽,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面一直走在全国前列,是全国11个创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之一,也是西部地区唯一获批的城市。此次大公与成都的合作可谓强强联合,将对全国范围内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起到引领示范作用。

在大公国际信用评级集团董事长关建中撰写的《中国信用体系建设蓝图》一书中,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主体有过专门论述。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主体是指,承担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责任主体、服务主体、行为主体。政府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责任主体、信用信息服务机构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专业服务主体、社会成员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行为主体。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事业中,政府的责任是打造制度和社会环境,信用信息服务机构的责任是提供质量与效率统一的信用信息服务。后者是前者的专业助手。需要设立独立第三方机构主导、政府参股的区域信用信息服务机构。

此次大公成都信用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的设立正是这一重要思想的实践和落地。大公国际与成都市的合作是“政府+信用信息服务机构”模式先进性和生命力的体现。

推荐阅读

从蓝图到实践

大公资产证券化评级 助力商业保理业破解再融资难题

信用管理铸就安全互金平台

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制度保障

信用体系建设要有新突破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