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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单位名单出炉,这些地方和高校入选了!

教育部新闻办 微言教育 2019-11-23


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通知,公布了首批“三全育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单位名单,决定开展第二批“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工作。


首批名单都有谁?第二批试点如何申请?随教育小微一起看↓↓↓



首批“三全育人”

综合改革试点单位名单公布


首批“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建设周期为2年,自2018年10月至2020年10月。首批共遴选产生5个“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区、10个“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50个“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院(系),具体名单如下↓↓↓



还有这些工作安排和要求↓↓↓


一、扎实开展试点。“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单位要围绕教思政厅函〔2018〕15号文件所列建设任务和建设标准,推动实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强化领导体制,完善统筹协调机制,创新实施体系,加大保障力度,改进评价管理规范,整合各方育人资源,构建一体化育人体系,形成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格局。

  

二、加强考核评估。坚持目标管理和过程管理相结合,第一年试点单位应按申请书确定的计划与目标,提交中期书面进展报告。两年试点周期结束后,提交试点工作总结报告。试点期间,教育部组织专家组不定期对试点单位进行实地评估督导。

  

三、严格经费管理。建设周期内,教育部统一划拨专项工作经费。各试点单位要严格执行《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教财〔2018〕13号)及有关财务管理规定,对工作经费严格管理、专款专用,不得用于“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无关的开支。



第二批“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

工作开展


第二批“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工作

也要开展啦

试点如何申请?

有哪些注意事项?

随教育小微一起看↓↓↓


试点申请


1. 意向征集。采取自愿申请方式,面向各地各高校征集试点意向。有试点意向单位需按照《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纲要》总体要求,填写《“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申请书》(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查看),提交试点申请。

  

2. 申报数量。各省(区、市)教育工作部门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可申报试点区,同时负责组织本地区地方高校试点高校和试点院(系)的申报遴选工作。本地区地方高校30所以下的限报试点高校和试点院(系)各1个,31—70所的限报各2个,超过70所的限报各3个。教育部直属高校、其他部委属高校和部省合建高校可直接申报试点高校,同时负责组织本校试点院(系)的遴选申报工作,每校限报1个试点院(系)。

  

3. 申报方式。请各申报单位于2018年10月23日至11月9日登录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网(www.sizhengwang.cn)“高校思政工作申报系统”,在线填写项目基本信息,上传《“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申请书》及主要支撑材料电子版(操作指南见附件2),同时将申请书及主要支撑材料纸质版一份,于2018年11月9日前寄送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

  

4. 注意事项。(1)已申报第一批试点但未纳入试点范围的单位,可直接申请列为第二批申报单位,计入各单位第二批申报名额,可不再报送材料,首批“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单位名单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首批“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单位名单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18〕36号);(2)已纳入第一批试点范围的单位,不再参与第二批试点申报(含第一批试点院系所属高校)。


试点遴选


按照“重点突破、标准引领、数量从严、质量从优”的原则,从工作基础、能力意向、条件保障等角度,通过专家论证等方式,择优确定第二批委托开展试点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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