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法律人"崩溃"的假通缉令,却使无数人倾家荡产!
据报道,各地仍有不少人遭受假冒“公检法”机关的诈骗,不仅造成财产损失,而且严重影响公检法机关形象。
其实,骗子的手段实在是很低级,漏洞百出,所利用的仅仅是大家对公检法的不熟悉。今天公众号在网上搜到一些“假通缉令”,和大家一起来识别其中的种种错漏,一起掀开骗子的底裤,看看他们的手段有多么地拙劣!
拙劣一、主体错误
讲解:根据法律规定,只有公安机关有权发布通缉令,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单位、组织和个人都无权发布。人民检察院在自侦案件中,需要追捕在逃犯罪嫌疑人时,经检察长批准,作出通缉决定后,通知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发布通缉令。
拙劣二、名称错误
讲解:人民检察院共分四级,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最高人民检察院,以下分别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分院,自治州和省辖市的人民检察院;县、市、自治县和市辖区人民检察院;以及专门人民检察院主要包括军事检察院、铁路运输检察院。也就是说最高人民检察院是全国层级的检察院,全国唯有一家,别无分店,当然也就不存在“上海市最高人民检察院”,骗子之所以要加上“最高”两个字,无非是要制造“权威”的气氛。
拙劣三、公章错误
讲解:检察院的印章中间部分并非五星,而是国徽。
根据法律规定,下列机构的印章应当刻有国徽图案:
(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工作委员会,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各直属机构,国务院办公厅以及国务院规定应当使用刻有国徽图案印章的办事机构,中央军事委员会办公厅以及中央军事委员会规定应当使用刻有国徽图案印章的其他机构;
(三)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专门人民法院,专门人民检察院;
(四)国家驻外使馆,领馆和其他外交代表机构.
拙劣四、文书错误
讲解:逮捕通常文书是《逮捕决定书》、《批准逮捕决定书》、《逮捕证》等,但并不会有《刑事逮捕命令》这一称呼。
拙劣五、机构错误
讲解: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包括控告、申诉检察机构、反贪污贿赂检察机构、渎职侵权检察机构、侦查监督机构、刑事公诉机构、监所检察机构、民事、行政检察机构、职务犯罪预防机构、法律、政策研究机构、政治人事部门、行政管理部门、财物管理部门等等。却绝对没有执行处。
拙劣六、职务错误
讲解:虽然我们经常称呼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为“检察官”,但正规文书中他们并不自称“检察官”,而是自称为“检察员”。
拙劣七、对象错误
讲解:人民法院只有“院长”,并没有检察长,检察长是检察院的领导,将法院与检察长混搭,也是够够的了,而且居然把“曹建明”写成了“曹建民”,骗子,你能不能稍微上点心。
后记:请记住,中国已进入法治社会,任何部门办案都有完整的程序。要你登录所谓公安、检察院网址,查看通缉令;要你输入银行卡号和密码;要你卸载安全防护软件;要把你的电话转接到公安、检察院;要你新开银行账户、新办理U盾;要你把电脑显示屏蒙上黑布。
这些都是诈骗伎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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