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职工被狗咬伤算工伤吗?7种被咬,结果各不同!

2017-06-26 房广庆 法务之家
新朋友点击↑↑蓝字关注我们

投稿:1950354508@qq.com;法律咨询QQ群:418338696;律师咨询:010-56455910;商务合作微信号:13910271035

来源:中国劳动保障新闻网

作者:房广庆;作者单位:陕西省城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近年来,本人在工作中遇到好多起职工被狗咬申请工伤认定的案件。这类案例情况复杂,众说纷纭,有的认为属于工伤,有的认为不属于工伤,各执一词。本人根据多年的工作接触,认为职工被狗咬的案件大体分以下几类:

第一类,职工在上下班途中被狗咬伤;

第二类,职工在上班期间被无主野狗咬伤;

第三类,职工在上班期间单位的狗咬伤;

第四类,职工在上班期间被有主狗咬伤;

第五类,职工因公外出被狗咬伤;

第六类,兽医给狗打狂犬疫苗被咬伤;

第七类,职工在上班期间逗狗被咬伤。

分析:

笔者认为此类案件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可一概而论。

本人在此谈谈自己的一些拙见:

第一类,职工在上下班途中被狗咬伤,不属于工伤。理由是,《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是列举式的规定,未明确被列入的,就无法适用这一条,不能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对于“上下班途中受到伤害”能够认定工伤的,仅列举了“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情形,被狗咬伤并未罗列其中,不在可以被认定为工伤的范畴,因此,不能被认定为工伤。 但如果能够找到狗的主人,则按《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七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规定,要求狗的主人给予必要的人身损害赔偿。

第二类,职工在上班期间被无主野狗咬伤,属于工伤。理由是,上班期间被野狗咬伤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三)款“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的情形,因此,应认定为工伤。并符合《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 “无法确定第三人”的情形,应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

第三类,职工在上班期间被单位的狗咬伤,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三)款的情形,应认定为工伤。

第四类,职工在上班期间被有主狗咬伤,也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三)款的情形,应认定为工伤。但被狗咬伤的事件自己没有过错的话,属《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第三人造成的工伤”,有权按《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七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规定,向狗的主人追偿。

第五类,职工因公外出被狗咬伤,属于工伤。理由是,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款“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的情形,因此,应认定为工伤。如果属于有主狗或无主野狗,也可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的规定办理。

第六类,兽医给狗打狂犬疫苗被咬伤,属于工伤。理由是,《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符合“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原因”三要素,应认定为工伤。因为兽医坐诊和出诊都符合三要素规定。兽医出诊,是工作场所的延伸。

第七类,职工在上班期间逗狗被咬伤,不属于工伤。理由是,《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认定为工伤须具备“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原因”三要素,缺一不能认定为工伤。逗狗被咬伤不具备“工作原因”这一要素。

总而言之,笔者认为:

不能将动物给人造成的伤害排斥在工伤认定范围之外,但也并非任何情况下的动物伤害都可算工伤。因为法律只是概括性的原则规定,不可能穷尽各种情形,需要我们本着以人为本的精神,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既不能机械理解,也不能无限扩大。


  2017最值得关注的法律公众号

↓↓↓等待您的品鉴↓↓↓

法务之家

ID:law114-com-cn


▲长按二维码“识别”关注

法务之家,中文法律门户网站。

一个独立思考的自媒体,

一个独特视角审视中国法治的平台。

喜欢这些↓↓文章,点击阅读:

▶▶工伤与民事侵权赔偿竞合的法律依据汇总及案例(今后都这么判)|2017

▶▶上班期间被领导打伤,算工伤吗?(全明白了)

▶▶上班时:茶水间烫伤、上厕所摔伤、单位篮球赛撞伤,算工伤吗?

▶▶工伤“停工留薪”的“薪”如何计算?拿走,不谢!

▶▶工伤1-10级、工亡赔偿标准+工伤认定29条规则|2017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