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未入额法官不得独立办案,法官资格及津补贴不变
7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推进司法责任制等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有关情况。数据显示,全国法官人数从改革前的21万多人锐减至12万。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注意到,有关如何安置未入额法官、缓解法院案多人少矛盾等议题再次被提及。
全国入额法官逾12万,四种渠道安置未入额者
最高法院政治部主任徐家新介绍,按照中央要求,法官员额比例应该控制在中央政法专项编制39%以内。根据中央要求,未入额法官不得独立办案。
数据显示,在改革之前,全国法官人数逾21万,此次入额人数总数仅12万。
如何安置未入额法官?徐家新坦言,经过遴选,有一批法官被选拔出来,自然会有一批法官不能入额,“需要强调的是各级法官对未入额法官要加快安置步伐,更不得以办案任务重为由让他们独立办案,这一点态度是明确的,也是不动摇的。”
徐家新介绍,目前,实践中大体有四种渠道进行安置分流:一是转任为法官助理,继续在审判业务部门协助员额法官办案。二是转任司法行政人员,到综合部门工作。三是一些年纪较大的法官从事案件评查、诉前调解等工作。四是交流到其他党政部门。
“当然,这次没有入额的法官在下次员额空缺遴选法官时,如果符合入额条件,他们还可以参加遴选入额。”徐家新表示,所有未入额法官,他们原来享有的法官资格以及津补贴保持不变。
一线办案法官人数增多,最高法四大举措解题“案多人少”
与此同时,针对法院如何处理好法官人数减少和案件数量增长之间的矛盾,徐家新表示,首先要厘清法官总体数量与一线办案法官数量之间的区别。
“员额制改革前,真正在一线办案的法官数量远远低于法官的总体数量。员额制改革过程中,要求把优秀的审判人才向审判一线集聚,并且要求入额必须办案,包括院庭长都有明确的办案数量要求。”徐家新认为,从人员的绝对数量上来看,法官的人数是少了,但是大多数法院的一线办案的法官人数是增加了。审判力量不是削弱了,而是加强了。
另一方面,自立案登记制改革推出之后,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的数量逐年攀升。针对面临“案多人少”的现实矛盾,最高法也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一是落实司法责任制,确立法官合议庭的办案主体地位,建立新型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文书的签署机制,取消了一般案件的审批程序,不搞层层审批。同时加强了以法官为核心的审判团队建设,明晰职责清单,将法官从事务性工作中解脱出来。
二是积极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充分发挥小额诉讼程序、素材程序、简易程序的制度功能,实现简案快审、精案繁审。
三是行政机关、人民调解组织等各类治理主体的作用,加强诉讼与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的有效衔接,促进纠纷诉前分流。
四是深入推进法院信息化,加快智慧法院建设,向信息化要生产力。通过智能办案辅助系统、裁判文书、智能校对系统、法官知识库支持系统等司法员工智能系统实现数据分析,多源检索、类案关联、同案类推等功能,为法官办案提供智能化支持,提升了办案效率。
近几年法官辞职数低位运行,去年减少1.77万人
另据徐家新介绍,最高法曾对2014年全国地方法院人员流动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结果显示,目前法院新进人员和减少人员数基本持平,2015年全国法院新增人员1.9万人,减少1.77万人。
“减少原因也是很复杂的,由高到低排序,包含退休、组织调动、辞职、死亡等等各种原因。”徐家新表示,单就辞职这一原因,各类人员的辞职总数占人员减少总数比例不高,仅占10%左右。具体到法官来讲,全国法官的辞职数这几年也是低位运行。现在全国法官辞职人数占全国地方法院总人数的比例,近几年一直保持在0.35%以下,“法院队伍的总体情况是比较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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