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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保姆放火案”二审辩护人委托情况的通告

2018-02-23 法务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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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杭州“保姆放火案”二审辩护人委托情况的通告

2018年2月9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杭州“保姆纵火案”宣判。判决认为莫焕晶构成放火罪,判处死刑,构成盗窃罪,判处五年有期徒刑。

莫焕晶家人随后收到了法院快递送达的书面判决书,为保证莫焕晶能够上诉,其家属为其委托了一名律师拟担任二审辩护人。

律师接受委托后于2018年2月11日前往杭州市看守所要求会见莫焕晶。但是,杭州市看守所认为该案刚刚宣判还处在上诉期,还属于一审期间(一审已经有两位法律援助律师),故此,拒绝安排律师会见。

之后,家属通过一审法律援助律师及看守所了解到莫焕晶确已提出上诉,一审上诉期也已于昨日届满。

鉴于此,为维护莫焕晶在二审期间的诉讼权利,防止莫焕晶没有辩护人的情况出现,莫焕晶父亲正式决定委托北京华一所律师仝宗锦,上海大邦所律师吴鹏彬担任莫焕晶涉嫌放火、盗窃一案二审期间的辩护人。

2018年2月23日上午,辩护人之一吴鹏彬律师持手续前往杭州市看守所要求会见莫焕晶。然而,杭州市看守所又以浙江省高级法院未前往看守所换押为由拒绝安排律师会见。

律师认为,会见只需根据刑事诉讼法持合法手续即可,法院换押与否不能限制律师的会见。看守所对律师意见不予理睬。无奈,律师只得前往杭州市检察院驻监所办公室反映情况。检察官听取了律师的情况反映,跟看守所警官进行了电话沟通后表示,会要求看守所联系办案单位尽快换押。何时会见,能否会见,今日无法作出答复。

以上为杭州“保姆纵火案”二审辩护律师委托及案件进展情况通报。律师将进一步联系办案单位,等待杭州市看守所安排会见。

该案一审期间因辩护人与法庭的冲突而广受舆论关注。律师希望二审期间,各方都能依法公开行事。律师之所以愿意担任莫焕晶辩护人,是希望公众能够了解,任何被告人都应获得充分的辩护,设置辩护制度不仅仅是为坏人说话,更重要的是可以防止司法本身的滥权及暗箱操作。我们不希望杭州看守所把该案特殊化。司法应以法为据、公开、公正,如此,罪人心服口服,公众也由此对司法愈加尊敬!

吴鹏彬律师

仝宗锦律师

2018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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