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国务院同意,各地政府纷纷下发《关于延迟企业复工上班的通知》。通知指出,除涉及国计民生的特殊行业外,各类企业不得早于2月9日24时(左右)前复工。此前的1月27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将2020年春节假期延至2月2日(农历正月初九,星期日),2月3日(星期一)起正常上班。特殊时间,员工被隔离或治疗期间,用人单位能否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如何处理?法定假期结束,员工未及时返回单位上班,用人单位能否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要求员工在家办公,在此期间发生伤害的,可否认定为工伤?就新型肺炎疫情下用工几大法律问题,华商报记者采访了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华商报记者:员工被隔离或治疗期间,用人单位能否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如何处理?赵良善律师: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2020年1月24日制定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相关规定: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并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但是,因员工存在法定过错而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及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除外。▶▶华商报记者:法定假期结束,员工未及时返回单位上班,用人单位能否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赵良善律师: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2020年1月24日制定的《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相关规定,如因员工接受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或因政府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无法提供正常劳动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规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如因非上述原因致旷工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用人单位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执行,解除劳动合同。所谓用人单位的合法规章制度是指:在程序上,公司制定规章制度首先要求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公司在召开职工代表大会讨论规章制度时,应当做专门的书面会议纪要,并就工会或职工代表的不同意见,进行平等协商,且将不同意见记录进会议纪要中,要求与会人员就会议纪要签字;规章制度已经制定的情况下,还应当将之向单位全体劳动者进行公示(公示的具体措施可以在公共空间通道等明显的地方进行张贴,以书面文件、员工手册的形式下发到各个部门要求员工签字确认已知悉,在书面劳动合同中写进规章制度等等方式。)▶▶华商报记者:员工被隔离、医学观察期间,工资该如何发放?赵良善律师: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在隔离期间,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对被隔离人员提供生活保障;被隔离人员有工作单位的,所在单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离期间的工作报酬。”在此期间,按正常上班期间工资标准发放。▶▶华商报记者:因疫情交通管制等原因,员工无法按时返岗时,工资该如何发放?赵良善律师:建议员工和用人单位协商处理。如协商不成,可根据当地政策执行,例如,北京市发布的《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维护劳动关系稳定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劳字〔2020〕11号)规定,职工未复工时间较长的,企业经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安排职工待岗。待岗期间,企业应当按照不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基本生活费。执行工作任务的出差职工,因疫情未能及时返京期间的工资待遇由所属企业按正常工作期间工资支付。▶▶华商报记者:假期结束后,用人单位要求员工在家办公,在此期间发生伤害的,可否认定为工伤?赵良善律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司法解释相关规定,根据用人单位的安排,在家办公期间受到伤害的,认定为工伤。▶▶华商报记者:国家延长2020年春节3天假期的工资如何支付?赵良善律师: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的通知:延长假期3天(1月31日、2月1日、2月2日),因疫情防控不能休假的职工,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安排补休,未休假期的工资报酬应按照有关政策保障落实。延长的3天假期并不是法定假日,而是调休,那么在这三天假期期间,如果有人因为特殊情况正常上班的,那就要按照劳动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如在这延长的三天假期期间,职工正常上班的,那么企业可以做出两种选择:一种选择是给员工补休三天,这里所谓的补休三天是指在正常工作日补休,而不是利用周末来补休。另一种选择是不再补休,直接按照两倍工资给员工支付工资报酬。▶▶华商报记者:各类企业2月9日24时之后方可复工,自2月3日至2月9日期间的工资该如何支付?赵良善律师:结合2020年1月27日国务院办公厅通知:因疫情防控不能休假的职工,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安排补休,未休假期的工资报酬应按照有关政策保障落实。同样,如在此期间(自2月3日至2月9日),员工正常上班的,企业可以做出两种选择:一种选择是给员工补休。另一种选择是不再补休,直接按照两倍工资给员工支付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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