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财务人员遭遇电信诈骗,被骗298万元,看一下被骗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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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18日,世龙实业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显示,截至2020年12月31日,电信诈骗案件仍由所在地公安机关侦办中,扣除相关责任人应承担的赔偿后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238.40万元(注:责任人承担了20%比例的赔偿),并对相关直接责任人采取了调离岗位和撤职的处理。
2021年6月1日,深交所向世龙实业发出2020年年报的问询函,要求公司详细说明被诈骗过程。
2021年7月17日,世龙实业在对该问询函的回复中对电信诈骗案件细节进行了披露:
2020年5月8日上午,公司综管部职员杨东锋(以下简称“杨”)收到名为“张海清”(公司总经理名字)的电邮指示,要求其建立一内部工作群,将财务负责人拉入群内,杨在不辨真伪的情况下,按其指示建群,并将邓拉入新建的QQ工作群,群中仅有三人。
“张海清”在群中开始对邓说:“今天有笔保证金98万要打过来,你查一下工行基本户收到没有”,邓回答“工行尚未有到账记录”,“张”又说“你联系一下徐炳洪15608818278,问他合同保证金打了没有,如果没有打就就暂时不打,让他等我修改好合同后再打保证金”,邓联系过徐炳洪后回复“已联系了,徐说十分钟前已将款划入您个人账户”,“张”说“我在开会没留意,款我已收到,他已打入我私人账户了,你现在再联系一下徐总,我需要修改合同,先把保证金退给他,等合同修改后再重新打,你安排从公司账上将98万退回去,我会议结束后再补汇到公司账上”,“张”接着就给了邓“徐炳洪”的账号,邓当时完全没有任何甄别判断意识,在未经公司领导审批,未执行财务付款流程的情况下,同出纳员詹宾一同经网上银行划出公司银行资金98万元。
十几分钟后,群中“张”又说“徐总可能没有和他们的会计沟通清楚,他的会计以为合同签定成功了,又把尾款200万打给我了,你再安排一下从公司把款退回去,明天我将298万转回公司,合同还没签,先给对方留个好印象”,于是邓又没有请示领导,无视公司财务制度规定,私下自作主张,从公司账上再汇出200万元,共计支付款项298万元至“徐炳洪”账户。
当日邓一直都未曾怀疑已遭遇诈骗事项,也没有向公司财务总监和总经理汇报此事,直到晚上约9点半时,杨东锋对QQ群中的聊天记录开始质疑并致电提示邓京云,邓才警觉起过来,约10点钟打电话向张总核实有没有此事。张总接电后,意识到邓可能被诈骗,随即问财务总监胡总知道此事否?胡也不知情。张随后向公司副总经理宋总、曾总通报了情况,并安排保安部部长带领人员向江西省乐平市公安局邢侦大队报了案,同时胡总也通知农行冻结了“徐炳洪”账户,但款项早已被提现。
世龙实业在对该问询函的回复中也介绍了公司资金支付的具体审批流程以及未能有效阻止公司被电信诈骗的原因:
1、资金支付的主要审批流程
(1)日常费用支付:由相关部门办事员将相关合法单据整理,填写付款申请单,注明费用报销事项。经部门领导核实签批,报由分管公司副总核准,经财务总监审核,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再由财务部长审核后安排出纳进行相关付款处理。
(2)原材料采购款项支付:供应部根据公司月度生产经营计划,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和条件,由采购人员办理付款申请单。部门领导核实签批,分管采购的公司分管副总批准,由财务总监审核后,经总经理批准,转至财务部长审核后,安排出纳进行相关付款处理。
(3)工程项目和技改、维修等项目的款项支付:由生产部、分厂技改项目组经办人员办理付款申请单,再由生产部、分厂、技改组分管领导审核后,报公司分管副总批准,由财务总监审核后,经总经理批准,再转至财务部长审核后,转由出纳进行相关付款处理。
公司支付任何一笔款项均需由各事务的经办人员填写付款申请书,经其部门领导核实签批后,再由公司分管领导审批,财务总监审核后,由总经理批准,再由财务部长审核并按照资金计划和轻重缓急安排出纳人员完成支付程序。
2、资金支付的财务操作流程
(1)财务部长审核完成了上述付款的原始凭证和审批事项后,根据资金情况和计划安排,将符合公司资金支付内控制度的审批凭证,转交出纳人员。
(2)出纳人员审核符合公司资金支付内控制度的付款凭证后,在财务部长的安排下,进行相关付款的网银录入,由财务部长进行授权,完成款项的支付,部分银行有三级授权,即由财务总监授权,才能完成付款程序。
3、本次公司被“电信诈骗”的事项发生,主要是财务部长置公司内控管理制度不顾,思想麻痹,安全防范意识薄弱,对公司主要领导权威过于服从,同时出纳人员出于对部门领导平时的信任和威严,不顾公司内控管理制度的要求,对自己直接领导的指示,盲目执行,导致公司遭受到巨大损失。同时财务总监在日常监管中,对分管部门人员的内控制度、风险防范教育不足,被诈骗份子有机可乘。我们将加强公司制度的教育,确保公司的内控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以上资金诈骗事件,公司责成财务部门进行了深刻地反思总结,事件出现的根本原因在于财务相关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内控制度执行不坚决,未执行工作流程,缺乏起码的工作警惕性和谨慎性。针对该事项,拟对相关工作人员及财务部的处理意见:
1)财务总监胡敦国,因对分管部门人员的警示教育不足,风险防范意识薄弱,坚持制度的思想意识不强,负直接领导责任,将下半年工资薪金降低到总经理助理级别。
2)副财务总监兼财务部长邓京云,将公司制度抛诸脑后,思想上盲目服从权力,没有防范诈骗的思想意识,轻信同事,并对分管部门人员进行无原则的指示,对公司造成了极大的伤害,对被骗事件负主要责任。免去副财务总监和财务部长的职务,一并免去其在子公司的各种职务,降为科员,调离财务部,由其赔偿损失 53.64 万元。
3)出纳人员詹宾,在工作中无视公司制度,对自己的直接领导的指示盲目执行,在本事件中负有次要责任,撤销其科长职务,调离财务部,并赔偿损失3.576 万元。
4)综管部杨东锋,缺乏防骗意识,不辨真伪,处事轻率,给诈骗分子以可乘之机,在本事件中负有次要责任,降职为副科长,并赔偿损失 2.384 万元。
财务部门今后防范诈骗风险要围绕以下两个方面展开:
1)进一步完善制度,付款实行三级审核制
拥有严谨规范的制度是公司管理的关键,防范诈骗风险要从制度着手,财务付款要通过网银 U 盾实行三级审核制,进一步完善公司资金收付核算的工作制度。
2)财务人员要提高警惕,遵守公司规章制度
今后对外工作中财务人员要严格做到工作资料保密,防止诈骗犯从财务信息中寻找漏洞。在资金收付核算工作制度完善的基础上,财务人员(尤其是出纳岗)在工作中要严格遵守公司的财务制度和内控制度,坚持制度优先而非领导优先,用制度防范各种风险。牢固树立风险防范意识,保持清醒的头脑,时刻保持警觉性,提高对网络诈骗的防范意识。
上面是该公司被骗后披露的具体情况,下面我针对财务人员提点建议,以防被诈骗:
1、没有完善的资金支付审批流程的企业:财务人员在同意添加老板或公司内部人员的QQ、微信前,一定要辨清真伪。遇有领导通过短信、QQ等不见面、不听声音的聊天方式要求转账汇款的情况,不要急于汇款,一定要与当事人电话或当面确认准确无误后才可转账。暂时无法与老板、领导见面确认或电话语音确认的情况下,一定不能转账汇款。
请大家做一道测试题:
假如你是一名公司财务人员,在收到老板要你汇钱的短信后?你会......
A :不加思索,马上就办。
B :拨打电话,无人接听,还是先去汇款。
C :致电老板,核实详情后汇款。
D :没有与老板当面确认,坚决不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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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C和D,一般很难让这些诈骗分子得逞。总之,必须记住,在任何情况下,一定要尽最大可能当面与老板确认后转款,如确实暂时见不到老板,一定要致电老板确认,听到老板的声音后,确认是老板的指示,再去汇款。(注:目前还没有通过模仿老板声音而被诈骗的情况,但不保证未来不会出现,因此,通过电话确认时,一定要多问几个问题,以确认对方是老板本人。)
2、有完善的资金支付审批流程的企业:一定要认真执行审批流程,那么,对于那些诈骗以及恶意舞弊,往往是不可能成功的,因为直接掌握付款操作的人,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才能直接操作付款。世龙实业被骗,不是没有资金支付审批制度,而是制度形同虚设,对于被骗的支出并没有按照制度规定的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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