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3月20日零时起,所有国家和地区经青岛机场入境且目的地为山东省的入境人员,以及从其他口岸入境未满14天的以山东省为目的地的人员,为安全防疫起见,须集中隔离观察满14天;相关费用请自理。
二、从青岛机场入境的任何经检疫有发热、呼吸道症状的人员由120车转运到定点医疗机构进一步检测、治疗并隔离14天;其密切接触人员须送往指定的宾馆集中医学观察14天。
三、应集中隔离的入境人员,由青岛各区市轮流负责安排,实施集中隔离观察;目的地为省内其他市的入境人员,由目的地市疫情防控部门“点对点”接回;暂时无法实施“点对点”接回的就地隔离;目的地为省外的无症状且非密切接触人员,在经风险评估和检疫后可乘机继续前往目的地。
四、飞机抵达后,由海关实施检疫。目前青岛机场国际到达人数较多,高峰时检疫和行李提取时间较长,约需4至6个小时,请您耐心等待。期间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不能提供正餐,机场提供饮用水和小点心满足您的需求。
五、入境检疫和隔离观察期间,有可能对您实施采样检测,请您给予配合。
六、检疫及隔离期间出现拒绝接受医学监测、隐瞒谎报病情、擅自外出等情形,引起疫情传播或者造成传播风险的,将被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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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