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度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主任科员郭好立
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青岛市纪委监委指定,莱西市纪委监委对平度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主任科员郭好立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郭好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消费卡;违反工作纪律,多次在工作时间擅自离岗;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设立“小金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数额较大,涉嫌贪污犯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郭好立作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漠,利用公权力谋取私利,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平度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平度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郭好立开除党籍处分;由平度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莱西市监委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