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容错机制,让“小店”“小铺”轻装前行
全国两会正在进行,如何让经营主体更好拔节生长成为热议话题。全国政协委员王珂关于“在更大范围推广建立个体工商户市场行为容错机制”的建议,在业内激起不小水花。
从“违规经营拍黄瓜被罚5000元”,到“用语不规范被责令闭店整改”,一段时间以来,对“小店”“小铺”违规惩处的适当性屡屡引发争议。作为经济运行的基本细胞,个体工商户是百姓生活的直接服务者,在稳增长、促就业、惠民生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也因普遍规模小、利润薄,抗风险能力整体不高。一旦因经营失范遭受过重处罚,很容易伤了元气。从这个意义上说,建立容错机制,对于个体工商户初次违反相关规定条例且并无主观故意、未造成社会危害或危害极小的,执法部门以批评教育为主、不予实质处罚,无疑戳中了个体工商户的属性特点、经营痛点,可让“小店”“小铺”放下顾虑、轻装前行。
事实上,容错并非新政,而是与这些年稳步推进的“放管服”改革一脉相承。在优化营商环境大背景下,中央层面推出了《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等一揽子“暖政”,从登记注册服务、经营场所供给,到财税、金融等各方面给予全条件支持。在此过程中,北京、成都等地进一步尝试建立容错纠错机制,以期为经营主体营造宽松的发展氛围。比如,广告发布单位不按规定使用广告用语,企业和经营单位不按规定悬挂营业执照,小店小铺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等等,执法部门多采取教育与惩罚相结合的措施,既彰显了柔性执法的理念,也拉近了与经营主体的距离。考虑到我国个体工商户数量众多,广泛分布于各行各业,好政策在更大范围推广还需多些因地制宜的探索。
完善容错机制,不是放任不管,背后其实是服务型政府的职能定位问题。今日中国,正在法治化轨道上快速行进,一切市场活动都讲究于法有据。而且,好的营商环境犹如空气,无处不在、缺之不可,客观上也离不开法律准绳框范明界。但依法行事并不等于一罚了之,更不能以罚代管,只有真正秉持“法的精神”,实事求是帮助市场主体构建起对法规的认知、从而更好成长,才能达致良法善治的初衷。对于基层执法水平而言,这是不小考验,落地实施也不乏难点。比如,基层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如何保障容错度量标准统一;此外,建立容错机制需要一定自由裁度,权力谁来赋予,等等。不厌其细解决好细节问题,好事方能办出好效果。
今年两会,“经济增长5%左右”的发展宣言掷地有声。中国经济动能足,亿万个体工商户是澎湃大潮中的重要力量。营造宽松的发展环境,建立良善的法治环境,让它们轻装前行,未来也会更可期。
监制:张力
编辑:钱绯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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