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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余年受贿54次,涉13家俱乐部!于洪臣,一审获刑13年!

北京日报 2024-04-12


3月26日,湖北省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原中国足协副主席、中国田径协会原主席于洪臣受贿一案,对被告人于洪臣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

据庭审信息透露,2010年4月至2023年2月,于洪臣受贿54次,涉及13家俱乐部以及陈永亮等个人,非法收受共计折合人民币2254.2158万元,其中人民币350万元尚未实际收受。

于洪臣在庭审中表示:“在足球项目工作期间,我没能尽职尽责,尽心尽力投入到足球改革发展之中。没有在足球项目发展中积极发挥正能量。而是随波逐流、利欲膨胀,搞权钱交易、以权谋私。严重破坏了足球项目的公正公平,造成了足球水平停滞不前。”

“出现滑坡,在社会上产生了极其负面的影响。让喜爱足球项目的国人不断失望。严重伤害了广大人民群众对足球项目的热爱和期盼,极大地伤害了全国球迷的真挚感情,我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以我的犯罪行为作为反面的教材,反面的典型,更多地警示教育后人,不要像我一样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不要重蹈覆辙,给国家事业造成伤害。”于洪臣说。

此前报道:

于洪臣被查

中国田径协会原主席于洪臣受审

陈戌源受贿案等,今天将密集宣判!

严重破坏公平!被判无期,陈戌源:“无脸面对”


北京日报(ID:Beijing_Daily)记者 李立【转载请注明来源:北京日报微信公众号】

监制:刘昊

编辑:苏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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