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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连发9文,IPO与CDR的春天来了【附政策原文下载】

首席集团咨询专家 华彩国资透视 2022-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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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下载指南


时间

属性

序号

文件名称

6.6

核心文件

1

【第143号令】《存托凭证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试行)》

2

【第142号令】《关于修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管理办法〉的决定》

3

【第141号令】《关于修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管理办法〉的决定》

配套文件

1

【第11号公告】《保荐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

证尽职调查工作实施规定》

2

【第12号公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

则第22号——创新试点红筹企业财务报告信息特别规

定(试行)》

3

【第13号公告】《试点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

证并上市监管工作实施办法》

4

【第14号公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

则第23号——试点红筹企业公开发行存托凭证招股说

明书内容与格式指引》

5

【第15号公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

格式准则第40号——试点红筹企业公开发行存托凭证

并上市申请文件》

6

【第16号公告】《中国证监会科技创新咨询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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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6日,中国证监会连续发布《存托凭证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等9个文件(3个核心文件,6个人配套文件),明确了存托凭证的法律适用和基本监管原则,对存托凭证的发行、上市、交易、信息披露制度等作出了具体安排。这一系列制度的发布实施,为创新企业在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做好了制度安排,意味着创新试点企业的基础框架基本搭建完毕。这意味着创新型企业境内上市又多了一条新路径,对于未来境内创新企业IPO与CDR“独角兽”的打造均有很大的助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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