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男子平安夜坠楼砸死两名女性路人!两人系高三女生

宣克炅 2020-01-27
昨天是平安夜,相信不少人和小编一样选择出门逛逛街、吃吃饭感受一下节日的氛围。


但是昨天发生的这则事故,实在令人痛心!

12月24日20时20分许,一名男子在重庆沙坪坝区煌华新纪元购物广场坠楼,并砸到两名女性过路行人。



现场视频显示,在一商场台阶处,有3人倒在地上,警察已在现场设置警戒。拍摄者称,事发地系三峡广场煌华新纪元购物广场。



不久后,重庆市公安局沙坪坝区分局官方微博@平安沙坪坝 通报:12月24日晚8时20分许,一男子从沙坪坝区三峡广场一公寓楼高坠,砸到两名行人,三人经120抢救无效死亡。警方调查走访,初步查明系李某(男、31岁、湖北武汉人)跳楼自杀所致。



今天(25日)下午,@新京报我们视频 称:重庆坠楼者砸死的2人系高三女生,其中一人正在参加艺考培训。@新京报我们视频 向綦江区三江中学确认 死者中有一名该校15岁高三女生。另外重庆市綦江区教委证实,另一名死者为綦江中学高三女生。


目前,相关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相关信息会在调查后于相关政务网站上进行公开。



事件一经发布也迅速引发网友们的评论:


来世不再投胎:15岁高三的孩子。大好的前途就这么没了


阿_迪_耐_克_总_仓_:是真的飞来横祸,高三正是追逐梦想的年龄啊


秦小岚教我会计好不好:首先不建议自杀,其次自杀还是建议找个没人的地方……就算没砸到人也怕路人看到那惨状有心理阴影




京衡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律师余超称,李某自杀坠楼,属于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但由于李某已死亡,所以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余超指出,但在民事上,在其遗产范围内应当对被砸死的两名路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其实类似自杀事件伤害到无辜路人的事件还有很多。


今年6月1日,四川眉山维多利亚小区发生一起跳楼致多人死亡的悲剧,年仅20多岁的小伙侯某跳楼后砸中了正在楼下带孙子散步的张容(化名)和她不到3岁的孙子小陈(化名)。
除了当场死亡的侯某和小陈外,张容送医院抢救6天后也因治疗无效而死亡。

最终法院判定,侯某在事发时存在无法辨认或者完全辨认自己行为能力的可能,故推定侯某在事发时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侯某父母作为其监护人在发现侯某事发前十几天精神状态较差时,并未及时将其送到医院救治等履行相应监护职责,未尽监护责任。故侯某的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应该由侯某父母承担责任。


侯某父母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赔偿张容丈夫因张容死亡造成的人身损害的各项损失78.2万余元,赔偿小陈父母因小陈死亡造成的人身损害的各项损失共计73.8万余元。(来源:澎湃新闻、北京时间、辽沈晚报、界面新闻、新闻坊 编辑:馨元、嬛嬛)

过往推送点击下图


【没有健康一切成空】上海一年轻医生猝死 爱妻悼文让无数网友泪目

【利用周董实施诈骗】歌迷被骗愤怒不已

【后悔把哥哥送进养老院】77岁老伯被殴死亡后续:28岁开始的悲剧人生


抓住了!那个猥琐男!

上海一夫妻贩卖儿子...亲生的!拿了钱后竟然又...

【又有拉拽公交车】她为了一张纸巾 枉顾全车人安危


【哄骗、忽悠、撤回、拉黑】父母崩溃哀求对方还钱:沪11岁男生抖音打赏主播1小时刷3万2


思子心切老人独自出走迷路 儿子的话却让人寒心


不要害人!同意请点在看👇👇👇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