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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起,社保将迎新变化
自2020年11月1日起,多地社保费将从原来的人社部门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可向税务机关缴纳的保险种类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无雇工的个体及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养老保险、医疗险的非全日制及灵活就业人员的养老险、医疗险等。
社保由税务部门接管后,我们仍然可以沿用现行的缴费方式及渠道缴纳保费。同时,为了缴费更方便,开设了更多元化的缴费通道,如“网上、实体、掌上、自助”等,还可以由单位客户端、电子税务局、办税服务厅以及手机APP等缴纳费用。
此次社保改革,更加有利于解决漏缴、少缴等问题,同时也为费改税打下了基础。税务机关掌握着员工人数、工资数据,方便信息核查,征管能力明显优于之前。因此,由税务机关接管收费后,将规范企业不符合规定的纳费行为,解决一直存在的虚假缴费问题,方便将社保费基逐渐向个税税基靠拢。
根据《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暂行办法》,职工前一年的平均月薪一般以员工个人缴费基数为基础。但是,为了降低人工成本,有些公司不根据员工平均月薪来支付社保费用,而是根据社会保费下限来支付基础费用,从而导致社保的支付不足,这也将影响我们的权益,尤其是对以后养老金的影响。
信息来源:钱道文摘 今日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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