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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有5个孩子!这女子午休时又悄悄产下男婴,事后她做了个残忍的决定
都说孩子是父母心头肉
每一个孩子的降临
在其父母心目中都感觉如获至宝然而下面这位准妈妈,有了身孕却对家人进行了隐瞒,还把孩子……
家门口怎么突然多了一个男婴?
今年11月4日,上海浦东书院派出所接到刘先生报案,称在自家门口放有一个男婴。
民警到场获悉,刘先生家位于辖区一栋居民楼的6楼。刘先生当晚22时许回到家,猛然发现门口有一个男婴。他的妻子张女士闻讯后,立即赶来,好心的她将男婴抱入室内并换了身衣裳。
男婴被民警迅速安排送医。经过一系列检查,医生确认男婴身体很健康,民警悬着的一颗心也放了下来,但随后一长串问题却等着民警来解决...
一个新出生的男婴、他的父母是谁?为什么将他扔在刘先生家的门口呢?男婴的父母有什么理由要遗弃他呢?
民警首先排除男婴的父母因重男轻女思想将孩子遗弃的可能性。这时,另一种可能浮现入民警脑海,会不会男婴的父母是非婚生子,或者是没有经济条件抚养这个孩子?
根据相关推测,民警判断遗弃男婴的人很有可能就住在同一栋楼里,也或是附近其他楼栋里的住户。
经过排查,民警从居委会处获得了一份全部住户的名单,并筛选出3位符合育龄条件的女性。通过居委会工作人员的侧面了解,得知这3位女性在身材上并没有什么变化,没有像一般怀孕的女性那样有怀胎十月的迹象。
那么有没有可能是其他楼里的住户呢?
另一边,负责调阅监控的民警也没有在监控画面中发现可疑人员。而就在此时,报警人刘先生和妻子张女士经过回忆后,向警方提供了一个重要信息。
趁午休悄悄回家生了娃
又赶回单位上班
张女士提供的线索就是她的邻居,住楼下301室,叫朱丽,也是民警最早排查的那三位育龄妇女之一。刘先生夫妇都觉得被遗弃婴儿长得跟她很像。
民警立即到朱丽的工作单位进行核实,发现她看起来也不像是刚生过孩子的产后妇女,而且被遗弃男婴是11月4日出生的,而朱丽从11月起到该单位食堂上班迄今,没请过一天假!“感觉不符合逻辑!”民警说。
当民警对案发的那栋居民楼进行逐一走访调查时,其中一位民警收到了一条发自朱丽的短信:“孩子是我的,我扔的”。
民警立即将34岁的朱丽带回派出所,该起案情的来龙去脉也随之揭开。
据朱丽交代,这个男婴是她和丈夫陈伟安所生。朱丽和丈夫陈伟安之前都各自有一段婚姻。朱丽与前夫育有一女,陈伟安和前妻育有两女,两人结婚后又生了一儿一女,一共有5个子女。除了夫妻俩的大儿子跟着他们在上海生活,其他的孩子都在老家跟着孩子奶奶。
陈伟安在上海浦东一家工业园区工作,朱丽则是一名货车司机,夫妻俩月收入共有约1万元。一家人在上海要付房租要满足各种吃喝开销,老家的孩子吃穿上学也需要钱,日子过得紧巴巴的。
今年6月某天,朱丽发现自身体不适,前往医院检查,医生却告诉了她怀孕的消息。
确定自己怀孕后,朱丽心情很复杂。家里本就那么多孩子了,生下来养不起,把孩子打掉,又不舍得。
于是,朱丽一直瞒着自己怀孕的事情。老公、单位、父母……没一个人知道。
11月4日,正在新单位上班的朱丽突感肚子很痛,她心知孩子快出生了,于是马上回到了家,生完孩子,整理完东西。当日14时许,刚生产完的朱丽竟抱着刚出生的孩子自己驾车回到单位继续上班。
但整个下午朱丽都心不在焉,每隔半小时就会到车里看一眼孩子,而此时丈夫陈伟安还被蒙在鼓里。晚上20时许,朱丽带着孩子回到家中。
经过一番考虑,朱丽决定将孩子放到楼上邻居刘军夫妇的家门口。她说,这样做也是有原因的,“如果送到孤儿院,自己也不舍得,把孩子送给他们则是最正确的选择”。
但她没有想到的是,自己的这种行为已经涉嫌刑事犯罪。
而丈夫陈先生事后知晓了情况,他对记者说,如果早知道的话,肯定会让妻子把这个孩子打掉,“负担太重了”。
不过,他也表示,现在既然孩子已经出生,就留着好好照顾。
考虑到朱丽是孩子的亲生母亲,现在又处于哺乳期,浦东警方对她采取了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
【新闻+:什么是遗弃罪?】
我国法律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义务,如果父母用一些违法的方式拒绝履行这样的义务,将孩子弃之街头,可能构成遗弃罪,要受到刑事处罚。
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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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叶琳 校对:王人望
责编:郑东 监制:周丽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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