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种把我丢下去试试!”结果他们真的…
说是开玩笑
结果就把人从楼上扔下来?
这就过分了……
开玩笑,适度是没有问题的
可要是越线了
好事可能就会变成坏事
因为一句玩笑
本来玩得不错的好友却闹上法庭
近日
湖南宁乡市人民法院
审理了一起生命权、身体权
健康权纠纷案
到底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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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
文某、王某与贺某、案外人王某某
一同自驾前往张家界旅游
四人入住某度假村
6日下午
贺某与文某、王某
在度假村王某房间的阳台聊天
其间文某、王某开玩笑称
欲将贺某从阳台丢下去
贺某随口反击
“你有种把我丢下去试试”
随后贺某坐到阳台空置的座椅上
玩笑间
文某、王某一前一后
将贺某连人带椅抬起靠向阳台护栏
假装向外倾倒
阳台护栏受重力冲击发生断裂
王某、贺某
滚落至房间下方的马路上
据了解
事发阳台离地面大概有9米高
事故发生后
贺某被送往张家界市人民医院
住院治疗
住院4天,花费医药费近5000元
该费用由度假村支付
3月10日
贺某出院并转入
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治疗
住院25天,花费医药费8万余元
其中度假村
为贺某预缴了医疗费2万元
经鉴定
贺某下颌骨骨折术后
遗留张口受限1度,构成十级伤残
左胫骨平台骨折
左膝关节后交叉韧带止点撕脱术后
遗留左膝关节功能障碍
构成十级伤残
贺某将文某、王某及度假村
起诉至宁乡市人民法院
要求赔偿损失
经法院核定
贺某的医药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等
各项损失共计21万余元
法院认为
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
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文某、王某
以开玩笑的形式
将贺某抬向阳台护栏边缘
虽然主观上没有让贺某受到伤害的故意
但是客观上导致了
贺某从阳台跌落致伤的损害后果
该损害后果的发生
与二人的行为具有直接关联性
文某、王某
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理应预见并防范该损害结果的发生
二人主观上存在
过于自信而放任行为发生的重大过失
应对贺某的损害结果承担连带责任
综合考虑
二人的过错程度和行为的原因
文某与王某
作为侵权行为直接实施者
应负事故的主要责任
法院酌定二人各承担事故30%的责任
宁乡市人民法院
依法作出
文某、王某各承担贺某损失30%
度假村承担贺某损失20%的判决
贺某、文某、王某及度假村
均不服判决
上诉至长沙中级人民法院
长沙中院经审理后
作出了维持一审责任比例划分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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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宁乡市人民法院、湖南高院
编辑:王人望
校对:陈骥
责编:赵爽子
监制:王若江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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