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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南昌通报一批扶贫领域违纪违规典型问题!
导 读
近期,新余、南昌两地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了一批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通过动真碰硬的监督执纪问责,对伸向扶贫领域的“黑手”坚决斩断、决不手软。一起来看哪些人被点名曝光——
新余通报2起扶贫领域资金财物使用违规违纪问题
1.分宜县凤阳镇西廊村原村“两委”干部集体套取私分专项资金问题。
2012年以来,西廊村原党总支副书记胡有根、村主任胡润根、村干部胡和生、袁才连、钟正根等5人,分别以筹资筹劳建设项目名义套取江岸护堤项目资金5万元,以“改水改厕”项目名义套取新农村建设资金4万余元,以改变地类、虚报面积、重复统计等形式套取高铁用地及临时用地补偿款14.9万元,共计23.9万元,在支付村务日常开支后,每人私分4.1万至4.2万元不等。2018年1月,经凤阳镇党委研究决定,给予胡有根、胡润根、胡和生、袁才连、钟正根开除党籍处分。违规所得全部予以追缴。
2.渝水区鹄山乡鹄山村原村委主任黄海根套取财政涉农补贴资金问题。
2013年至2016年,黄海根通过虚报耕地面积的方式,分别套取国家粮补资金9612元和耕地保护补贴资金3404元,共计13016元。2018年2月,经鹄山乡纪委研究,并报乡党委同意,给予黄海根同志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所得全部上缴财政。
南昌通报3起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1.新建区石埠镇璜源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张润华侵吞国家公益林补偿款问题。
经查,2008年至2013年,张润华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国家公益林补偿款1.75万余元。2017年11月,新建区纪委给予张润华留党察看二年处分,收缴违纪款。
2.南昌县南新乡芳洲村委会原主任邱林风虚报领取农村改水改厕补助资金问题。
经查,2011年,邱林风在担任芳洲村委会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虚报农村改水改厕建设项目工程量,违规领取补助资金0.92万余元。2018年1月,南昌县纪委给予邱林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违纪款。
3.安义县石鼻镇堎上村妇女主任况扁头虚报冒领农村低保补助资金问题。
经查,2014年10月至2017年4月,况扁头利用职务便利,以其女儿名义申请农村低保,共计领取补助资金0.58万余元。2017年11月,安义县纪委给予况扁头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违纪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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