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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3·15,带你做维权买家

青年传媒中心 苏州大学团委 2021-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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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过去的女神节,各种商家纷纷进行了一波打折促销,想必大家肯定没有管住自己的手,开启了买买买模式,但是有同学却在购物中遇到很多问题,甚至受到了伤害,那我们该如何处理呢?下面小青梅就想借今天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这个机会,带大家思考思考这方面的问题。



一起了解3·15


每年的3月15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World Consumer Rights Day) ,由国际消费者联盟于1983年确定,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以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说到这里,让我们通过身边的例子来看看大学生作为消费者会遇到哪些维权问题吧。



我们被“坑”过的惨事


我大一的时候在网上看中了一条名牌裙子,价格比实体店便宜很多,毫不犹豫地买下了,结果没穿两天,裙子就开线了。后来我找到店家要求退换,却发现自己买的裙子并没有售后服务,考虑到没有发票,觉得投诉无门,我选择做出让步,只好吃下这个哑巴亏。

 @woodyR




我有一天用微信时看到某个商家发布一个集赞活动,集满88赞即可用3000元购买一部原价为5000元的手机,于是我赶忙发动同学帮忙,完成集赞任务后,找到商家购买时,付款2000元,却没有收到货品,商家却说该商品为水货,便宜脱销,需另加1800元换购行货。我这才发现受骗,要求退款,与商家多次交涉却没有回复,最后只能向警方报案。

                                        @//skyiuo




我和我的朋友在一家饭店二楼单间吃饭,结账时,发现饭店多收了我们20元,询问老板,老板却说在二楼单间消费需付单间费。我觉得饭店在吃饭前没有告知我们在包厢吃饭需要另付费用,饭后才告诉我们,他应该侵犯了我们的知情权,所以不愿意交这笔费用,老板态度却很强硬。

于是那天我投诉到消协,消协立即到饭店进行了调查了解,饭店最终同意退还我们这20元。                    

@滑蛋先生°



我们易受侵害的权利


看到这么多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例子,大家是不是发现自己曾经也遇到了类似的情况呢?

据小青梅调查,我们大学生在购买产品中介服务求职就业领域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最为突出。购买时尚、电子、影像等消费产品时权益最容易受到侵害,主要表现在产品质量低劣、实物与广告宣传差距过大、大学生在购买日常生活用品和电器时售后服务极为缺乏等,涵括眼镜、电脑、手机、服装、鞋帽、洗涤用品、化妆品等等;中介服务方面,受到投诉最多的莫过于房屋出租中介,兼职介绍中介。



我们应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


如果大家对维权方法还不是很了解的话,小青梅可以给大家一些建议:

1、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一定的法律常识,知法方能用法,学习和掌握相关法律法规能帮助我们理性维权。

2、购物时主动向商家索要发票,发票是以后维权的重要凭证。

3、切忌轻信商家促销噱头,搞清“游戏规则”,商家很多促销活动都另有玄机,不要被表面现象所迷惑,明明白白消费。

4、重视举证,与商家有效沟通合理诉求

5、当我们遇到的问题比较棘手时,可以借助政府职能部门,妥善调解,以化解矛盾。

6、当我们在维权同时,要采取自我保护措施,控制事态发展,避免恶性纠纷或事故发生。

7、淘宝有七天无理由退换条款(四种商品除外:消费者定做、鲜活易腐产品、在线下载或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产品,以及交付的报纸、期刊),存在质量问题的商品更是可以退换,我们可以寻求淘宝小二介入。



最后,小青梅提醒大家,在消费的时候,做理智消费者,买买买的同时采用恰当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千万不能抱着得过且过的态度,以助长黑心卖家的不正之风。小青梅希望大家要勇于维权、合理维权,做到每一次买买买都称心如意哟~



图文 / 成诺

编辑 / 成诺

审核 / 吴雪雨 金泽琪 蒙 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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