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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字稿]股权投融资核心条款解读(2)

曹鹏律师 硬科技合规官
2024-08-28

△点击图片查看视频


您好,我是曹鹏。欢迎参加《股权投融资核心条款详解》系列课的学习。

今天是第二节课。


咱们先回顾一下上节课的内容。


上次我们聊的是这三个问题:


股权投融资交易的本质,我们说股权投融资就是一个买卖关系,不过是一种比较特殊的买卖而已。我们还一起了解了做一次融资,投资方和融资方都有些啥工作要做,最后我们还介绍了在这个过程中需要用到的一些文件,尤其是法律文件,比如ts、增资协议和章程。


从这节课开始,咱们就进入十大核心条款解读。今天要说的是第一个,叫做标的和价格。


在正式开始前,再强调两点。第一,咱们说的是十大核心条款,不是说一个增资协议就只有这是个条款,或者说,就只有这是个条款重要,其他的就不重要。不是这意思。都很重要。我只是结合我们的实操经验,挑了其中十个比较特殊的,也是我发现大家谈判过程中争议比较多的十个。这一点请大家一定要了解。第二,出于研究和学习的方便,我还会把这些条款再进行分类。怎么分呢。


前四个,也就是标的和价格、估值调整、反稀释条款以及创始人限制。我认为他们在功能上有共同点,就是都是要解决价格问题,或者说都围绕价格这个交易要素,我就把他们归为一类。而价格问题又是最重要的,所以我会把这四个讲得细一点。


公司治理和保护性条款,都是要解决,当了股东以后对公司的控制权问题,那就把他俩放到一起讲。


最后那四个,股权回购、强制随售、共同出售和清算优先权,统统都是解决退出问题,自然就放在一起。


至于协议里的其他条款,虽然我们没有专门解读,但在具体工作中,也应该重视。如果关于那些条款也有啥问题,咱们在群里交流。


好,这是两点说明。接下来,咱们就看第一个条款“标的和价格”。


先说标的。


股权投融资交易的标的当然就是股权了。这也是这种买卖区别于货物买卖、技术买卖的特点。但只是理解到这儿,还不够,我们还得再进一步看,股权可以分为老股和新股。


所谓老股就是已有的股权,比如你已经设立了一个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两个股东,分别是20%和80%,那这两股东手里的股权就是老股。老股的交易,就是股权转让。注意,它的卖方是老股东,买方是新股东。价款一定是付给老股东的,可没进公司的账户。所以,当我们说,公司要融资,说的就不是这种股权交易,你可以说是老股东融资了。实践中很多公司的融资过程中也会夹杂着股权转让,那是出于其他原因,比如新投资人觉得你原先的股权结构不合理,要调整,比如你们愿意让新股东以比较低的价格买一部分老股,再以比较高的价格买一部分新股,以此实现新股东总体上投资价格降低,同时也满足老股东筹一笔资金的需要。关于股权转让怎么操作,我在这儿就不细说了,以前也写过一篇文章详细介绍股权转让的限制和税收,若有需要,可以点击链接查看。


什么叫新股?新股就是公司通过增资扩股扩出来或者说稀释出来的那部分股权,上市公司说增发多少多少股,也是这个意思。那这个股权买卖,卖方就不是老股东了,而是公司自己,买方还是那个投资人。当然,跟股转一样,按公司法的规定,原股东对公司要增发的新股是享有优先认购权的,所以,一般签协议的时候,合同主体除了公司和投资人,也要把原股东写上;后面我们讲到的一些条款也说明,有很多权利义务不仅是跟公司有关,也会涉及原股东,所以,再次说明有必要把原股东都写上,要不然就不好约束他们。


总结一下,对融资方来说,如果是要给公司融资,那标的就是一个公司的新股,公司自己增资扩股,公司收钱。在交易类型上,它属于公司增资,而不是股权转让行为,这个也就决定了,你要签的核心交易文件是增资协议而不是股权转让协议。但是反过来,对投资方来说,买的是老股还是新股呢?都有可能。因为仅仅是要当股东这一个目标的话,买老股买新股都能达到。具体是哪一种,或者两者结合起来,那就是看具体交易需求。


咱们这个系列课,叫股权投融资核心条款解读,要解读的就是增资协议的核心条款,不是股转协议。这个也请大家了解。


接下来咱们说价格。


合同正文一开始可能就有这么一条:


各方同意,投资方以人民币【】万元的投资后估值,对公司投资人民币 【】万元(简称“投资款”)进行溢价增资(简称“增资”),标的公司本次增资【】万元由投资方认购,其中【】 万元计入标的公司注册资本,其余计入标的公司资本公积金;甲方占投资完成后标的公司注册资本的【】%。


你看,这么一个条款,就清楚锁定了标的,因为他说的是增资,而不是股转。也说了价格。


所谓价格,就是公司把一定数量的股权卖给投资人,要收多钱。这个价格是用公司整体估值和拟出让的出资比例(股权比例)计算确定的。所以其实就说的是公司估值。


咱们看一个例题吧。(详见视频)


这问题其实不难,但有的人可能不熟悉,一开始还是容易搞错的。你可以试试看。 


我给大家看下答案。


怎么算呢,我把公式也给大家看看。是不是很简单!


但是你也发现了,这个条款里面,估值1个亿,是投前估值还是投后估值,差别就很大。所以,不论是谈判的时候,还是签协议的时候,这个一定要明确,避免搞出什么误会。


这就是我说的关于,价格条款的第一个注意事项,分清投前投后。


第二个呢,你可能会遇到一些机构的文件里有“完全稀释”这个概念,就说,我买的这些股权,比如说10万股,或者10%,以后不用再跟其他人分了,当然后续融资除外。这是什么意思呢?


这个概念呢,本来是美国人搞的,因为他们总是把股权分成普通股和优先股,如果买的是10万股普通股,占10%,但因为公司还发行过优先股,约定说以后某个时间,优先股会以一个价格转换成普通股,那就是说,这个10%就不是10%了,被稀释了。所以,在投资的时候,要把这个账算清楚,投资人要确定,她买到手的股权是不是经过完全稀释的。


咱们会不会也有这个问题?一般没有,尤其是对有限公司,来说,章程上登记的是多少就是多少。但是我觉得有两个问题与此相关,在这儿也跟大家说一下。


一个就是债转股,就是投资人来之前是不是跟别人有过债转股协议,有的话,一定要和投资人说好,以后如果真的要执行这个债转股,投资人现在的股权比例就得变了。


另外一个情况,就是期权池。有限公司没有库存股制度,公司要做股权激励的话,就得动股东手里的股权,而且股权激励的授予价格往往低于融资价格,那如果不和投资人提前协商一致取得谅解,恐怕是不好办的,因为投资人可不打算把自己高价买的股权以一个低价卖给其他人。怎么办呢?实践中,期权池都提前拿出来,要么放到某股东名下代持,或搞个持股平台拿着,总之不会因为股权激励而稀释投资人股权了。


最后一个问题。究竟怎么给公司估值,给公司定价。


去年科创板要启动,一次新闻发布会上,证监会副主席李超就讲到,对创新型企业的估值从世界各国来讲都是难题。我也觉得,不论是给啥定价,都一样,都不容易。但有一点我不知道你同意不,价格是由供求关系决定的,买卖双方都认可那就是了。所以你觉得给公司定价和给房子、桌子、车子、梨子定价有啥区别吗?我觉得没啥本质区别。


当然咱不能说就束手无策了,操作上总得搞出来一些方法吧,两种吧,一种就是对比,一种就是评估。


所以,我就觉得对比的方法就挺好,跟类似上市公司对比,或者跟类似交易对比,双方再各显神通博弈一番,差不多就行了。这就是所谓的相对估值法。也有些情况,是用绝对估值法,比如在国资监管要求下,需要请评估公司给一家公司进行整体评估,他又有成本法和收益法。


虽然没啥绝对精确的数字,但是市场行情是有的,所以估值可以论高低的。估值相对的高低不同引起的后果也就不同,对投资人来说,可能错过优质项目或者买贵了砸在手里。对项目公司来说,守着自己心目中的高价错过融资机会或者卖便宜了让出股权太多。卖便宜的确实也有,后果可能是控制权早早丧失,后面就发展无力,但更多的可能是高估自己。


高估情况下,有价无市拿不到钱,残酷的现实自然会教育你;还有种可能,大家都头脑发热,高估值融资竟然成功,会不会有问题呢?我觉得,要是你就打算这么一锤子买卖,骗了这笔就走,那祝贺你“成功”!如果公司有长远打算,尚需考虑后续融资价格是否可以继续维持乃至走高。比如说,你这次搞得有点高,8亿,有人也认了,那下次呢,风口过去了,市场给不了更高的估值,说你要钱的话,6亿估值,这咋办?这就涉及我要说的另外的条款,即反稀释条款和清算优先权,这里就先按下不表,后面课程内容再说。


关于估值就说这些,总之就是别期望说有个标准答案,也别认为公司估值就是越高越好。我的建议是,换个角度看这个事儿,公司价值还是得靠持续发展而壮大,不能指望一步登天,就像唱歌,一开始调子起得太高,后面一定是唱不上去的,撕破了嗓子就不好了。融资不如小步快跑,设置一些发展路上的里程碑,把公司内在价值一步步坐实,估值一步步长大,融资也一步步进来。


今天咱们就先聊到这儿。简单回顾一下第二节课的内容,我们说了三个问题:


1.标的和价格是最基本条款

2.老股或新股决定交易类型

3.公司估值方法和注意事项


当然,一开始我也说了,关于价格,不止这一个条款,后面还有三个,咱们就明天接着聊。


今天留两个思考题给大家:


1.一个注册资本多少对公司有何影响,应该如何确定注册资本金额?

2.投资方能不能以技术、设备等非货币资产来增资?


欢迎大家分享自己的思考。我们明天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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