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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力科技成果转化案例:英国IP Group模式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中关村产业研究院 Author 服务岛

作者:中关村产业研究院|科创前沿事业部




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许多代表委员围绕加快科技创新、促进成果转化、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等方面积极建言献策,如连任的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所长刘中民,全国政协委员、民进上海市委会副主委、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骨科主任张伟滨5位委员呈报了《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提案》。

高等院校和研发机构常常是改变世界的创新技术的源泉,如基因重组技术、全球定位系统、手机语音识别技术等。美国硅谷的发展即起源于1956年诺贝尔奖获得者William Shockley与其学生制造的晶体管,并创立了半导体公司仙童,此后千余家公司由技术转移而来。20世纪80年代,美国《拜杜法案》出发促进了世界各国政府资助科技成果向私营企业及社会转移的序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成为世界各国实现科技与经济结合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中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工作起步于20世纪80年代,1996年出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据统计截止2020年底,我国大约有45个机构有效参与了有关科技成果转化政策方面的制定工作。2022年修订后的《科学技术进步法》,专门设立“应用研究与成果转化”章节。全国各地也在不断探索实施科技成果转化的新路径新方式。

本文分析了英国IP Group公司的商业模式案例,IP Group与高校建立强联结关系,专注于投资高校与研发机构的科技创新成果,并为新设科技创新公司提供专业服务,其模式值得研究与借鉴。

IP Group的科技成果转化模式可以被概括为“造池养鱼模式”,该模式是指如IP Group这样的专业机构(养鱼者)与高校院所(产鱼者)之间通过股权强交叉或签署长期协议建立长期合作关系(池),专业机构通过耐心资本投入与专业服务获得科技创新衍生项目(鱼)的投资收益。该模式适用于旨在从高风险、高度不确定的科技创新活动通过价值投资获得长期收益的服务机构。

一、IP Group的发展背景与历程

(一)规模与业务


IP Group是一家英国知识产权商业化公司,主要与英国、美国主要高校合作,将学校研发获得的知识产权转化为创新型的科学技术企业,总部设在伦敦,并在伦敦股票交易市场上市。根据2018年半年报,IP Group的净资产为12.99亿英镑。从2000年开始到目前,IP Group已经与16所英国大学、5所美国大学建立了合作关系,此外,在澳大利亚与新西兰也已经开展业务。


(二)IP Group的创始人David Norwood


David Norwood毕业于牛津大学基布尔学院历史系,曾于投行信孚银行工作,David Norwood曾是多家英国科技企业(如Oxford Nanopore、Proximagen、Plectrum Petroleum等)的创始人或董事。David Norwood也是专业的象棋手,在80年代中后期,赢得了国际大师、国际特级大师的称号。

2000年,Norwood签署筹募了2000万英镑用于投资牛津大学化学系的成果,这是知识产权商业化公司IP Group的开始,这项交易使得IP Group享有15年的获取50%化学系知识产权许可收益的权利。2015年,Norwood回归母校支持创建牛津科学创新(OSI),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大学风险基金,2015年OSI设立初便募集了2.1亿英镑,到2016年12月,该基金募集了5.8亿英镑,是世界上最大的大学风险基金。


(三)历史上的并购收购



2005年,IP Group(当时的名字是IP2IPO)收购了利兹大学知识产权商业化的合伙伙伴Techtran。2006年,原Techtran联合创始人Alan Aubrey被任命为IP Group的CEO,这一年,IP Group发布了它的3000万英镑的知识产权风险基金。
2014年,IP Group以1.16亿英镑收购了Fusion IP, Fusion IP当时拥有谢菲尔德与卡迪夫大学独家知识产权商业化权力,IP Group的市值与大学资源网络也因此扩大。
2017年2月,IP Group收购了基金管理公司Parkwalk Advisors,这次收购为了使IP Group具备更好地发现、投资并且发展科学技术的商业机会的能力。
2017年,IP Group经过诸多波折收购了同行业的Touchstone,规模扩大。

二、IP Group的商业模式


基于CET@I方法论的商业模式分析框架

本文在对IP Group的商业模式进行分析时,参考了汪寿阳等(2015)提出的商业模式CET@I方法论,该理论框架基于系统集成的方法提出。此方法将组织的商业模式看作复杂系统,通过将商业模式的隐性知识分解为行业类别(Category)、地域环境(Environment) 和科技水平(Technology) 三个维度,之后将分析结果与显性商业模式的分析结果进行合成(@Integration) ,从而得到更为完整的商业模式。

该方法主要对目前的商业模式模式分析框架形成对“隐性知识”分析的补充,目前商业模式分析框架如广泛使用的由Osterwalder和Pigneur提出的商业模式画布更适合于分析显性知识,但忽略了“隐性方面”,如利益相关者、行业特点、科技水平等因素。商业模式画布包含九个可以展示企业创造收入逻辑的、相互关联的元素:价值主张、客户细分、客户关系、渠道通路、收入来源、成本结构、核心资源、关键业务和重要合作,这九个元素通过分别覆盖客户、产品或服务、基础设施和财务生存能力四个方面,可以对组织的商业模式进行较为全面的分析。

本文结合商业模式画布以及CET@I方法论分析。

图1:商业模式分析框架(来源:中关村产业研究院绘制)


(一)IP Group商业模式分析


01IP Group模式图

图2:IP Group商业模式“运作”图(来源:中关村产业研究院绘制)

图2 为根据IP Group的业务情况绘制的商业模式图。IP Group的价值主张是“将一流的想法演变为改变世界的商业”,这样的主张下,IP Group形成了由投资基金、IP Exce、IP Capital、IP Impact等形成的业务系统,其中投资基金主要用于大学/研究机构的知识产权投资,IP Exec等则满足于新设企业的招聘、公司法务等运营需要。基于此,IP Group的利益相关者包含世界顶尖的高校(英国、美国顶尖高校)、新设企业、管理的第三方基金。其掌握的关键资源则包括顶尖高校的知识产权以及围绕生命科学与技术的投资组合。

到2018年上半年,IP Group投资组合的公允价值为11.64亿英镑,涉及121家公司,这些公司的科学技术知识产权75%以上来源于20多家英国、美国高校(见表1),组合的净收益是70万英镑(2017财年,收益为11.31亿英镑)。投资组合中,68%是围绕生命科学的投资,32%是围绕技术的;IP Group投资内部收益率(IRR)为20%。

表1:IP Group合作的高校列表

IP Group合作的高校资源

Cardiff University

Columbia University

Imperial College London

King's College London

Pacific Northwest National Laboratory

Princeton University

Queen Mary's College

Southampton University

The University of Manchester

University of Aberdeen

University of Bath

University of Birmingham

University of Bristol

University of Cambridge

University of Dundee

University of Glasgow

University of Hertfordshire

University of Leeds

University of Oxford

University of Pennsylvania

University of Sheffield

University of Surrey


02隐性知识:CET分析


① 行业类别(Category)

从投资行业角度看,IP Group属于专注于种子期投资的公司。种子期投资公司风险较高,且国内外发展水平不一致;相对而言,美国与英国的风险投资投资种子期的比重要明显高于中国。因而IP Group商业模式在国外运行更为顺畅与其所在的投资行业整体情况密切相关。

从科技成果转化角度看,IP Group是众多模式之一。一般而言,高校或研发机构都有自己的科技成果转化机构,例如英国牛津大学下辖的大学创新部(Oxford University Innovation)是专门负责将牛津大学的科技创新成果市场化的部门,国内如清华大学也有技术转移管理办公室,但据《中国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2018》数据显示,国内仅有不到10%的单位设立了专门的技术转移机构,其中只有19家认为其专门机构发挥了重要作用,这可能与科技成果转化需要多领域的专业性有关系。IP Group利用其自身专业性与高校建立利益绑定关系的模式,将市场化机构和能力注入到科技成果转化过程。

② 地域环境(Environment) 

第一,法律环境方面,英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要远远优于中国。国对于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力度处于世界上最前端,根据全球创新政策中心公布的2018年国际知识产权指数报告,英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综合排名全球第二名,与第一名美国的差距仅为0.01分。而中国则在该份报告中以19.08分排名第24位。

第二,文化环境方面,中西方在文化环境方面存在差异,英国比中国在尊重契约性方面有更强的意识。中国更注重关系与人情文化环境,导致有时一些依法履行流程成为“走过场”,例如很多对职务科技成果转化转让和作价入股评估工作流于形式。

③ 科技水平(Technology)

从科技成果转化的“成熟度”来看,IP Group多与世界一流高校建立利益绑定关系,以牛津大学为例,其在数学、物理、医学、法学、商学等多个领域拥有自身强大影响力,相对而言,可转化的科技成果成熟度更高,更加具备转化条件。根据《中国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2018》,目前国内科技成果转化存在的问题之一是满足转化需求的高质量科技成果不足,科技成果多为实验室阶段成果,部分研发机构、高校科研选题与市场需求结合不紧密,与市场脱节现象严重。


03显性知识:商业模式画布分析


表2为对IP Group进行的商业模式画布分析,能够看得出商业模式中的“显性”部分。

表2 IP Group商业模式画布分析

此处重点对IP Group核心资源加以说明。IP Group的核心资源是大学的知识产权资源以及由此形成的投资组合,从其投资组合中可以看出,其与英国与美国世界著名高校形成合作管道。IP Group与这些高校以协议或合同形式确定利益分配机制,如与利兹大学合作,以其技术转移服务获得大学孵化公司30%股权。IP Group的关键能力是知识产权市场化的能力,这种能力可以进一步地分解为:挖掘与实现知识产权市场定位与价值的能力,构建投资组合并实现投资收益的能力,以及通过咨询帮助新创企业成功实现组织运营的能力。

三、结论与建议

优化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是提升科技成果率的基础设施。从对IP Group商业模式的分析可以看到,其在英国等国家具备可行性离不开所在国家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与文化。如果没有这样的基础条件,则转化服务团队与高校之间难以建立信任关系。

建立造池养鱼模式推动科技成果转通过造池养鱼模式与高校绑定获得了稳定的“优质创新项目库后台”(鱼群),再从项目库后台择优“独家”早期耐心投资且全程服务,最终从成长最优的科技项目中获得巨大收益。这种模式本质上建立了“反脆弱”的“系统”,系统内部每个项目自身(鱼)均具有高度不确定风险,但整个系统可以从少量突出的成功项目中获得巨大收益,且系统获益与不确定性具有正相关关系。

坚实的利益绑定机制是高校院所科技能够成功的必要条件。IP Group与世界各高校通过长期资本的协议建立了利益绑定机制,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市场化资本投资高校院所之间存在的不信任问题。

专业的服务能力是保证新设科技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因素。IP Group旗下有针对人力、市场运营、法律等各方面企业运营的专业机构,可以帮助新设科技公司更为成功地市场化。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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