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昌市召开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会,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集中征缴期为8月
为推动全市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征收工作平稳有序开展,确保社会保险费征管职责划转工作顺利进行,8月9日,西昌市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征收工作会议在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办税服务厅召开。西昌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路出席会议并作动员讲话。全市各乡镇、街道办、市直相关部门,以及各商业银行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据介绍,今年的征缴政策有新变化,参保范围更广,缴费方式更安全便捷,西昌市广大城乡居民可以关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社区的缴费通知,及时缴纳2019年度居民社会保险费。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原则上按年缴纳,一年缴纳一次。2019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集中征缴期为2019年8月。每个人每月25日前可自行申报缴纳当年或以上年度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会上,陈路指出,将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到税务部门,是党中央、国务院着眼全局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社保费是老百姓的“养命钱”,有利于企业“轻装上阵”和保持社会稳定。因此,征缴工作必须始终突出个人、企业、国家共赢这个目的。各相关部门要深入学习领会中央和省、市各级会议精神,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按照“政府主导、平稳有序、分工协作、防控风险、服务便民”的原则,充分认识社保费职责划转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城乡居民社保费征收涉及面广、影响范围大的工作实际,充分认识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征收工作的复杂性、困难性,切实做好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及征缴工作。
陈路强调,征缴工作要务必抓好“三个关键”:宣传、培训和监管。全市上下要树立社保工作“一盘棋”思想,进一步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持续加大宣传引导力度,畅通沟通联络机制,优化缴费服务,逐步建立职责清晰、协作有力、流程顺畅、征管规范、便民高效的社会保险费征缴体制,提升缴费人满意度、获得感,促进全市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各乡镇(街)、各相关部门要全面提升征缴工作服务能力,进一步加强个级经办人员和协理人员的培训提升工作,让经办人员吃透政策、熟练业务,按照职责分工,充分发挥好各自优势,层层抓好工作落实,确保顺利完成好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征收工作。最后,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征缴既要收好钱也要管好钱,各级经办机构要牢固树立资金安全意识,明确职责分工,严格责任追究制,严格遵守资金征缴管理流程,规范系统操作,务必确保“人清钱清、规范安全、及时足额入库。”
会议还通报了西昌市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征管职能划转及征收工作进展情况和下一步重点工作任务。市税务局副局长尤勇通报了西昌市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划转及征收的相关情况;市人社局副局长张吉祥作了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政策介绍;市财政局副局长冼东齐对社会保险费划转工作作了相关安排。会后,对各乡镇、街道办工作人员就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的相关业务进行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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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西昌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