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或许是刚需最难的一年。
就在近日,多家银行发布通知,自3月17日开始进一步严查首付款来源,购房“首付”必须为家庭自有资金,若经核实首付来源为借贷、垫资过桥、他人借名贷款的严禁准入。
可以说,银行对“首付”资金的审查严厉程度,史无前例。而目前银行主要从5方面进一步严查首付款来源。
具体包括:
1、提供首付款流水。提审前,借款人家庭需提供首付款来源近半年流水;可以是活期存款,也可是理财余额、保险余额、股票余额等。
2、对于半年前已持有80%首付资金的可直接认定具备资质;对于部分首付款为近半年内转入的,需核实为合理收入所得。
3、对于直系亲属转入的,需提供直系亲属近半年流水,如亲属半年前已持有可直接认定,如断续存入的,需核实为合理收入所得。
4、对于经核实首付来源为借贷、垫资过桥、他人借名贷款的严禁准入。
5、提交放款合规环节,需再次核实借款人家庭征信,如有新增消费类贷款或信用卡分期业务的,需提前结清后方可发放。
银行拒收首付来源不明贷款申请
部分热盘拒绝三成首付购房者
据@时代周报的消息称,目前广州各银行,对于首付来源说不清的贷款申请都拒接收件,除非能证明首付款来源。业内人士称,因为本身银行前期也积压了不少申请未处理,这个月(3月)能不收就不收。此外,目前广州部分热门楼盘已经不接受三成首付的客户。如番禺某盘,全款的客户可以优先购买,七成首付需要排队。因为全款就不需要经银行,一旦走银行按揭,按照目前的形势,具体放款时间就不好说了,项目回款压力也会变得严峻。
至于增城方面,也有不少项目已经收到通知要查首付来源,但目前还没进一步动作。
这也就意味着,自己家庭本身不够首付资金的基本就很难买房了,而借钱凑首付款上车也将成为过去。
当然,向你直系亲属(妻子、父母、亲家、爷奶、外公外婆)借钱仍旧可以,不过需要关系证明,这些钱都能算作是你的自有资金。
要知道,现在广州房价均价3万+/平。即使是在增城也要均价2万+/平,80平的房子,意味着要首付48万以上。
不过,若你的家庭能用“六个钱包”凑齐能支付首付实属幸运,而房产君认识的更多的刚需家庭“首付”,都是几代人或找亲朋好友(非直系亲属)一起凑钱周转的。
那么,面对这些新规,这类刚需族的网友就反映自己被政策“误伤”。
广东排查贷款,广深违规贷款过亿
其实,这样的操作是为严防经营贷、消费贷等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楼市。而近日,除了新政出台外,机构也是清查了过去违规贷款买房的情况、3月16日,南方日报从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和广东银保监局获悉,辖内(不含深圳)银行机构已完成个人经营性贷款自查的银行网点共4501个,排查个人经营性贷款5678亿元、个人消费贷款2165亿元,发现涉嫌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的问题贷款金额2.77亿元、920户,其中广州地区银行机构自查发现涉嫌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的问题贷款金额1.47亿元、305户。
3月18日,深圳银保监局、人民银行深圳中心支行《关于辖内银行经营性贷款有关问题的通报》,指出了银行资金违规流入楼市的三种典型案例。从银行自查和监督检查结果看,深圳中资商业银行对15.4万笔、1771.73亿元经营贷业务进行全面排查,深圳银保监局选取6家银行集中开展现场检查,责令银行提前收回21笔、5180万元涉嫌违规贷款,叫停风险隐患较大的业务,处罚违规机构4家,处罚问责违规责任人14人次,处罚金额合计575万元。
房住不炒,中国楼市的去金融化已经越来越明显了。通过限制个人通过经营贷、民间借贷凑首付,不断降低购房客们的杠杆率,降低系统性风险。不过,政策的落地应该要在“严格防止投资者加杠杆”和“满足刚需住房需求”之间做好平衡,不然这样刚需们都不太好过。对此,你们怎么看呢?最近想要买房的你贷款又被卡吗?欢迎在留言区评论。
最后附:16家银行首付款来源审核办法
借款人需提供首付款划转凭证及近半年流水,核实其首付款的真实性及合理性,对于经核实首付款来源为民间借贷、垫资过桥或其他贷款资金的严禁准入。一旦查实确属通过个人贷款或经营贷款等银行融资方式用于缴纳和筹集首付款的,或者通过房地产中介公司、互联网平台、小贷公司等非银行渠道筹集首付款的,拒绝发放个人住房贷款,切实防范发生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来源不合规和个人消费经营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等问题,购房贷款优先支持满足居民家庭首套合理自住和组合公积金贷款客户需求,保障住房贷款投向健康有序。严格执行监管部门关于严防贷款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的工作要求,及时向辖内机构业务人员传达监管要求,进一步细化了首期款审核要求,要求业务人员强化对首付款真实性审查,严防违规资金流入房地产。目前,该行采取了以下措施加强首付款审查:一是面见购房客户,面谈核实首付款的真实来源;二是审查客户提供的收入证明、银行流水等材料,辅助判断首付款金额与客户家庭经济能力是否匹配;三是审查支付凭证,判断首付款是否真实支付;四是对客户在申请房贷时,征信上如显示短期内有办理消费/经营贷款的,须重点关注,进一步通过调阅档案、面谈、走访等方式,核实对应贷款的真实性用途。当首付款来源为借贷、垫资过桥、他人借名贷款等情形时,则不予审批通过。加强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来源审核,防范个人消费贷款、个人经营贷款、大额信用卡透支等各类融资挪用于购房;在贷款调查过程中,对借款人提供的贷款申请前的账户流水,重点调查是否存在融资机构、中介机构借款。一直严格执行监管部门和上级行的管理要求,加强首付款审查核实:一是通过实地调查等方式掌握借款人首付款的真实情况,防止开发商降低首付比例或垫付首付款等“假首付”行为,严查合作机构通过提供首付贷等加大购房杠杆、变相突破银行住房信贷政策的情况。二是强化资金监控和贷款管理,将转账凭证和银行流水等作为首付款支付依据,多方面交叉验证,并使用交易当事人的同名银行账户。三是贷款调查采取审核申请材料、与借款人面谈、电话调查、实地调查、查询有关信息系统等方式进行,确保借款人收入能力和首付款来源的真实性、合规性。该行拟通过核查转账记录、现场调查等手段核实借款人收入的合理性、资金来源的真实性,不受理征信记录有污点、收入不合理、流水异常以及首付资金有存疑的贷款业务申请。在开展按揭贷款业务过程中,该行严格审核借款人首付款资金来源。贷前通过查看首付款凭证和转账流水,确保购房“首付款”必须为家庭自有资金;通过查看客户征信,如发现近半年存在超过一定金额的个人非按揭贷款出账或信用卡刷卡记录,需先行结清;通过查看首付款支付账户的资金交易信息,如首付款来源于他行转入,须了解转入资金的来源渠道。贷后通过查看征信变化情况进行监测。按照“了解你的客户原则”,完善调查手段,对借款人首付款来源进行调查,提供首付款来源最近半年的流水,首付款须来源于借款人自有资金;对来源于借款人直系亲属的资金,可酌情纳入借款人家庭自有资金范畴(提供直系亲属最近半年流水)。对征信报告显示存在信用卡大额分期、消费类贷款、经营性贷款且在授信申报前1年内发放的,逐一进行调查,对不能说明合理用途的业务,须结清以上贷款。对三个月内被其他金融机构以“贷款审批”查询超过三次(含)的业务,需调查实际情况并在调查报告中说明。除开发商出具的收据或发票外,该行还要求客户提供银行支付凭证以及银行流水,佐证首付资金来源为其个人或家庭的自由资金。同时,该行还关注客户是否近期获得过消费贷款、经营性贷款,将首付款的支付时间与上述贷款的发放时间匹配,以防首付款来源于他行贷款。最后,严禁同时在该行申请消费贷款、经营性贷款及按揭贷款。主要通过核查转账记录等多种手段判断借款人首付款的真实性,不受理借款人首付款缴交前在本行存在个人消费贷款、个人经营贷款发放记录的及首付资金有来自中介等渠道嫌疑的个人住房贷款申请。一直严格核查首付款流水,要求首付款来源清晰,必须为购房人自有资金,提供其资金的来源渠道。如严查首付贷、对于通过中介公司、小贷公司等融资方式筹集首付的客户,不得准入;对流水中突然出现用于首付款的资金,需调查资金来源,严格审核首付款支付凭证、流水的真实性。1、凡经核实首付款来源为经营性贷款、个人消费贷或信用卡透支分期的,一律不予审批或放款。2、借款人在申请时需提供本人签署的首付款来源为家庭自有合法资金的承诺函,如客户违反的,该行有权不予审批、放款或宣布贷款提前到期。3、客户近3个月内有经营贷或消费贷贷款支用的,需结清贷款方可审批或放款。4、如申请时首付款未全部支付完毕的,借款人必须提供本人、配偶或其他直系亲属名下有足额的首付款金融资产证明该行才受理。1、针对新申请的房贷按揭客户,本人及其配偶名下近3个月内若有信用保证类贷款,对于用途不明的,要求其在按揭贷款审批前结清。对于抵押类贷款申请客户,谨慎审查借款主体征信报告。比如是否存在3个月内新发生按揭贷款记录、重点核实申请抵押贷款用途,不得用于购房。对于贷款用途存疑的,须要求客户经理补充调查借款人融资需求背景,调查其真实借款原因及用途合理性、合规性。2、按揭贷款的首期款来源须为自有,首期款须由本人及直系亲属划转至卖方账户,并提供相应划款单据。1、提供首付款证明材料。提审前,借款人需提供首付款为本人支付的相关佐证材料。2、对于客户提供的收入证明材料能印证收入为合法且稳定,并能覆盖首付资金的,可认定具备资质。3、对于经核实首付来源为借贷、垫资过桥、他人借名贷款的严禁准入。4、在各环节上,该行均严格执行以上对首付款的核查要求。该行对于首付款来源非购房人通过合法取得的自有资金支付的,将不予准入;借款人向该行申请按揭贷款前6个月内没有新发放且未结清的经营贷及消费贷,如有,借款人需提供首付款资金来源证明材料,否则,不予准入。严格按照相关业务政策要求及产品制度要求,对首付款进行严格的溯源调查,并多次下发多份通知文件要求经营机构强化贷款审核管理和贷款资金流向管理。具体措施如下:1、严格限制短期内申请过个人经营贷款和消费贷款的客户申请个人按揭贷款。2、对首付款进行严格的溯源调查,原则上要求提供首付款来源6个月的银行流水。同时结合征信报告和面谈调查客户个人经营贷款、消费贷款办理情况,并要求客户签署《购房首付款来源承诺书》。3、放款前重新核查借款人家庭征信状况,如有新增经营贷、消费贷或大额信用卡,将要求提供资金流向证明。1、短期内申请过个人经营贷款和消费贷款的客户影响房贷审批。2、结合征信报告和面谈调查客户个人经营贷款、消费贷款办理情况,疑似贷款资金用于首付款的,影响房贷审批。3、首付款来源与信贷、垫资过桥或无法说明为客户合理收入的情况。对购房首付款执行“穿透”调查,结合近半年流水的日均余额、账户资金往来情况判断首付款资金来源是否合规,如发现可疑情况则需进一步提供有效依据佐证资金来源,严格禁止套用借贷资金作为购房首付款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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