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懂得大数据、用好大数据…
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各级公安领导干部要加强对大数据的学习,懂得大数据、用好大数据,切实增强利用大数据推进工作的本领。
1月24日,全国公安厅局长会议在京召开,据悉,公安部已成立全国公安大数据工作领导小组,以大力实施公安大数据战略,确保到2020年公安信息化建设取得重大进展、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能力有大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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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各级公安机关在推进信息化建设、大数据应用上做了大量探索实践,在一些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有效提升了公安机关战斗力,但公安信息化建设应用中存在的分散建设、重复投入、信息壁垒等问题越来越突出。
“必须坚持刀刃向内、自我革命,加快推进数据融合共享,先把智慧公安的 大脑 建好。”当天,公安部部长赵克志在会上掷地有声,“要坚持集约化建设原则,坚持融合式发展思路,打破部门警种壁垒,打通交换共享渠道,集聚优质资源,推进开放共享,努力实现数据规模效益和价值最大化,努力为基层一线实战应用提供更多更高质量的数据信息服务和支撑。”
会议认为,要牢牢把握大数据发展大势,牢固树立科技是核心战斗力的思想,按照推进政法工作智能化建设的要求,把大数据作为公安工作创新发展的大引擎、培育战斗力生成新的增长点,大力实施公安大数据战略,着力打造数据警务、建设智慧公安,全面推动公安工作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努力实现公安机关战斗力的跨越式发展。
实施公安大数据战略的根本目的,就是要提升公安工作智能化水平,以机器换人力、以智能增效能,最大限度地释放警力、提高公安机关核心战斗力。
会议提出,牢固树立大数据思维,加快推进数据流、业务流、管理流融合,善于从海量的数据资源中挖掘内在价值,善于以大数据应用助推警务机制变革,积极构建以大数据智能应用为核心的智慧警务新模式,不断提高公安工作智能化水平。
充分应用大数据、机器学习、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坚持综合研判与专业研判相结合、机关研判与基层研判相衔接,实现对各类风险隐患的敏锐感知、精确预警。
充分运用大数据技术,加快对传统侦查打击手段的智能化改造,着力构建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侦查打击模式,实现对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的精准打击。
会议要求,各地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刻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把实施公安大数据战略作为一项“龙头工程”来抓,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各级公安领导干部要加强对大数据的学习,懂得大数据、用好大数据,切实增强利用大数据推进工作的本领。
要完善大数据人才引进培养机制,在全警大力普及新科技、新知识,鼓励民警开发小应用、小创新,着力练就善于获取数据、分析数据、运用数据的基本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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