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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被恶意投诉诬告、无过错的,督察部门应向民警发放《正名书》——这省出台护警工作指引

LBS 2022-10-05

          

山西省公安厅6月27日制定出台《在扫黑除恶等专项行动中切实维护民警正当执法权益工作指引》,要求全省各级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部门,凡是接到对扫黑除恶民警进行举报、投诉的,一律进行线索初核研判。


对经查确属恶意投诉诬告、民警无过错的,督察部门应向民警发放《公安机关维护公安民警正当执法权益正名回告书》,及时澄清事实、恢复名誉、消除影响。


对恶意投诉诬告民警的行为人,需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对因公负伤民警,迅速会同有关部门与医疗单位联系,启动紧急救治“绿色通道”,督促相关部门落实伤残补偿、抚恤休养等关爱措施,并视情开展心理干预和疏导,维护民警身心健康。

同时,督察、法制部门对人身、财产被损害的民警及其家属,及时指派公职律师、特邀维权律师提供免费法律援助,通过诉讼途径追偿,对损害赔偿的不足部分,及时提请民警所在公安机关进行救助。


山西省公安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全省各级公安机关主要负责人要把民警维权作为“一把手”工程,放在重要位置,紧紧抓在手上,决不能让扫黑民警“流血又流泪”。


在举报线索核查中,要本着“重法律、重程序、重证据”原则,既不放过一个“保护伞”,又不冤枉一名公安民警。同时严格落实奖惩制度,对于工作突出的要及时褒奖,对工作出现重大失误或有违纪违法行为的,严肃追责,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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