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回顾:银川特大袭警爆炸案
- 公安部刑侦局 -
1999年4月20日,宁夏银川市发生一起特大袭警爆炸案,银川市公安局巡警支队110大队四名巡警外巡时乘坐的警车被歹徒预先埋设的爆炸装置炸毁,四名巡警当场牺牲。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和银川市公安局分别组成督导组和专家组开展侦破工作。公安部派刑侦专家乌国庆亲临爆炸案现场。
乌国庆根据炸点所在的坑、坑深,以及车被抛出去的距离,只凭经验,一眼就判断出犯罪嫌疑人引爆了十二公斤左右的炸药。
现场所在的这条路在军区农场附近,犯罪嫌疑人在这条废弃的路中间挖了一个坑,埋下炸药,电线扯出去近70米远,人在西瓜地里伏着。
“110”是14点09分接到报警的。报警的男人在电话里说,有个出租车司机被捅了。问他在什么地方,他说从北京路往西走,然后走干沟那条路,到了军区机关农场门口以后往右拐……“110”马上指定在外面巡逻的一辆警车按报警人所说的路线迅速赶赴现场。歹徒在炸点前面的路上放了五块大石头,这样车就不能开快了。乌国庆来到歹徒拉引线引爆的那个位置向现场看,发现了两棵树,炸药恰埋在两棵树的中间,歹徒是利用这两棵树作为瞄准器的,警车只要进入两棵树中间就引爆。
现场的情形是,一爆炸,车就翻过去了,车上的四名警察有三名被当场炸飞,另一名被炸成重伤。
当时,大家分析的意见是,把“110”警车给调出去再施以爆炸,这伙犯罪嫌疑人肯定是报复公安机关,与警察有仇,查找范围也应围绕这方面做工作。
乌国庆却不这样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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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他刑侦生涯积累的经验,他认为,破案子除了看现场的情况外,更不可忽视的是犯罪嫌疑人在实施犯罪行为时引起的一系列变化,这个变化有的是有形的,有的是无形的,比如说现场留下的脚印、指纹等是有形的,是通过现场勘查可以取到的痕迹物证,但只有把嫌疑人找到才起作用。破案的关键是把嫌疑人定下来,你要利用他在现场的所有活动情况还原犯罪现场,找出作案动机。
他说就“4·20”这个案件来看,如果犯罪嫌疑人单纯是为了报复,他炸完了就达到了目的,应该迅速撤离现场。而从现场的情况看来,歹徒在爆炸之后还往炸点跟前跑,其中重伤的民警在被炸后又被捅了二十多刀,另外三个被炸成囫囵状的警察,歹徒翻动了他们的衣服。翻动的迹象属于犯罪嫌疑人在现场实施的一种行为,这种行为反映出一种信息:歹徒把这些人炸了后,目的还没有达到。翻动如果是为了钱,一般巡警身上不会有钱,那么巡警身上应该有什么呢?应该有枪!也就是说歹徒是为枪而来!据此,合乎情理的分析推理形成,犯罪嫌疑人实施爆炸以后不跑,反映了爆炸的目的不是为了报复,而是为了抢枪,抢到枪后再去作案。
歹徒并没有想到四名警察只有一支枪,带枪的警察是拦腰被炸的,枪随着身体的碎块被炸飞,落到草丛里边去了。歹徒没有看到这一幕,所以枪并没有到手。
由于乌国庆的推理无懈可击,为案件定性提供了准确依据,才使破案沿着正确方向前行。
专案组通过发动群众辨析歹徒假报警录音,发现犯罪嫌疑人陆文林,继而发现其他四名犯罪嫌疑人谢建文、杨杰、郭永涛、张彦彬。通过侦查发现谢建文、杨杰潜逃至河南洛阳,专案组派出四名民警在洛阳警方的配合下,于5月21日抓获谢、杨二人。同日,张彦彬在北京落网(另外二人被谢、杨灭口)。
这只是乌国庆从警生涯破获的无数大案中的一个。
他经常临危受命解谜团,身怀绝技破奇案。对陈平案的破解是乌国庆五十多年破案生涯中最感得意的。用乌国庆的话说,这是一个铁证如山的经典案例,当年,那样的一次破案经历让他终生难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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