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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回袭警缓刑期还未结束,这回又再次掌掴民警:打的是法律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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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日夜21时45分许,如皋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一男子骑电瓶车摔倒了,随即指令如城交警中队前往现场处置。
到达现场后,民警发现该男子处于严重醉酒状态,神志不清、语无伦次,因担心其人身安全,处警民警打算先将其送回家。
就在民警查找其手机联系人的过程中,该男子突然爆粗口,掌掴处警民警。
民警立即将该男子控制,并现场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显示酒精含量为290mg/100ml,民警随即将其带回派出所进行调查。
经查,该男子叫戴某逵,如皋人,33岁。今年2月17日凌晨,他酒后在如城街道中山路路面恶意损坏公私财物、无端殴打过路行人,后又对处警民警实施殴打。
当时,如皋市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戴某逵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然而,沐浴在善意中的戴某逵,仍处于缓刑考验期,却又再一次触犯法律。
11月4日,清醒后的戴某逵对其酒后袭警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目前,戴某逵因涉嫌袭警罪被如皋警方依法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某经里有这么一句很著名的话:“不要跟邪恶的人对抗,有人打你的右脸,就连左脸也转过来让他打”。
希望一些热衷释放善意的人,轮到自己的时候,也能像这样慷慨大方。
不知道这次还要不要再给市民戴先生“一个机会”呢?
图文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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