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暴力袭警、抢警械!兰州警方通报→

LBS
2024-11-25

警事

花边

小工具


来源 | 综合消息

近日,兰州市公安局城关分局处置一起袭警案件,对行为人朱某某作出行政拘留处罚;对犯罪嫌疑人蒋某某依据袭警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众号:LBS-SIR

 案情回顾



10月5日凌晨3时许,兰州市公安局城关分局草场街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有人拿走其手机、钥匙等物品后不归还,现场发生争执,请求民警处理。接警后,该所值班民警席鸿元带领辅警丁博伟、马亚东立刻前往现场处置。
经了解,蒋某某和朱某某二者系情侣关系,当日两人喝酒后,朱某某将蒋某某的手机、钥匙等物品遗落在家中无法归还,两人发生口角并报警。民辅警立即进行调解,告知正确的处理途径和解决方案,但蒋某某情绪异常激动,民警一边安抚一边耐心对双方进行调解,在民辅警的努力下,双方均已冷静。【辱骂】民辅警处理完警情准备返回时,朱某某因饮酒“上头”,突然将矛头指向处警民辅警,言语辱骂处警人员,对民辅警恶语相向不断上前挑衅,在多次劝说警告无果后,民辅警遂依法对其进行强制传唤。【阻挠】面对执法对象的语言侮辱和挑衅,处警民辅警沉着应对、保持理性,始终依法依规文明执法,但朱某某变本加厉,拒绝配合,动手将民警警衔拽落,蒋某某也肆意拽拉执法人员,阻挠民辅警离开【抗拒】蒋、朱二人推搡拉扯民辅警,场面混乱,民辅警立刻依法控制现场,将朱某某、蒋某某两人带上警车返回派出所。途中蒋某某借着酒劲在警车内多次撕扯民警警服,并试图抢夺执法记录仪无果后将执法记录仪打落在地到达草场街派出所办案区门口后,蒋某某拒不配合民警调查,趁民警不备突然袭警,用随身携带的手提包砸在民警的头上,并抢夺民警随身携带的警械(警棍),造成民警席鸿元左手小拇指骨裂,民辅警迅速将其控制,安全带入办案区采取保护性措施约束至酒醒并开展下一步工作。

辱警袭警,“零容忍”! 


经过调查取证,朱某某辱骂警察的行为已涉嫌阻碍执行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兰州市公安局城关分局依法对朱某某作出行政拘留八日的处罚蒋某某推搡处警民辅警,打落执法记录仪、抢夺警械过程中致民警受伤的行为已涉嫌袭警罪,兰州市公安城关分局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图片来源:“兰州公安城关分局”

来源 | 综合消息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LBS
向上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