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袭警醉汉喜提不起诉,检方:显著轻微危害不大…听证员:同意

LBS
2024-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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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XX铁路运输检察院

“我们同意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张某某作出法定不起诉决定的意见。袭警罪是对国家公权力的挑战,配合人民警察执法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义务,但司法实践中若将轻微肢体冲突且未造成严重后果的袭警行为作为犯罪论处,会严重影响警察执法形象,激化警民矛盾,”听证会现场,听证员说道。




左方可能是警方代表,右方打码应为袭警人,背面三人应为听证员


2024年3月25日,一场袭警案件公开听证会在某某铁路运输检察院举行。听证会由检察长主持,邀请三名听证员出席,公安机关侦查人员、犯罪嫌疑人到场参加听证,人民监督员见证听证过程。


3月11日凌晨,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在醉酒状态下乘坐列车时,与周围旅客发生纠纷,扰乱乘车秩序,乘警接警后迅速赶赴现场依法开展执法工作,但嫌疑人不听劝阻,拒不配合,乘警随之将其带至乘务间劝导醒酒,其间嫌疑人用左手击打乘警右臂一次。


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后,承办检察官认真审查案件材料,发现张某某左手成拳击打人民警察的行为,尚未达到对人民警察正在依法执行职务形成现实阻碍的程度,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宜认定为犯罪。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向参会人员详细介绍了案件的基本情况,针对行为人情节显著轻微、真诚悔过等情形,结合其行为的社会危险性等,进行深入分析,充分阐述了拟作不起诉决定的理由和法律依据,并从案情出发,向公安机关建议对其进行治安管理处罚。


听证人员在充分了解案情后,对张某某发生此次事件的过程进行了提问,并围绕案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处理意见等问题进行了评议。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同意检察机关对张某某拟作法定不起诉处理的决定。


“不起诉,不是对不法行为的让步、包容,更不是纵容违法犯罪。希望张某某从中吸取教训,成为一个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人、一个有利于社会的合格公民。”检察官同听证员共同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了普法教育,提出了期望和要求,犯罪嫌疑人对自身行为进行了深刻检讨,表态将会以此为戒,诚心悔过,做学法、知法、守法的公民,不再触犯法律底线。


“下一步,铁路运输检察院将进一步推动检察听证工作常态化、规范化,以看得见、听得懂的方式让当事人把事实说清、听证员把理辨明、检察官把法讲透,有效提升检察机关司法办案的透明度和公信力,让公平正义更加可感、可触、可见。”检察长说。


来源 | 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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