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晏凌羊:严歌苓的绝代《芳华》

2017-12-19 晏凌羊 晏凌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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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做一个爱学习、愿成长的人



十二月

电影刻画的是青春回忆录,

而小说展现了丰富多彩的人性,

以及大时代对个体的无情碾压


严歌苓的芳华


文/晏凌羊


1


电影《芳华》上映当天晚上,我就买票去看了。

 

看完从电影院出来,有点恍惚:这电影,比起原著,味道是差太多了啊。

 

电影刻画的是青春群像,是文工团战友的一部青春回忆录,而小说展现的是丰富多彩的人性以及大时代对每个个体的无情碾压。

 

电影的格调偏暖,何小萍最终和刘峰在一起了;而小说的格调偏寒凉,刘峰最后得癌症死了,到死也没对何小曼产生感情。



电影不如原著,这可能是每一个看过原著再看电影的人都会有的感触。当年看电影版《山楂树之恋》,我也是这种感触。小说多感人啊,可电影把这种力量弱化了。

 

也难怪,电影一般只有短短两个小时,承载不下那么多东西。比方说,电影没法去细细刻画人物的内心活动,没法呈现作者对人性的理解。读过原著的人,再看电影,难免会觉得有些失望。

 

把相对经典的原著改编成电影(不经典的就算了),很考验导演的功力,像李安拍的《色戒》就丝毫不比张爱玲的小说逊色。

 

严歌苓的原著《芳华》,用非常细腻的笔触探究了何小萍(曼)体臭的症结。她很隐晦地写到何小曼是天生的狐臭,而电影里则明明白白说“她只是比平常人出汗多”。

 

在影片中,导演有意无意地弱化了这一点。“臭”的原因被束之高阁,关注点变成了其被排挤、被嘲笑的这一事实。


事实上,何小萍(曼)更被嫌弃的,不仅仅是她的卫生习惯,而是臭老九出身。和洗刷不掉、跟随一生的体臭味一样,人们嫌弃她的出身进而嫌弃她整个人。

 

关于《芳华》这个故事的感想,之前在《芳华:我背叛你的时候,真觉得自己满腔正义》一文中已经写过,在此就不再赘述。

 

电影里呈现的一句台词,特别抓人:“一个始终不被人善待的人,最能识得善良,也最能珍视善良。

 

可事实上,原著里也有很多经典句式,值得拿出来反复咀嚼。

 

随便择取一下,就有这么些:

 

一旦发现英雄也会落井,投石的人格外勇敢,人群会格外拥挤。

 

那个混账的年龄,你的心里身体里都是爱,爱浑身满心乱窜,给谁都不重要。一旦蠢话出来了,蠢事就不远了。

 

人之所以为人,就是他有着令人憎恨也令人热爱,令人发笑也令人悲怜的人性。并且人性的不可预期,不可靠,以及它的变幻无穷,不乏罪恶,荤腥肉欲,正是人性魅力所在。

 

一个人距离完美人格——“超我”越近,就距离“自我”和“本我”越远,同时可以认为,这个完美人格越是完美,所具有的藏污纳垢的人性就越少。

 

曾听过那么一句话,为何受罪的总是好人。坏人吃香的喝辣的爽死,好人吃糠咽菜穷死;坏人得到人民币,好人得到大奖状。其实,做好人不是错,错就错在周围人的过度要求。

 

我有些恶趣味,心理变得有些阴暗,总是想着他什么时候能犯点错误,露出点什么马脚。我不希望刘峰背负着“模范式好人”过一生。因为有缺陷的人,才值得别人放心地去爱。

 

他看穿了虚名,也渐渐变得成熟了,不被它们所负累,明白了那些东西无法用来兑换真情和幸福。

 

 做模范标兵当然光荣神圣,但是份苦差,一种受戒,所有的奖品都是对受戒的慰问,对苦差的犒劳,都是一再的提醒和确认:你那么有品,不准和我们一样凡俗,和我们一样受七情六欲污染。刘峰扔掉那些奖品,等于扔掉了枷锁。

 

在当今社会,也许做一个精致的利己主义者的幸福感会远远高于做一个善良过剩的刘峰。

 

我想到一九七七年那个秋天,红楼里的大会小会,我发现不止我一个人暗暗伺候刘峰露馅儿,所有人都暗暗地(也许在潜意识里)伺候他露出人性的马脚。一九七七年夏天,触摸事件发生了,所有人其实都下意识松了一口气:它可发生了!原来刘峰也这么回事儿啊!原来他也无非男女呀!有关刘峰人性人格的第二只靴子,总算怦然落地,从此再无悬念,我们大家可以安然回到黑暗里歇息。

 

我们那群可怜虫,十几二十岁,都缺乏做人的看家本领,只有在融为集体,相互借胆迫害一个人的时候,才觉得个人强大一点儿。


2


严歌苓的讲故事能力,我是非常服气的。

 

我觉得她是当代最好的女作家,没有之一。

 

她的作品时间线一般比较混乱,不大符合我们的阅读习惯,所以也有很多人看不下去她的作品。

 

她的作品,非常有画面感,所以适合被改编成电影。

 

1995年,严歌苓的小说《少女小渔》被搬上银幕。之后,她的小说《小姨多鹤》、《金陵十三钗》、《第九个寡妇》等相继“触电”。迄今为止,她共有13部小说被改编为影视作品。

 

有人分析说,严歌苓笔下的人物,尤其是女性大多带有传奇色彩,很适合改编成电影剧本。她的选材和角度都是国内作家较少涉足和表现的,这种“猎奇”色彩也加深了人们对她的关注。

 

很多人一直很好奇,到底是怎样的经历和精神让她成长为这么出色的一个作家?

 

严歌苓是跟我们的父母同辈的人,1958年出生于上海。父亲严敦勋,笔名萧马,是个作家。母亲贾琳,长得很好看,是个话剧演员。

 

严歌苓的父亲萧马是个全才式的人物,当过画家、做过建筑设计师,乃至打猎、骑马、摄影、做菜,“样样都来得”。

 

在她三四岁的时候,身为演员的母亲就开始有意识地培养她的文学素养,大段地读莎士比亚、古希腊罗马神话故事给她听。父亲则把所有的藏书开放给她,就连一些不适合小孩子读的书,比如线装本《西厢记》,也随她去翻,让她接受了比较好的文学熏陶。

 

12岁那年,严歌苓考入成都军区,成为一名跳红色芭蕾舞的文艺兵。在部队,她写作才能比较突出,经常被找去写各种稿件。

 

入伍三年后,她疯狂爱上了一个30岁的军官。六个月里严歌苓给他写了160封情书,但这个军官选择了另一位女军官,在这个女军官的逼迫下,男军官把情书都上交了组织。

 

在当时的环境下,即便双方并无逾矩之处,这种恋情仍属作风问题。所以,迎接严歌苓的就是一场场批判。

 

这个经历后来屡次出现在严歌苓的小说里,包括《芳华》。

 

18岁那年,严歌苓的父母离异,起因似乎是父母争吵多年,父亲后来出轨了。那个年代,父母离婚毕竟是一件比较羞耻的事儿,严歌苓甚至曾试图用下跪的方式挽救父母的婚姻,最终还是无能为力。

 

1978年,严歌苓发表处女作童话诗《量角器与扑克牌的对话》。第二年,对越自卫反击战打响,严歌苓主动请缨,赶赴前线,成为一名战地记者。

 

她把几次与死神擦肩而过的体验写进小说处女作《七个战士和一个零》中。父亲萧马看完后,被女儿的才华震住了:“我从来不知道她有写作才能,真没想到是这样的出手不凡。”

 

1980年,文艺界的春天来了。严歌苓发表了电影文学剧本《心弦》,次年由上海电影制片厂摄成影片,仅仅只有22岁的严歌苓开始在文坛崛起。

 

1983年严歌苓退伍,她的长篇小说《雌性的草地》及短篇小说《天浴》和《少女小渔》,均创作于这一时期。


3


严歌苓是离过婚的,在自己的书中她也从不避谈这一点,但关于前夫,她几乎只字未提。

 

她的前夫,是著名作家李准之子李克威。

 

那时候,严歌苓获得了两项文学奖,并成为中国作家协会最年轻的会员。

 

她与在上海电影制片厂从事写作的李克威认识了,门当户对与相同的写作背景使得严歌苓和李克威很快相恋并结婚。

 

1989年,因为工作原因,李克威去了澳大利亚,而严歌苓去了美国,在芝加哥哥伦比亚艺术学院攻读写作硕士学位。

 

在这之前,两个人的婚姻应该已经出现了点问题,离婚只是手续问题了,所以当李克威提出离婚,敏感而自尊的个性使严歌苓平静地签字离婚。

 

有不少人猜测这段婚姻的结束是源于李克威的出轨,但严歌苓始终不置可否,还与李家一直保持了良好的关系。

 

2004年严歌苓回国的时候,李克威全程陪同,还像亲人般关照她吃营养餐。

 

对此,严歌苓很坦荡:“一个人给出去的感情应该是非常浓烈、非常深的。虽然我们的这段婚姻以失败告终,但我对他至今难以忘怀,毕竟他陪我度过了曾经青春的8年。”

 

话说严歌苓留美期间,一位女友从外地打长途电话给她做媒,女友介绍道:“他是美国外交官!中文讲得跟我一样好!”

 

严歌苓刚从第一段婚姻走出来,对男性丧失了信赖,一点都提不起兴趣。可女友却语气热烈地说:“认识一下有什么关系?成就成,不成就当拿他练练英文嘛!”

 

于是,严歌苓就心不在焉去相亲了,然后就认识了第二任丈夫劳伦斯。

 

劳伦斯对这位来自中国大陆的女作家一见钟情,他花了很多心思和严歌苓约会,他常领她去参观各种博物馆,从艺术到科技,从天文到历史。

 

两个人越来越投缘,于1992年秋天在旧金山结了婚。



因为劳伦斯的特殊身份,这段婚姻让他们两个人都受到了FBI的监控和审查。精通八国语言的劳伦斯在前途无量的外交官生涯与严歌苓之间,毅然放弃了前者,随后在德国政府资助的商会找到了工作。

 

再之后,优秀的劳伦斯得以复职,并被派往非洲。严歌苓便随他旅居非洲,做起了专职的外交官夫人。

 

因为丈夫的工作关系,每两三年,他们都要换一个国家或地区居住。

 

早些年,因为严重的失眠,严歌苓不得不大把大把地吃药,也因此三次放弃了为人母的机会,所以严歌苓至今没有亲生的孩子。不过,她和丈夫领养了一个女儿,名叫妍妍。

 

这两年,因为严歌苓越来越火的缘故,她越来越频繁地出现在我们的视野之中。

 

她的生活是与世隔绝,也享受这种隔绝。她的生活永远都是从清晨的一杯咖啡开始,然后写作。

 

前段时间,她被网友们群嘲了一回。有媒体报道说她每天坚持在家写作,一到下午三点就停下来,开始化妆,换上漂亮衣服,静候丈夫回家。

 

她的闺蜜陈冲取笑她,何苦这样做,但严歌苓却有着自己的逻辑:“你要是爱丈夫,就不能吃得走形,不能肌肉松懈,不能脸容憔悴,这是爱的纪律,否则是对他的不尊重,对爱的不尊重。”

 

网友们纷纷感慨她太装逼。最嘴贱的自然就像洪晃,她直接说“严小姐,你八十岁时如何和你松驰的皮肤做斗争,还有,你天天打扮如此精致,要×O呀?”


有网友摇头:这完全就是后宫嫔妃嘛,天天盼着临幸,可怜哪。

 

还有人冷冷地说:贱人就是矫情。

 

严歌苓这一点,让人想起“林徽因焚香”。

 

林徽因晚间作诗,要焚香插花,身穿一袭白绸睡袍,在摇曳的烛光中吟哦佳作。林徽因的堂弟林宣曾回忆说,“我姐对自己那一身打扮与形象得意至极,曾说‘我要是个男的,看一眼就会晕倒’。”

 

网友们纷纷拿林徽因与她做类比,说她们这是装逼。

 

我倒觉得,人家每对夫妻都有自己的相处之道,每个人都有一些怪癖和自恋感,这么指责谁大可不必。她有表达倡导的自由,你也有拒绝的自由。

 

倒是严歌苓,每回出现在大众视野里,言行举止都挺优雅。精心打扮自己,尽力保持年轻,不管这样做是为了丈夫、观众还是为了自己,终究不是一件坏事。

 

4

 

近年来,很多人批评严歌苓的作品缺乏女权意识,说她的女性意识依然笼罩在男权的话语体系下面,跳脱不了男权那片天。


对此,我也想谈点个人看法。


我们为什么非得要求一个女性作家要有女权意识、女性意识呢?“超性别写作”难道不好么?

 

严歌苓笔下的女性角色,不过就是从我们的社会、我们的时代里择取出来的活生生的人。她所做的,更多程度不是塑造,而是呈现。事实上,很多男作家做的也就是这样的事儿。

 

革命时代,我们要求作家要反应时代的先进性,那时候萧红、张爱玲很受诟病,因为她们的作品不够革命,可现在再看,我觉得她们的作品是超时代的,过很多年依然会有人看,人们依然会觉得她们笔下的那些人就是我们自己、我们身边的人。

 

强行要求某个作家要有所谓的性别意识,跟强行要求某个作家写作时要有革命意识,其实也挺政治不正确的。

 

如果一个作家写一个故事,都要显得很女权,写作的初衷是为了树起反抗男权的大旗,展现女性被男权社会奴役的创伤.....我真不知道这样的小说我是不是真愿意看。

 

很多女性作家,只写情爱,笔下的女人只有“男人爱不爱我”这一回事(比如琼瑶),但严歌苓不是,她是写人性的。她的关注点在于人,而不分男人或女人。

 

每个作者都有局限,但也有闪光点,甚至当我们了解过其经历之后,便会对其作品有更深的理解。

 

比方说,严歌苓在《一个女人的史诗》里写的女主角,她丈夫不怎么爱她,还老出轨,但她至死不渝爱着他,爱得儿女们都觉得脸红。


这样的形象也跟作者的亲身经历有关。

 

严歌苓小的时候,父亲文革期间被整,她妈妈煎炸了小鱼给遭遇牢狱之灾的父亲送去,自始至终没给儿女们吃一口,但就是这样,她父母还是在她十八岁那年离婚了。据说她父亲再婚后,某回酒醉后忽然喊出了母亲的名字,似乎醒悟到还是原先的那个女人最懂自己。

 

严歌苓在《一个女人的史诗》里安排的这样的故事走向,生活中不是随处可见的么?女人爱男人爱得没有自我,男人报以冷漠和出轨,到了晚年,男人自己也经历了沧桑,又开始觉得原配好。而大多数原配离婚后,在男权社会里能等到新幸福的几率微乎其微。


 

一个作家,写来写去,写的都是自己,写自己看到的、感知到的人和事。

 

严歌苓写《金陵十三钗》,最受人诟病的是妓女换学生的这一节。很多女权主义者认为她潜意识里觉得“妓女的命比女大学生的命贱,因为妓女不够纯洁”。

 

我觉得这真是一种天大的误会。

 

在小说描述的那种情境下,人们会做出这种选择不是很正常的吗?你接受也好,不接受也好,小说就是这么设定的情节。有这个设定,故事才能向前发展。当然,有争议是很正常的,但据此说严歌苓本人是典型的男权思维,就真的有些过了。

 

当初李安拍《色戒》,有人说他是个性变态;莫言写《檀香刑》,很多人说他骨子里很暴戾;周星驰拍《长江7号》,又有人说他一辈子没能走出童年阴影.....


创作者端出来一盘菜让你点评,你不好好品尝那盘菜的味道,非得揣度人家能炒出这样的菜一定是因为在厨房里穿得少,这都哪儿跟哪儿啊?

 

在当代女作家中,严歌苓已经非常了不起了。

 

《芳华》是我看过的她的作品中,最令我震撼的一部。对群体性心理,她描述得非常到位。真正把这个故事变得有点男权的,是冯小刚。整部电影,冯小刚都在致敬自己的青春,宣传海报里更是充满了对年轻的肉体的怀念。


 

只不过,冯小刚是男的,大家觉得他没有女性意识很正常;严歌苓是女的,她若是超性别写作,就背叛了自己的性别。

 

我们生活中多的是林丁丁、萧穗子、郝淑雯、何小曼还有各种热衷于迫害他人的人,唯独不大可能有刘峰。你如果真的要求她把里面的女性都写得很有女权意识,那抱歉,这本书恐怕是真的看不下去了。

 

好作家分很多种,像曹雪芹一样女性意识比较超前的有之,超性别写作者也有之。


我们应该懂得欣赏这种文艺创造的多样性,而不该求全,不该要求一个作家给到你想看到的一切。

 

如果你觉得一个作家给不到这些,可以自己提笔写啊。读者们应该也很期待那些太阳底下天天发生的并不新鲜的事儿,又能以怎样的方式被诠释和展现。


5


严歌苓活到现在,其实并不算特别不幸,甚至可以说她活得很幸运、很幸福,但她笔下的小人物,大多结局不好,晚景凄凉。


她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写作跟家庭幸福不幸福没有关系。

 

她说:“释迦牟尼出家前也是一个生活幸福的人,他离开那个世界源于一种敏感。一个人能否写作,看有没有这种敏感。对人家的快乐和痛苦,能不能感同身受。”

 

她还说:“作家的素质,需要一种共感力。同情就是一种共感力,能感觉到别人所受的苦,有一种心灵的敏感度。有的人要用斧子剁,才能剁出感觉,而有的人轻碰就能留下伤痕,即使是别人的痛。”

 

对年轻人,她给过这样一个建议:“在邻居和同事或者同学的价值观成为普遍价值观的时候,别信它,别理它。”

 

她还说:“我觉得离文学圈远不一定是我的优势,但是我觉得好处在于你听不到太多的杂音,你也不知道市场的需求,因为一个人要考虑到市场、很在意市场,那这个人就完了,就不用创作了。或者你听到很多人的性价比,说他的书卖了多少,他的电影版权卖了多少,这些都是杂音,我都不需要听到。所以我觉得这是我的优势,我可以相对来说一直在考虑的就是想写哪一个作品,怎样把它写好,就是这样。还有在写的过程中还要不断地营养自己,拿什么样的作品,电影也好、小说也好、绘画也好、音乐也好,怎么样来营养自己,不断使自己能有一个更加丰富的人格来做一个作家。”

 

在写作方面,她非常自律、非常努力,对这份职业她很有敬畏心。在一次演讲中,她就曾讲过这样的话:



她会为了一个作品的写作在一个村庄里住上很久;为了理解一个运动员或者体育项目,她会花很多精力去调查、查阅文献,或者是参与体育项目的过程,她会花很多精力。像写《妈阁是座城》时,她甚至曾去澳门赌场驻扎了很久。

 

严歌苓是那种非常关注人性的作家,这种关注甚至超越了时代。某个时代,可能符合那个时代的作品比较受欢迎,就像我们以前追捧的《白毛女》《红灯记》,但离开了时代背景之后,这些作品也褪色了。

 

只有关注全人类共同特性和困局的作品,能经久流传。不关注这些,还能称为作家的,也就是制造些鸡汤文、赚点小稿费的自媒体作者了吧(包括我在内)。

 

这么一想,我顿时为自己感到羞赧。

 

早些年,新浪微博认证时,我很苦恼为何没“码字工人”几字,只能选“作者”。

 

直到现在,我也很害怕别人称我为“作家”,因为我觉得一般人担不起作家、画家、政治家、科学家、发明家等这家那家的称号(话说美食家、旅行家是什么鬼),就连老舍都只说“我不是作家,我是写家”。

 

我甚至觉得自己都还不是“作者”,只是“写者”。

 

不是谁都可以吃这碗饭的,甚至靠努力也不行。这么一想,顿时也坦然了。

 

倒是严歌苓的经历可以告诉我们一个道理:专门奔着赚钱去做一件事情,或许很难成功,但如果你只是对一件事情充满满腔的热情、尊重和敬畏,反而可能容易“无心插柳柳成荫”。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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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点碎碎念:


这篇主要讲严歌苓,对冯小刚这部电影的感触以及对他们怀念那个时代的看法,我发到了小号上去(点此超链接也可查看:《冯小刚怀念的是一个根本不值得怀念的时代》)。小号写得比较随性,欢迎大家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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