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罕见出文金融反腐!银行系高官接受调查 | 法宝资讯
【来源】股票说(ID:gps0101tmt);牛爷财经(ID:youthinking);信托圈(ID:xintuoquan)
【声明】本文仅限学习交流使用,如遇侵权,我们会及时删除
“长安街上的一盏明灯”,“灭”了。
8月22日,据驻中国银监会纪检组晚间消息:前农行副行长、现民生银行首席信息官林晓轩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审查。
林晓轩今年52岁,自24岁进入中国工商银行工作后一直未离开银行业,截今已有28年的从业经历。
他有个绰号是“长安街上的一盏明灯”——业内以此来形容这是个出了名的工作狂。
财新网的报道透露:林晓轩在6月初发现已被边控,案情料与林晓轩在民生银行的任职无关,或涉其此前任职的国有大行。
林晓轩于2015年6月起任农业银行副行长。2016年12月16日傍晚,农业银行公告称,因工作变动,林晓轩请求辞去副行长职务。
在这一职位上,林晓轩仅工作了18个月。
此前,林晓轩在工商银行长期负责银行科技、数据管理工作,2010年12月任工商银行首席信息官,主导推动了工行互联网金融品牌“e-ICBC”的平台搭建。
今年7月5日下午,中国银行业协会客户服务委员会在北京召开2017年年会。林晓轩还以中国民生银行首席信息官的身份出席了会议并讲话。
林晓轩这种已经辞去公职并在其他民营企业工作后仍被查的情况,此前较为鲜见。
值得一提的是,林晓轩被查,距离民生银行公告银监会批复其任职资格,仅有一周。
剧情的大反转,折射出了金融反腐的力度还在继续深化中。
林晓轩不是第一个,也肯定不是最后一个落马的金融高管。
金融反腐进入斩草除根
有人侥幸地认为,金融反腐和金融整顿清理,搞了这么久,抓了这么多官员,查了这么多企业家,应该快结束了吧?
如果真这样认为,事情就太简单了。
事情远没有这么快结束,接下来,更大的金融整顿风暴还将持续,而且会加大司法方面的处罚力度,抓捕会向更核心的利益集团迈进。
就在今天(8月22日)傍晚,最高人民检察院最新印发通知,要求各级检察机关紧紧围绕集聚金融风险、影响金融安全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大惩治和预防金融犯罪和金融领域职务犯罪工作力度,特别是要加大证券期货犯罪打击力度。
文件名称叫《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和改进金融检察工作的通知》,里面的一些提法非常值得关注。
通知说,要严厉打击严重危害金融安全、破坏金融秩序的犯罪,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坚决整治严重破坏金融市场秩序的行为,坚决查处那些兴风作浪的“金融大鳄”、搞权钱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内鬼”,对重大案件实行挂牌督办,形成有效震慑。
从“批捕”“起诉”“权钱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内鬼”这次措辞看,接下来,有些在查办的案件,将进入司法程序,该抓的会抓,该判的会判,像中国银监会主席助理杨家才、证监会原副主席姚刚等;还有一些新的案件,也正列入议程,比如刚刚公布的民生银行首席信息官林晓轩就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审查。
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将有一批大案要案公布出来;而更大的老虎,将浮出水面,不然最高检也不会在这时候吹风,打草惊蛇!
发出新一轮金融清理整顿信号的,并不只是最高检,还包括党报,《人民日报》,就在昨天刊登了一篇题为“谈整治金融乱象:拆除高杠杆祛除病根”的评论文章,这是继今年7月中旬召开“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之后,高层再次表明要加强金融监管。
文章更明确暗示:当前金融乱象的病根 ——高杠杆将是当局新一轮的整治对象,并罕见的作出“治金融乱象斩草还须除根”的表态。
值得关注的是,在8月19日,央行副行长殷勇在出席“中国财富管理50人论坛”, 指出大陆金融领域存在四大“制度性短板”,下一个阶段央行的工作重点除了紧抓化解潜在金融风险外,还要制度设计和风险防范做好长期安排。殷勇的这番发言透露,当局即将出重手整治成本居高不下的资金供给端,其实就是银行,特别是那些给企业大规模贷款的银行。
今年以来,多家热衷海外并购的民营企业巨头已经遭到强势监管,包括AB、万达、复星等,这些企业都遭受不同程度的各种调查,但谁都明白,问题的关键是在于给这些企业提供贷款的银行,以及背后的资金掮客。
金融领域已经成了利益集团云集和争夺之地,“赚的钱放自己口袋,赔的钱由全民分担”,成了利益集团攫取国有资产为自己谋私利的典型模式。而且,这种畸形的金融市场,被一些利益集团用来开启分享国家资产的“盛宴狂欢”。
所以,在今年4月的政治局会议上,高层多次提及金融风险,而且严厉痛斥金融领域充斥着“稻草人、内奸、大鳄”。在此之后,又安排对几家“海外并购”巨头的财务状况进行“摸底”。
事情远远没有结束。人民日报表态要对金融乱象“斩草除根”,表明决策当局将持续地对金融领域展开清洗整顿,会进一步触及权贵的核心利益……
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启!
最高检印发通知加强和改进金融检察工作
为保障国家金融安全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印发《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和改进金融检察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加强和改进金融检察工作,为健全金融法治,保障国家金融安全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通知》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为做好经济发展新常态下金融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是做好新形势下金融工作的纲领性文献。检察机关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中央关于做好金融工作、维护金融安全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为维护国家金融安全,促进金融改革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通知》强调,各级检察机关要认真履行检察职责,紧紧围绕集聚金融风险、影响金融安全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大惩治和预防金融犯罪和金融领域职务犯罪工作力度。严厉打击严重危害金融安全、破坏金融秩序的犯罪,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坚决整治严重破坏金融市场秩序的行为,坚决查处那些兴风作浪的“金融大鳄”、搞权钱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内鬼”,对重大案件实行挂牌督办,形成有效震慑。特别是要加大证券期货犯罪打击力度,严厉惩治欺诈发行股票、债券,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等破坏证券期货市场秩序的犯罪。积极参与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坚决查处利用互联网实施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等犯罪,特别是对打着创新旗号大搞“庞氏骗局”等金融欺诈活动的,要依法严厉打击。严肃查办金融领域职务犯罪案件,遏制金融领域腐败滋生蔓延势头,坚决查办金融领域通过利益输送、权钱交易实施的贪污贿赂犯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造成国家财产严重损失的渎职犯罪,集中查办金融领域有影响、有震动的职务犯罪案件,遏制金融领域腐败滋生蔓延势头。加强对金融领域执法司法活动的法律监督,维护执法司法公平公正。
《通知》要求,在办理金融领域犯罪案件过程中,要正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改进司法办案方式方法,做到惩治犯罪与保护创新并举,既要严厉打击金融犯罪,又要依法保障金融改革创新。准确把握金融改革创新失误与失职渎职犯罪的界限,准确区分改革创新与违法犯罪、金融犯罪与正常民间借贷等政策界限,防止把一般违法违规、经济纠纷视为犯罪,防止以罚代刑和以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加强法律适用和司法政策研究,进一步明确惩治金融犯罪的法律适用标准,推动健全金融法治。坚持把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放到司法办案工作的重要位置,确保办案质量和效果相统一。
《通知》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加强金融检察工作机制和队伍建设,提高服务和保障金融改革发展的能力水平。着力完善打击金融犯罪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着力构建查办跨区域金融犯罪协作机制,统筹协调案件办理工作。着力加强金融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在有条件的地方积极探索建立金融检察专业化机构,努力培养一批精通金融检察业务的专门人才,全面提高金融检察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