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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报告“金句”直抵人心!这些案件写入报告,听周强如何评价?| 法宝关注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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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出炉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亮点纷呈,严惩腐败犯罪、纠正错案、维护“舌尖上的安全”等举措回应关切,直抵人心。小编从报告中选取了一打“金句”,让您第一时间速读报告。


3月9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向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值得注意的是,这份20多页的工作报告中,提到了20多个案件,创历届最高法工作报告中出现的案件数量之最。


 

  让我们看看报告提到了哪些案件,周强又是如何评价的。


  ——依法严惩天安门“10·28”、昆明“3·01”等暴恐犯罪


  周强评价:会同有关部门出台办理暴力恐怖和宗教极端刑事案件意见,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依法审理周永康、薄熙来、郭伯雄、令计划、苏荣等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在白恩培案中首次依法适用终身监禁


  周强评价:彰显党中央惩治腐败的坚强决心。


  ——依法审理任润厚等案件。依法审理“红通1号”杨秀珠等案件


  周强评价:决不让腐败分子在经济上得到好处。决不让腐败分子逃脱正义的审判。


  ——依法审结刘汉、刘维等36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案件


  周强评价: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


  ——依法审理“快播”公司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等案件。审结徐玉玉被诈骗等案件1.1万件。


  周强评价:净化网络空间,决不让网络成为法外之地。坚决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会同公安部等部门出台适用法律意见。


  ——审理于欢故意伤害案等社会关注案件


  周强评价:加强以案释法,既体现法律尺度,又体现司法温度,实现法理情有机融合,让热点案件审判成为全民共享的法治公开课。


  ——依法纠正呼格吉勒图案、聂树斌案等重大冤错案件39件78人


  周强评价:让正义最终得以实现,以纠正错案推动法治进步。深刻汲取教训,出台防范刑事冤假错案指导意见,落实罪刑法定、证据裁判、疑罪从无等原则,对2943名公诉案件被告人和1931名自诉案件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有罪的人受到公正惩罚。


  ——审结破产案件1.2万件,重庆钢铁、东北特钢等破产重整案取得良好效果


  周强评价:积极开展破产审判工作,开通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出台“执行转破产”意见,健全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依法稳妥处置“僵尸企业”。


  ——审结全国首例证券支持诉讼等案件


  周强评价: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北京等法院审结“e租宝”非法集资案,山东法院审结徐翔等人操纵证券市场案


  周强评价:严惩非法集资、内幕交易等金融犯罪,切实维护金融安全。


  ——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再审3起重大涉产权案件,其中直接提审张文中案、顾雏军案


  周强评价:坚决纠正涉产权冤错案件,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妥善处理历史形成的产权案件。


  ——依法审理“乔丹”商标争议行政纠纷、华为诉美国交互数字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案件


  周强评价:发布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纲要,充分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作用。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宁夏法院审结腾格里沙漠环境污染公益诉讼系列案,督促8家企业投入5.69亿元修复受损生态环境


  周强评价:服务美丽中国建设。坚决维护生态环境安全。


  ——依法审理侵犯“狼牙山五壮士”名誉权系列案件。依法审理“医生电梯内劝阻吸烟案”“朱振彪追赶交通肇事逃逸者案”。


  周强评价: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决维护英雄形象。让维护法律和公共利益的行为受到鼓励,让见义勇为者敢为,以公正裁判树立行为规则,引领社会风尚。


  ——在北京、河南等地多部门共同参与下,北京法院顺利执结全国首例万吨粮食异地执行案


  周强评价:2016年3月,在全国法院部署“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制定工作纲要和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地方各级党政机关高度重视执行工作,普遍将解决执行难纳入法治建设重点工作,有效形成解决执行难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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