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2019年2月重大政策立法、典型案例全面梳理 | 法宝盘点

【编者按】北大法律信息网每月准时为您奉上过去一月的重大政策立法、典型案例及热点案例梳理。带您一起快速回顾过去一月发生的重大法治事件。点击阅读原文查阅新闻全文。

【来源】北大法律信息网、北大法宝法律法规库、北大法宝司法案例库

【声明】本文由北大法宝编写,转载请注明来源。

中央重大政策立法

一、“两高”发布司法解释 依法严惩涉地下钱庄犯罪

二、落实两个“最严”,重剑惩治环境污染犯罪

三、最高检为提升检察建议刚性提供制度保障

四、最高检下发五年检察改革规划

五、最高法发布五五改革纲要

六、国务院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

七、银保监会重拳反洗钱 严格审核银行资金来源等

八、证监会:禁止虚假申报等四种操纵期货交易价格的行为

九、解读我国规范商标申请注册行为

十、个人信息安全规范:用户应有权拒绝个性化推送

十一、App收集使用个人信息不能再“任性”

地方重大政策立法

一、北京发文规范幼儿园管理

二、北京:市属高校教师职称不再实行“终身制”

三、上海为垃圾分类新时尚立法

四、《上海市车船税实施规定》印发

五、天津:三类人买房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六、安徽高院发布加强执行长效机制建设意见

七、安徽高院出台措施保障审判权运行机制

八、辽宁高院出台服务保障民营经济意见

九、四川省建立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信用修复机制

十、四川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

十一、江苏新规:遏制广告骚扰

十二、南京积分落户“房产每平米计1分”

典型案例、大案、要案

一、最高法:“一带一路”建设专题指导性案例

二、食品保健食品整治欺诈和虚假宣传重大案件

三、首例惩罚性赔偿公益诉讼胜诉 释放哪些信号?

四、章莹颖案:法官驳回被告律师动议

五、于欢家人非法吸储案二审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六、北京“盲井”案两被告人终审维持死缓

七、广东省消委会就儿童门票以身高定优惠标准起诉长隆集团


中央重大政策立法


一、“两高”发布司法解释 依法严惩涉地下钱庄犯罪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办理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非法买卖外汇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解释》共12条,自2019年2月1日起施行。《解释》主要内容包括:一是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非法买卖外汇的认定标准,以及“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的认定标准;二是非法经营罪、洗钱罪、帮助恐怖活动罪的竞合处罚原则;三是非法经营数额、违法所得数额的认定标准、处罚原则及判处罚金的标准;四是单位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五是从宽处罚的认定条件和标准;六是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非法买卖外汇刑事案件犯罪地的认定;七是《解释》的时间效力。


二、落实两个“最严”,重剑惩治环境污染犯罪


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有关问题座谈会纪要》。纪要》分为三部分,共15条。第一部分强调各部门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将其作为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和司法办案的行动指南和根本遵循,为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优质法治环境和司法保障。


三、最高检为提升检察建议刚性提供制度保障


2月2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今天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新修订的《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规定》,明确检察建议发出后,被建议单位在规定期限内经督促无正当理由不予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必要时可以报告同级党委、人大,通报同级政府、纪检监察机关。《规定》要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检察建议,除另有规定外,应当要求被建议单位自收到检察建议书之日起两个月以内作出相应处理,并书面回复人民检察院。因情况紧急需要被建议单位尽快处理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相应的回复期限。


四、最高检下发五年检察改革规划


高人民检察院制定下发了《2018-2022年检察改革工作规划》,进一步明确了新时代检察改革的方向和路径,对今后几年的检察改革做了系统规划和部署。据悉,《改革规划》共确定了6个方面46项改革任务,通过健全完善检察机关坚持党的领导制度、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等六大体系,推动检察职能得到全面、充分履行,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丰富、更优质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


五、最高法发布五五改革纲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深化人民法院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意见——人民法院第五个五年改革纲要(2019—2023)》2月27日对外发布。《五五改革纲要》作为未来5年指导人民法院改革规划和实施推进的纲领性文件,系人民法院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重要依据和关键抓手。《五五改革纲要》由总体要求、主要内容和组织实施三大版块组成,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主体责任、科学周密部署、加强舆论引导等具体要求,主要内容包含10个方面65项改革举措,通过科学构建坚持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服务和保障大局制度体系、以人民为中心的诉讼服务制度体系等10大体系,推动公正高效权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六、国务院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


国务院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方案》提出,从2019年开始,在职业院校、应用型本科高校启动“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工作。到2022年,职业院校教学条件基本达标,一大批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向应用型转变。经过5-10年左右时间,职业教育基本完成由政府举办为主向政府统筹管理、社会多元办学的格局转变,由追求规模扩张向提高质量转变,由参照普通教育办学模式向企业社会参与、专业特色鲜明的类型教育转变,大幅提升新时代职业教育现代化水平,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提高国家竞争力提供优质人才资源支撑。


七、银保监会重拳反洗钱 严格审核银行资金来源等


为预防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做好银行业金融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银保监会2月21日发布《银行业金融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办法》共五章五十五条,从完善银行业金融机构内控制度、健全监管机制、明确市场准入标准等方面,建立了银保监会银行业反洗钱工作的基本框架。


八、证监会:禁止虚假申报等四种操纵期货交易价格的行为


证监会2月15日就《关于<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七十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公开征求意见,进一步规范发展期货市场,精准打击期货市场操纵行为,维护期货市场秩序。《规定》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以成交为目的申报买卖合约,影响期货交易价格,并进行与申报方向相反的交易或者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影响期货交易价格,并进行相关交易或者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九、解读我国规范商标申请注册行为


国家知识产权局日前发布《关于规范商标申请注册行为的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将对“恶意申请”“囤积注册”等非正常申请商标注册的行为进行依法处理,规范商标申请注册行为。《征求意见稿》提出,对非正常申请商标注册的行为,除依据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理之外,可以视情节依法采取惩戒措施。通过非正常申请商标注册的行为骗取资助、扶持、奖励,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移送有关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从事非正常商标申请注册行为的商标代理机构也将依法惩戒。


十、个人信息安全规范:用户应有权拒绝个性化推送


全国信息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开展国家标准《信息安全技术 个人信息安全规范(草案)》征求意见工作。《草案》要求,不得强迫收集个人信息,用户应有权拒绝个性化推送。《草案》指出,当产品或服务提供多项需收集个人信息的业务功能时,个人信息控制者不得违背个人信息主体的自主意愿,强迫个人信息主体接受产品或服务所提供的业务功能及相应的个人信息收集请求。


十一、App收集使用个人信息不能再“任性”


随着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App)的广泛应用,强制授权、过度索权、超范围收集个人信息的现象密集涌现,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保护形势严峻。为此,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专项治理的公告》,将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专项治理行动,该专项治理行动将贯穿2019年全年。


地方重大政策立法


一、北京发文规范幼儿园管理


“入园难”“入园贵”是困扰老百姓的烦心事之一,关于幼儿园的规范和管理问题一直也备受社会关注。2月14号和15号两天,北京市接连发布了两份关于规范幼儿园管理的文件,进一步明确和规范了幼儿园申请普惠园认定及幼儿园质量评估相关内容。两份文件不仅明确了普惠性幼儿园的认定范围等问题,而且对全市幼儿园给出了非常具体的办园质量督导评估标准,比如班级规模、保教人员的配备、安全设施设备等等。连续出台的新规,对于幼儿园管理将产生哪些影响呢?


二、北京:市属高校教师职称不再实行“终身制”


北京新修订出台了《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聘任管理办法》,高校教师将进行分类评价,职称和岗位聘任实行聘期制,同时将加强职称评审权下放后的监管。此次改革,将高校教师职称从“一把尺子量到底”改为“干什么、评什么”,强化教师以教书育人为主。在教育教学的基础上,将高校教师按照教学为主、教学科研为主和社会服务为主等进行分类,制定侧重不同的评价标准。同时,建立高校职称评审代表作制度,从“评论文”改为“评成果”,教师可从论文、论著、精品课程、教学课例、专利、研究报告等不同成果中,任选最能体现能力水平的作为职称评审的主要内容。


三、上海为垃圾分类新时尚立法


上海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从7月1日起,这一条例将正式施行。数据显示,2018年上海全市每日生活垃圾清运量接近2.6万吨,年均生活垃圾产生量超过900万吨。《条例》针对垃圾生产源头进一步作出强制要求,通过从源头减量,做到垃圾总量可控。比如积极推进产品包装物、快递包装物减量工作。《条例》规定,快递企业在本市开展经营活动的,应当使用电子运单和环保箱(袋)、环保胶带等环保包装,鼓励寄件人使用可降解、可循环使用的环保包装。


四、《上海市车船税实施规定》印发


上海市政府于1月18日印发了新的《上海市车船税实施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将本市的车船税税额标准降低至法定税率最低水平。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相关部门负责人预测,该项减税政策将覆盖全市500多万车辆的纳税人,预计全年减税约5亿元。


五、天津:三类人买房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天津重新颁布了《天津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职工购房日期在2019年2月1日之前的,仍按原政策执行,在2019年2月1日(含当日)之后的,按新政策执行。购房日期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生成时间或房产买卖协议的打印时间,以住房交易网签系统中的记载信息为准。新办法明确了三类情形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第一类是购买配偶、子女、本人父母或配偶父母住房;第二类是离婚两年内,职工与原配偶之间存在买卖住房情形的;第三类是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六、安徽高院发布加强执行长效机制建设意见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巩固“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成果、加强执行长效机制建设的意见》,要求各地法院借力信息化建设成果,构建“1+N”执行团队模式,即“执行指挥中心+若干执行团队”模式,实行执行案件繁简分流、业务性工作与事务性工作分离、同类工作集约化办理、执行团队之间统分结合高效运转,最大限度提升执行效果。


七、安徽高院出台措施保障审判权运行机制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新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探索建立了自动甄别、有限管理、分级监管、差别监管、全面覆盖、全程留痕的院庭长案件监管机制,有效提高审判质效,统一裁判尺度,防范廉政风险。明确“四类案件”的识别主体为立案部门,业务部门承办法官和审判长、院庭长,纪检监察部门和审判管理机构等四类。为避免标注的随意性,提高监管质量,案件标注权限仅赋予立案部门和院庭长。院庭长发现已标注案件不属于个案监督管理范围,有权撤销标注,避免只进不出,造成监管资源浪费。


八、辽宁高院出台服务保障民营经济意见


辽宁省委办公厅将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转发各地市委,要求各地认真学习借鉴。《意见》从严格执行刑事法律政策、加强民商事审判、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发挥行政审判功能、构建解决执行难工作长效机制等八个方面,明确了辽宁法院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路径,要求全省法院深刻领会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重大意义,为新时代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营造更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


九、四川省建立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信用修复机制


四川省市场监管局日前下发《关于建立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信用修复机制的通知》,明确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如果符合信用修复条件,可自主申请移出“黑名单”,不用再等5年。《通知》明确,信用修复机制适用于在四川省行政区划内登记注册的,因未按期公示年报、未按期公示企业有关信息、公示信息弄虚作假、通过登记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等原因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在届满3年内已纠正全部违法行为但未及时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从而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且近3年内未受到行政处罚、没有被司法机关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等不良信用记录。符合上述条件的“黑名单”企业可申请移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十、四川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


2月12日,四川省政府网站公布《四川省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划转比例统一为纳入划转范围企业国有股权的10%。《方案》明确,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基本目标是弥补因实施视同缴费年限政策形成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缺口,促进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养老保险制度。


十一、江苏新规:遏制广告骚扰


江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江苏省广告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今年3月1日正式实施。《条例》依据新修订的广告法对江苏现行的条例进行修正,结合实际操作作出了更有针对性的细化补充,其中新增了保健食品以及其他食品广告准则,对互联网等新媒体广告如何管理作出了详细规定,并明确保护个人不受商业广告骚扰的权利。


十二、南京积分落户“房产每平米计1分”


今年3月1日起,南京将施行新积分落户办法。其中,有关“房产面积每满1平方米计1分”的表述引发热议,有质疑认为,这是在变相刺激楼市。按照最新办法,在南京,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人落户并不难,硕士学历积分100分可直接落户。那么,这一新政将会带来哪些影响?新办法调整内容涉及房产、年龄、婚姻、落户区域等多个加分项,具体有:房产,面积每满1平方米计1分,最高不超过90分,而现有规定最高不超过100分;年龄,40周岁的计5分,比现有规定45周岁降低5岁;社保,累计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不少于24个月,现有规定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且近2年内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婚姻,配偶系本市户口,办理结婚登记一年以上的,且一直维持该婚姻状况的计10分,此条指标为新增项。


典型案例、大案、要案


一、最高法:“一带一路”建设专题指导性案例


为加强和规范案例指导工作,服务和保障“一带一路”建设,2019年2月25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涉“一带一路”建设专题指导性案例。此次发布的第21批共6件指导性案例,均为涉及“一带一路”建设的指导性案例,主要涉及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保函欺诈纠纷、海难救助合同纠纷、信用证开证纠纷、申请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纠纷等问题。


二、食品保健食品整治欺诈和虚假宣传重大案件


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公安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22日联合公布8起食品保健食品整治欺诈和虚假宣传重大案件。这8起案件分别为:浙江台州刘某等非法添加西药成分制售有毒有害食品案、湖南张家界陈某等非法添加西药成分制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上海浦东郝某非法添加西药成分制售有毒有害食品案、吉林辽源李某利用互联网欺诈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广东湛江陈某等利用互联网欺诈销售假冒保健食品案、重庆江北陈某利用互联网欺诈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山东枣庄马某等虚假宣传减肥功效制售有毒有害食品案、河北邯郸申某等虚假宣传治疗功效非法经营保健食品案。


三、首例惩罚性赔偿公益诉讼胜诉 释放哪些信号?


2017年4月,广州市检察院向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发出四份检察建议书,建议省消委会就四起食品安全犯罪案件向法院提起消费公益诉讼,当年10月,广东省消委会分别就彭某胜等人生产销售假盐,向广州中院提起四个消费民事公益诉讼。2018年5月,广州中院对其中三案作出一审判决。广东省消委会新闻部主任柯桀文介绍:“判令三案合共八名被告共支付赔偿金167480元,由法院收缴国库。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在广东省省级媒体发表经法院认可的赔礼道歉说明,承担案件大部分受理费用。”


四、章莹颖案:法官驳回被告律师动议


当地时间2月11日,联邦法官沙迪(James Shadid)驳回涉嫌绑架杀害中国访问学者章莹颖被告克里斯滕森(Brendt Christensen)辩护律师提出的“排除某些血液检测及DNA”作为证据的动议。辩方律师于2018年8月提出“排除某些血迹检测及DNA验证结果的动议”,此动议于当地时间2019年2月11日举行听证会。联邦法官沙迪在法庭听证会中,询问了FBI实验室专家后,做出上述决定,他表示,这些测试结果符合法庭受理为证据的标准。


五、于欢家人非法吸储案二审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于欢家人非法吸储案二审宣判,聊城中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此前一审其父获刑4年、其母获刑3年。宣判全文如下:山东源大工贸有限公司、于西明、于家乐、苏银霞、山东赛雅服饰有限公司、张振永、程笑、樊正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二审宣判2月1日上午,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山东源大工贸有限公司、于西明、于家乐、苏银霞、山东赛雅服饰有限公司、张振永、程笑、樊正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六、北京“盲井”案两被告人终审维持死缓


为了骗取赔偿金,将他人诱骗到工地打工,将其杀害后从高处推下,伪造安全事故……发生在北京的现实版“盲井”案曾于2016年底在三中院审理,五被告人因故意杀人罪,分别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至有期徒刑15年。杀工友向施工方索赔60万元2016年12月,一起被称为现实版“盲井”的案件在北京市三中院开庭审理。检方指控:2014年7月中旬,被告人马海有布、吉则阿支等人合谋,决定实施杀害被害人后制造虚假安全生产事故,再冒充被害人家属索取死亡赔偿金的行为。


七、广东省消委会就儿童门票以身高定优惠标准起诉长隆集团


2月18日,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以下简称“广东消委会”)就广州长隆集团多个场所存在以身高作为未成年人优惠票标准的问题,代表消费者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以身高排除和限制不特定大多数未成年人消费者权利的侵害行为;以恰当有效的方式依法给予全部未成年消费者应有的优惠;就其侵害行为在主流媒体重要版面上公开赔礼道歉。此案针对未成年消费者权益问题提起公益诉讼首开先河,属全国第一宗未成年人消费权益保护公益诉讼。

往期精彩回顾

百万法律人都在用的北大法宝详细介绍!

2019年1月重大政策立法、典型案例全面梳理 

2018年重大政策立法、典型案例全面梳理(中央立法篇)

2018年重大政策立法、典型案例全面梳理(地方立法篇)

2018年重大政策立法、典型案例全面梳理(典型案例、大案要案篇)

欢迎扫码获取法宝介绍和试用



更多内容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