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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9年第3期法学要目 | 法宝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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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9年第3期法学要目


论司法的道德能力

江国华(127)

【聚焦人工智能时代的数据与个人信息】

本土化语境下的“被遗忘权”:个人信息权的程序性建构

李立丰(145)

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权在侦查程序中的导入

蒋勇(156)

1.论司法的道德能力


作者:江国华,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武汉大学杰出青年学者,国家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首席科学家。在《中国社会科学》《中国法学》《法学研究》等期刊发表文章百余篇。


内容提要:道德能力是人类对于文明和德性生活的认知、追求和向往之能力,是人类直面野蛮、战胜邪恶、不断走向文明和进步的内在力量。司法的公信力取决于司法的道德能力。它内在地包含法官的道德认知和把握能力,道德维护和促进能力以及道德引导和塑造能力。在司法过程中,司法道德能力在个案中往往通过行为的正当化处理、争讼的伦理化转译、诉诸法律的德性条款等方法合乎逻辑地发挥作用。在发生学意义上,这种对司法公信力具有浸润性作用的司法道德能力并非自然的产物,而是教化的成果。故此,在法学教育体系中,当为司法伦理教育留足空间;在社会建设中,应重视社会伦理体系和社会正义的构造,为司法的道德能力成长营造适宜的生态土壤;在国家法治建设中,须恪守立法正义,充盈法治的道德底蕴,为司法的道德能力发挥作用设置平台。


关键词:道德能力;司法良知;核心价值观;“于欢案”;良法善治


论文创新点:道德能力是人类对于文明和德性生活的认知、追求和向往之能力,是人类直面野蛮、战胜邪恶、不断走向文明和进步的内在力量。司法的公信力取决于司法的道德能力。它内在地包含法官的道德认知和把握能力,道德维护和促进能力以及道德引导和塑造能力。在司法过程中,司法道德能力在个案中往往通过行为的正当化处理、争讼的伦理化转译、诉诸法律的德性条款等方法合乎逻辑地发挥作用。在发生学意义上,这种对司法公信力具有浸润性作用的司法道德能力并非自然的产物,而是教化的成果。故此,在法学教育体系中,当为司法伦理教育留足空间;在社会建设中,应重视社会伦理体系和社会正义的构造,为司法的道德能力成长营造适宜的生态土壤;在国家法治建设中,须恪守立法正义,充盈法治的道德底蕴,为司法的道德能力发挥作用设置平台。


【聚焦人工智能时代的数据与个人信息】

2.本土化语境下的“被遗忘权”:个人信息权的程序性建构

作者:李立丰,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法学院教授,浙江省金华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法学博士,LLM, 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犯罪学会常务理事,吉林省法学会东亚法治研究会副会长,日本早稻田大学访问学者,日本关西学院大学法学部客员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反腐败法治研究中心客座研究员,吉林省法会学刑法学研究会、警察法研究会、犯罪预防学会常务理事等社会职务。先后主持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社科基金、吉林省社科基金项目多项,在CSSCI期刊、辑刊发表相关论文、译文30余篇,其中多篇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全文转载,已在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上海三联书店出版社出版3部个人专著,9部英文、日文译著。2018年,当选第三届吉林省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


内容提要: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因具备“不被遗忘”的特殊属性而成为有价值的商品, 并引发了一系列权属论争。其中,个人信息主体是否可以凭借所谓的被遗忘权对抗互联网搜索服务提供商的所谓“表达自由权”,已成为世界各国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结合域外相关立法、司法实践经验与理论,从我国相关立法与基本国情出发,应当肯定被遗忘权的本土存在价值与独立属性。但对于这一新兴权利的合理建构,基于实用主义立场,应当扬弃隐私权或自由权等传统法理的解说进路,以一种程序性权利而非实体性权利的建构思路,平衡个人信息主体与互联网搜索服务业者之间的利益矛盾,缓解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主体所面临的现实困境。


关键词:大数据;个人信息权;被遗忘权;搜索引擎;人格;隐私;算法;新兴权利


论文创新点:通过对国内及美欧、日本等法域相关研究成果及司法实践的充分检视,从我国相关立法与基本国情出发,承认个人信息因具备“不被遗忘”的特殊属性而成为有价值的商品的特殊属性,肯定被遗忘权的本土存在价值与独立属性。对于这一新兴权利的合理建构,基于实用主义立场,主张应当扬弃隐私权或自由权等传统法理的解说进路,以一种程序性权利而非实体性权利的建构思路,平衡个人信息主体与互联网搜索服务业者之间的利益矛盾,缓解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主体所面临的现实困境,为个人信息主体凭被遗忘权对抗互联网搜索服务提供商的所谓“表达自由权”提供具体的法律救济。


3.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权在侦查程序中的导入


作者:蒋勇,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学博士,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讲师。在《法制与社会发展》、《法律科学》、《环球法律评论》等法学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10余篇,其中有三篇被人大复印资料转载。参与主编教材1部,出版专著1本。研究方向主要集中在侦查程序、警察法。


内容提要:个人信息权已经成为大数据时代人权的新面相。我国大数据侦查模式发展忽视了对个人信息的保护,出现了信息收集行为权能性质不明、信息收集门槛过低、信息过度收集等问题,其根本原因在于个人信息权在侦查程序中的缺位。在侦查程序中导入个人信息权,既需要宪法对个人信息保护的确权化,也需要刑事诉讼的立法精细化,同时亦需要司法审查发挥作用。国家在必要时可以设立专门的信息监察机构,以强化对个人信息权的保障。


关键词:大数据;个人信息权;宪法权利;侦查程序;侦查机关;非法证据排除;新兴权利


论文创新点:1.新问题。目前学术界在私法与刑法维度尚对个人信息保护的研究较为丰富,但对于刑事司法活动中的个人信息保护尚缺乏明确的问题导向,通过梳理我国当前的规范体系与实践做法,可以揭示出我国侦查程序中个人信息保护的不足,通过具体描述问题,来拓展当前个人信息保护的研究范围,丰富个人信息保护的公法理论。2.新思路。本文将最新的个人信息保护问题与传统的基本权利干预理论、正当程序理论相结合,不仅可以揭示个人信息保护的问题所在,还可以形成系统而富有解释力的对策建议,从而使得传统程序法基本理论在大数据时代散发出新的活力。3.新对策。本文初步设计出了侦查程序中的个人信息保护框架,从权利入宪到刑事诉讼立法技术再到司法审查以及专门机构的设置,基本提出了系统的规制方案,有助于学术界更进一步的研究。

《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为双月刊,由创办于1930年的《国立武汉大学社会科学季刊》发展而来,是我国最早出版的学报之一。《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一直是CSSCI核心期刊,2012年获得国家社科基金第一批资助,2013年获得“湖北十大名刊成就奖”,2014年获得国家社科基金资助期刊考核“优秀”,2017年、2015年获得全国“百强社科期刊”。

往期精彩回顾

百万法律人都在用的北大法宝详细介绍!

《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9年第1期法学要目 

《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9年第2期法学要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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