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余年》中的法律知识,你get到了吗?| 法宝关注
嗨,老铁们~
追剧时间到!
要说当下最火热的电视剧,
不得不提的就是《庆余年》。
京都之地、党派勾结、权谋之术……本以为这是一部画风严肃的古装剧,没想到追剧的时候竟然笑出了鹅叫声——没错,这种混搭着喜剧味的正剧范,让《庆余年》刚上映就露出了“爆款相”,跌宕起伏的传奇故事,“老少通吃”的戏骨阵容,明眼人都知道这是冲着年度压轴大戏去的。
不过,你真的看懂《庆余年》了吗?
老规矩,一边追剧一边普法,
小编带你发现不一样的《庆余年》。
影片改编自猫腻的同名小说《庆余年》,讲述了一个年轻的绝症患者来到人类灭亡之后再度兴起的古代世界,秉承其母遗愿,推动文明进程的故事。这个贯穿剧情的神秘女人、男主角范闲的母亲——叶轻眉,是位想用现代思想颠覆古代王权制度的女性。她创办鉴查院,并在门口的碑文上赋予了她对庆国的理想:“我希望庆国之法,为生民而立……人人生而平等,再无贵贱之分……”但在当时的庆国,想实现这一理念,代价是巨大的,影片开头她就遭到了追杀。
如此平凡的愿望,在权贵之间争权夺利的庆国,就算付出鲜血都难以达到。看到这里,不得不庆幸,如今我们正生活在人人平等的法治社会。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一原则,在中国第一次被规定在宪法中,是1912年3月公布的《临时约法》;1931年11月通过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第一次将这一原则规定下来;1954年,这一原则被庄严地写进新中国的第一部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上一律平等”;但上世纪50年代后期,人们认为这一原则没有阶级性,是主张“革命与反革命讲平等”,因而1975年宪法和1978年宪法均取消了这一原则;1982年,法律平等原则重新写入宪法。
这是我国宪法明确规定的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原则,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具有三方面的含义:首先,公民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其次,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第三,任何组织和个人的违法行为都必须依法受到追究。
于是,故事的主线落到了叶轻眉的儿子范闲身上。作为一部“大男主戏”,因为母亲的特殊性,范闲从小就受到了各路人马的关注。同时,作为一个灵魂穿越者,范闲具备现代人的一切思维,他靠着抄录《红楼梦》,在京都打下一个良好的基础。后来又在诗会上,凭借《登高》完败京都所有文人雅士,就连庆帝都对他欣赏有加。
正所谓,前有夏洛抄袭《双节棍》,变身当红歌手;后有范闲默写《红楼梦》,变身畅销书作家!这种桥段虽然满足了人们的幻想,但这样的开挂技能,我们实在是不倡导,因为这种行为,通俗点来说,叫抄袭,严肃点说,叫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抄袭,指窃取他人的作品当作自己的,在相同的使用方式下,完全照抄他人作品和在一定程度上改变其形式或内容的行为。抄袭是一种严重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但也是在著作权审判实践中较难认定的行为。我国司法实践中认定侵犯著作权一般遵循“接触+实质相似”原则。结合影片来看,虽然剧情架空了历史,范闲与曹雪芹、杜甫不在一个时空,难以认定为抄袭,但大家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不能少哦。
作为一部古装权谋局,自然少不了宫斗之争,范闲从一个乡野市井小子逐渐转变成这场争斗中的主导者,一个重要因素就是“内库”。这是叶轻眉在世时创建的产业,死后归庆帝所有,起名“内库”,相当于私企收归皇家所有。需要注意的是,归皇室所有并非国家所有,只是庆帝自己的小金库。内库几乎是整个庆国的经济来源,谁掌握了内库就等同于握住了庆国的心脏,所以目前剧里的阴谋暗算都是围绕内库掌管人是谁进行的。
那么,话说回来,放到现在社会,这种由叶轻眉一手创建的企业,股东死亡后,公司应该怎么处理呢?
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股东资格包括身份权与财产权,身份权指股东行使表决权、提起股东代位诉讼等,财产权指利润分红等。通常情况下,股东死亡后,其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享有前述权利。但是基于公司的人合性,允许公司章程作出例外规定,实务中就有公司章程规定股东死亡后,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解决股东资格继承的问题,股权转让款作为死亡股东的遗产由其合法股东继承。在公司章程无特别约定的情况下,继承人不想继承股东资格的,可以对外转让股权,此时应征得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且在同等条件下,公司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结合影片来看,叶轻眉死后,如公司章程没有特别规定,其股东资格可由继承人继承。
内库的重要性已经不言而喻,在范闲未回京都之前,内库的掌管人为长公主,但她与太子结盟,意图不轨。为对朝廷阵营进行洗牌,庆帝指婚让范闲迎娶长公主的女儿林婉儿,用意是让范闲接管内库。庆帝这一旨意也引出了男女主角的爱情线——范闲回京都后,对一位爱吃鸡腿的姑娘一见钟情,他听说自己已经被庆帝赐婚之后,使劲浑身解数要“退婚”。结果做梦都没想到,“鸡腿姑娘”就是林婉儿,于是又满心欢喜答应了这个婚约。
心心念念的姑娘,就是自己的未婚妻,这个剧情甜腻的让人掉了牙。那么,放到现在来说,这种婚约有法律效力吗?在处理婚约纠纷时要注意什么问题?
婚约是指男女双方为结婚所作的事先约定。成立婚约的行为称订婚或定婚,在现实生活中,当事人在婚前订立婚约的情形是很常见的,但是,这种婚约在我国却并不具有法律效力。订立婚约的当事人双方可以随时宣布单方解除婚约,无须经得对方的同意。但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另外,虽然法律不保护婚约,但对因婚约而引起的财产纠纷,人民法院仍会受理,作出合理的判决。赠与一般不返还,价值较高的酌情返还。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通常予以支持。
好啦,影片先看到这里~
目前剧情还在更新中,
范闲是否能完成母亲的遗愿?
叶轻眉这位奇女子到底是什么来历?
范闲与庆帝之间是什么关系?
我们继续追着看~
最后的最后,还有一句话,
那就是:千万别烂尾啊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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