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重磅!下月起三地法院管辖第一审民商事案件标准调整

为适应民商事审判工作发展要求,促进矛盾纠纷化解重心下移,最高人民法院近日调整河北省、河南省、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所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商事案件标准,相关内容如下:

来源 |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为适应民商事审判工作发展要求,促进矛盾纠纷化解重心下移,最高人民法院近日调整河北省、河南省、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所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商事案件标准,相关内容如下:


一、当事人住所地均在上述三地省高院所处省级行政辖区的,所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由3000万元以上(含本数)调整为1亿元以上(含本数),上限未变,仍为50亿元。


二、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上述三地省高院所处省级行政辖区的,所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由2000万元以上(含本数)调整为5000万元以上(含本数),上限未变,仍为50亿元。


三、未作调整的,按照(法发〔2015〕7号)、(法发〔2018〕13 号)、(法发〔2019〕14号)执行。


该标准自2020年10月1日起实施。



1.当事人住所地均在河北、河南、湖南省辖区内的,不满1亿元的要到基层法院起诉,1亿元以上(含本数)的要到中级法院起诉,50亿元以上(含本数)的要到高级法院起诉。


2.一方当事人住所地不在河北、河南、湖南省辖区内的,不满5000万元的要到基层法院起诉,5000万元以上(含本数)的要到中级法院起诉,50亿元以上(含本数)的要到高级法院起诉。


-END-


责任编辑 | 华铭章

审核人员 | 张文硕


往期精彩回顾
百万法律人都在用的北大法宝详细介绍!
中秋“撞上”国庆,双节加班有6倍工资吗?
最高院权威解读:民法典对民间借贷案件审理的影响
收藏!监察委管辖罪名数额标准一览表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闭幕(附通过法律及决定全文)
最高院新规!同案必须同判,类案必须检索!(2020.07.31起试行)
关于香港维护国家安全法(草案)的说明


点击相应图片识别二维码

获取更多信息

北大法宝

北大法律信息网

法宝学堂

法宝智能

点击「在看」,就是鼓励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