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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的未来:金融开放与电商改革——“中国入世二十周年与法治建设论坛暨2021年WTO法学术年会”哈尔滨分会场纪实

作者 | 赵宏瑞,中国法学会WTO法研究会副会长

哈尔滨工业大学教授、北大法律信息网签约作者

李树明,哈尔滨工业大学国际经济法博士生

感谢作者授权推送


2021年12月11日是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20周年。中国法学会、中国社会科学院在京举办“中国入世二十周年法治论坛”并设立北京、上海、武汉、哈尔滨等八个分会场。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王其江、中国社会科学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学部委员高培勇、世界贸易组织副总干事张向晨、中国驻世界贸易组织代表团特命全权大使李成钢、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卢鹏起、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江必新、中国卫星导航系统管理办公室主任冉承其、中国法学会WTO法研究会等的专家、学者等出席并讲话。



黑龙江省法学会、黑龙江省商务厅、辽宁省法学会、哈尔滨工业大学、辽宁大学等单位承办哈尔滨分会场。在哈尔滨分会场开幕式上,黑龙江省法学会党组成员、专职副会长、省社科联副主席、省人大法制委委员李本代表省法学会致开幕辞。



2021年12月10日,哈尔滨工业大学分会场集体师生线上参加了“中国入世二十周年与法治建设”暨2021年WTO法学术年会的开幕式,聆听了大会开幕式发言、特邀报告、大会报告。中国法学会WTO法研究会副会长、哈尔滨工业大学教授、哈尔滨分会场召集人赵宏瑞在《统筹推进国内法治与涉外法治》的大会报告环节做了题为《习近平国际经济法治思想》的发言。



2021年12月11日,“中国入世二十周年与法治建设”暨2021年WTO法学术年会开展专题研讨,哈尔滨分会场作为八个分论坛之一的“专题研讨(六)”,由赵宏瑞教授召集并主持,围绕《WTO金融开放与电商改革》开展专题研讨。中国法学会WTO法研究会常务副会长、WTO-MPIA仲裁员、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杨国华发表了致辞。



杨国华教授介绍了此次研讨会暨八大分论坛,指出中国入世和改革开放的关系,中国入市是改革开放的里程碑,是中国改革开放的一件大事,2001年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后,我国对外开放出现三个重要的转变:中国由目前有限范围和有限领域的开放转变为全方位的开放;由以试点为特征的政策主导下的开放,转变为法律框架下可预见的开放;由单方面为主的自我开放,转变为与世贸组织成员之间的相互开放。其提出中国入世就是按照规则开放,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就要遵守规则,不能今天开放,明天不开放,不能像拉抽屉,抽屉一会关,一会拉开。其以经营进出口经营权为例,在我们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前,进出口的经营权是需要审批的,但是后来说要扩大,增加了很多企业,后来又说要缩小,因为企业太多出现了问题,但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时候,做出了一个承诺,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三年,所有的企业都可以进出口,不需要审批。从2004年开始到现在为止,我们所有企业都可以搞进出口,再也没有出现这种拉抽屉的现象,我们由一个按照自己政策目标的开放,变成一个按照国际规则的开放。


辽宁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杨松在哈尔滨分会场进行开幕致辞。



杨松副校长表示,WTO在过去的几十年里,对全球的经济、社会、文化乃至政治的发展都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对于今后WTO如何适应未来的挑战,WTO如何在它的决策机制、规则适应议题领域等等,作出新的改革和对新时代发展的回应,已经成为国际社会非常关注的一个问题。越来越多的人在关注中国与WTO的关系,在过去的20年里,特别是中国加入WTO以来,我们是WTO机制的受益者,那么未来我们能否成为WTO的主要成员,特别是能否成为WTO未来机制的建构者,甚至领导者,应该说取决于很多因素,当然也取决于我们整个国家的努力。东北地区对于国际法以及WTO研究有着非常悠久的历史,以赵宏瑞教授为首的哈工大,有一支精干的做国际法和WTO法研究的这样一个团队。辽宁大学也是这样,上个世纪80年代就开始有国际法以及和WTO法相关的一些课程,1989年成为全国首批在本科设置国际经济法专业的学校,1994年开始招收国际经济法硕士,2008年开始在国际法博士研究生里招收国际经济法方向,包括对WTO法研究的博士生,辽宁大学是全国首批的一流本科专业,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国际经济法是还有全国一流本科课程,重点讲授WTO。我举这样一个例子,说明整个东北地区WTO法的研究和相关国际法的研究和教学,包括人才培养,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在这方面也做出了一些成果和成绩。那么,今后东北地区的国际法和WTO法的研究,在中国法学会WTO法研究会的带领下,在赵宏瑞副会长的领衔下,一定会加强合作,立足东北亚的区域合作和东北全面振兴开放的需要,把WTO法研究,包括国际法相关领域的研究,做的更好。


黑龙江省法学会党组成员、专职副会长、省社科联副主席、省人大法制委委员李本为此次活动致开幕词。



李本副会长指出,在下一个20年,以规则为基础的国际秩序将深度调整,并日趋复杂多变,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之新冠肺炎疫情肆虐,经济全球化遭遇逆流,单边主义、保护主义、孤立主义和霸权主义抬头。在此背景下,世界贸易组织多边谈判和争端解决两大职能遭遇重大挫折,如何应对这些挑战和困境?需要世贸组织成员共同努力,真诚合作,也需要国际法学术界和国际经济贸易实务界联合应对,贡献智慧,提供方案。按照习总书记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推动我国法律的域外适用体系建设的大方针指引,我国将继续运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国际国内两种资源,国际国内两类规则,推动我国法律的域外适用体系建设。我国将继续积极融入全球经济一体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积极参与新一轮国际经贸新规则的制定。除了继续大力支持WTO多边贸易体制,我国也已加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最近申请加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中欧全面投资协定,也拥有乐观前景。在新一轮国际经贸规则的构建中,我们将从20年前的与国际规则接轨的学习者,向国际规则的引领者转变。为此,从实务界到学术界都要做好准备,而且学术界要力争先知先觉,教育界要力争培养出适用人才。今年4月15日,黑龙江省法学会发出开展RCEP规则研究的倡议书,近期RCEP研究已具备生效条件,RCEP是既入世20周年后,我国实施高标准开放的又一伟大实践,其15个成员经济规模占全球GDP的29%,对弥补矫正经济全球化逆流造成的损害具有重要作用,必将对我国乃至世界的经济生活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趁此机会,我再次发出重视开展RCEP规则研究的倡议,希望大家在重视继续开展WTO规则研究的同时,重视开展RCEP规则研究。其实二者并不矛盾,且有很多共同之处,共性的问题可以相互借鉴,两相促进。同时我想借此机会发出另一个倡议,那就是教育界要加大英美法人才培养力度,加快培养速度。自从1953年解散了位于上海的东吴法学院,我们国家在英美法人才培养方面断了代,目前也没能理想接续,导致在国际法律交往和贸易实践中造成诸多不便,吃了不少苦头。WTO谈判谈得艰苦卓绝,这与我们的法律文化与众多谈判对象不相通与、理论上精通实践中掌握WTO规则的人才太少,有较大关系。同时联合国、世贸组织、世界银行、国际金融组织、国际法院、国际仲裁,包括RCEP、CPTPP等诸多运行规则,大多都是英美法传统的规则。国际法律是国际合作和斗争的关键工具,如果我们不能适时培养出大批英美法适用人才,那就是我们教育界的失职失能失势。我认为掌握和甚至掌控话语权,必须从融入话语体系开始,以融入国际法律话语体系为前提,先融入才能后改变。我们教育界要能够培养出会说话、善说话、能融入、善融入的国际人才。这是当前我们法学教育已经不能再等,不能再拖的使命和必要担当。


黑龙江省商务厅正厅级巡视员、省政协常委赵武君参加研讨并发表致辞。



赵武君说,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改革开放是决定中国命运的关键一招,其中我国成功融入了世界经济体系,完善了国际经济法制,发挥了关键一招之中的关键作用。就在几天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进行了第三十五次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学习时强调,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我国的对外开放深入推进,需要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预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要以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为着力点,要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制,推动我国法律的域外使用体系建设,拓展涉外执法司法合作,提升涉外执法司法效能,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我国的对外开放事业与20年前相比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大变化。今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我国从容应对百年变局和世纪疫情,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推进高质量发展,持续扩大高水平开放。十四五开局良好,我国经济发展保持了全球领先的地位,我们期待区域全面经济合作伙伴关系协定明年能够如期的生效,期待中国早日加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和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期待并持续推动世界贸易组织的高水平改革。黑龙江作为我国向北开放的重要窗口,是国家对俄经贸合作的桥头堡和枢纽站,也是东北亚区域合作的新高地。近年来,黑龙江深入实施一带一路战略,积极承接中蒙俄经济走廊通道建设,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对外贸易和国际合作的规模和质量不断提升,特别是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挂牌成立以来,着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树立中国最北自贸试验区的品牌形象,成为我省改革开放的排头兵和试验田,为龙江高水平开放注入了新动能。站在新的历史起点,黑龙江将发挥自身优势,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更高水平参与国际经济合作,努力打造对外开放的新前沿,为国家高水平开放作出龙江的贡献。


开幕式后,民盟中央经济委员会委员林侃,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陈胜,哈尔滨工业大学副教授孙冬鹤,辽宁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张晓静,辽宁大学国际经济法博士生李文婷,哈尔滨工业大学国际经济法博士生李树明、杨悦,中国法学会WTO法研究会副会长、哈尔滨工业大学教授赵宏瑞参加研讨发言。


在专题讨论上,哈佛大学、民盟中央经济委员会委员林侃发表了题为《我国金融开放与网络风险监管》的演讲。林侃提出金融中心的定义,金融中心的定义有很多种,综合来看,金融中心一般是指在金融服务体系中起着枢纽作用的中心城市或区域。这些金融服务包括银行借贷、债权投融资、股权投融资、保险、交易市场、资产管理等。其指出,通过前800年国际金融中心的变迁,我们可以得到两个主要启示,首先,一座新的城市能否崛起为国际领先金融中心,几乎完全取决于本国经济实力;其次,国际金融中心领导地位的轮换非常罕见,往往伴随着剧烈的国际经济政治动荡:有时是国际金融危机,但更多是战争。其指出我国金融开放取得的进展:本轮金融开放始于2018年,在金融牌照开放广度、业务资质开放深度、开放速度等方面加速;中国银行业资产规模全球第一,全球银行业排名前20的银行中有7家中国的银行,中国为全球第二大保险市场、第二大资产管理市场,大资管市场仅次于美国,预计2021-25年年增长率有望达到10%,约为2倍全球平均增长率。其提出我国金融未来可期,金融开放是我们这代人的机会和使命,按照全球金融中心指数GFCI,英国Z/Yen智库,纽约排名保持全球第一,伦敦第二,上海、香港紧随其后,与伦敦差距急剧缩小:伦敦=上海+1分=香港+2分。前15位的城市中,5个在美国;4个在中国(而且都在前10,美国排名前十的只有1个纽约),且中国的4个城市上海、香港、北京、深圳的排名持续上升。这里可以看出中国经济发展、和金融体系建设取得的巨大成就,我们国家已是全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第一大贸易国,人民币国际化是一个缓慢的过程,最终是要和该货币主权国的经济贸易地位适配的。我们可以看到,国际储备方面,美国占了60%,中国占2.1%,相差30倍。在此轮开放中,外资机构进入中国市场的方式更加灵活,可经营的业务资质更加丰富。目前,银行、保险、证券、公募基金等领域均放开了外资持股比例上限,大幅放开业务资质,降低展业申请门槛。林侃最后提出策略建议:大道至简,应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等重要决策部署。



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陈胜发表了题为《我国对跨境金融信息的监管与存储》的演讲。陈胜从中资金融机构海外拓展情况、外资金融机构在华情况、金融信息跨境传输三个方面以实务经验介绍了金融信息的跨境传输监管。其提出金融信息跨境传输法律规制的必要性,指出数据信息的自由流动推动了跨境服务、跨境贸易的发展,金融信息跨境传输不仅促进企业的国际化,更是有利于全球金融行业的迅速发展,个人金融信息被金融机构泄露或者采取不正当的使用方式,在给信息主体带来财产损失的同时,金融机构也会遭到行政处罚等法律制裁等。其分析了金融信息跨境传输法律规制的现状-中国立法情况,其以时间为轴线指出中国在金融信息跨境传输法律规制方面较于国外发达国家,依旧存在欠缺,其以滴滴出行为案例,指出美国近年来对外国公司上市审查和信息披露要求不断加码,并分析了欧盟GDPR。最后,其指出金融信息跨境传输的困境与阻碍,包括金融信息保密义务与跨境传输、信息共享之间的冲突,“境内存储+运营”之规定适用于金融信息是否合理?国内监管部门的职责划分混淆。



哈尔滨工业大学副教授孙冬鹤发表了题为《中国反对台湾单独关税区加入CPTPP之法理与先例》的演讲。孙冬鹤首先介绍了选择这一题目的背景,是我国外交发言人赵立坚在9月23日例行记者会上回答记者关于中国台湾地区申请加入CPTPP提问时表示:“我们坚决反对任何国家与台湾地区进行官方往来,坚决反对台湾地区加入任何官方性质的协议和组织。”其研究目的在于从国际法和历史实践角度,解读我国政府关于台湾地区加入CPTPP的“两个反对”背后深刻的法律内涵。其回顾了和中国台湾加入CPTPP具有很大相关性的其他加入GATT/WTO的历史实践。其根据GATT1947关于加入的规则,回顾了中国台湾与GATT“两进两出”的关系史及中国香港和中国澳门通过宗主国发表声明成为GATT缔约方的历史。在WTO成立以后,因国际社会认为当时已没有GATT1947第26条(C)条文的国际背景,WTO关于新成员的加入规则只继承了GATT1947的第33条。同时,也由于美国积极推动台湾地区加入WTO,中国政府对台湾地区加入WTO的态度从坚决反对转变为在坚持“一个中国”和“先中后台”的原则基础上同意其加入WTO。中国和中国台湾地区分别以主权国家和单独关税区的身份先后加入了WTO。其分析了CPTPP关于加入的实体性和程序性规则,指出CPTPP关于加入的规则是其第5条的一般条款和其附件关于CPTPP加入程序的具体规则。CPTPP关于加入的规则借鉴了WTO的规定,主体资格是主权国家和单独关税区,其关于加入的决策表决机制是协商一致。


孙老师特别分析了台湾地区如果先于我国加入CPTPP后,在美日等大国推动下对我国加入CPTPP行使否决权的可能性。其提出了以下几点个人思考和未来展望:即使国际组织和国际协定不涉及各国国内政治和宪法规定,但我国在坚持“一个中国”的基本原则基础上,主张对台湾的主权必须要首先行使最基本的是否同意权,这和台湾是中国的一个省的法理、思路和主张是一致的,也符合我国处理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和中国台湾与GATT/WTO及其它国际组织和协定的一贯立场和历史实践;按照联合国大会2758(26)号决议,坚决反对台湾地区利用任何机会突出其“独立政治实体”身份、拓展国际生存空间,制造“一中一台”的客观事实;坚持中国台湾问题的问题独特性和历史独特性,中国台湾问题是国际法实践中独特案例;结合祖国统一进程及大国间政治博弈,中国台湾地区加入CPTPP是否将重复其入世实践,我们中国政府在坚持两个原则基础上是否会继续灵活处理台湾地区加入CPTPP有待观察。最后,孙老师期待中国早日结束分裂、完成祖国统一大业。这样,以上所有的问题就都不是问题了。



辽宁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张晓静发表了题为《WTO上诉机构的“遵循先例”问题》的演讲。张晓静首先指出该问题的提出源于WTO上诉机构僵局与美国指控,在2019年2月DSB例会上,美国提出了过去两年来对上诉机构的六项指控,2020年2月,美国再次批判上诉机构遵循先例的做法,认为这是司法造法。其指出遵循先例的起源:在US-StainlessSteel(Mexico)案中,上诉机构指出,为保证争端解决体制的可靠性与可预见性,除非存在“令人信服的理由”(cogentreasons),否则裁判机构将在以后的案件中以相同的方式解决同样的法律问题。其提出WTO上诉机构“遵循先例”的制度风险,包括“遵循先例”的做法不存在任何制度或实践上的依据,超越了专家组和上诉机构的职能权限,一定程度上破坏世贸组织机构间的权力平衡。其从有利于完善和弥补具体规则,有利于提高司法效益方面指出WTO上诉机构“遵循先例”的合理性。最后,其提出WTO上诉机构关于“遵循先例”做法的改革建议,引入法理一致性原则,增加“重复规则条款”,激活WTO协定的立法解释机制。



辽宁大学国际经济法博士生李文婷发表了题为《疫情大流行下贸易限制措施的平衡何以实现?——以WTO改革为视角》的演讲。李文婷指出新冠肺炎疫情下,各国政府出于公共卫生安全考虑,推行大量贸易限制措施,这些措施不可避免地呈现效力外溢状态。保护国民生命健康安全属于国家行政权自治范畴,但与贸易自由化的国际遵循之间存在明显张力,贸易自由化遭遇巨大逆流。实现保护人类生命健康安全与推进贸易自由化之间的平衡,需要推动WTO改革与完善,建立国际贸易治理框架下的公共健康措施治理架构、治理规则,将公共卫生法治理念融入国际贸易法治框架,合理规制贸易限制措施,推动构建有利于实现全球发展利益和公共健康的国际贸易法治体系。其提出推动WTO开启《与公共卫生有关的贸易投资措施协定》的谈判,现行WTO法缺乏国际贸易治理框架下的公共健康措施基本协定。推进国际贸易治理框架下公共健康措施治理职能的建立与完善,应当以建立相关基本协议为基础。在WTO框架下,建议中国作为倡议国,顺应WTO改革趋势,提出《与公共卫生危机有关的贸易投资措施协定》建立议程,呼吁启动相关谈判,推动WTO改革向着推动全球公共卫生健康的目标发展。在形式上,可以从诸边逐步过渡到多边;在机制上,建立相关的协调机制和危机应对委员会,提升应对公共卫生危机能力,解决国际贸易领域规则碎片化趋势带来的风险和弊端,推动国际贸易投资治理的现代化。同时,推动WTO争端解决机制向好发展,支持多方临时上诉仲裁安排(MPIA)承担WTO上诉机构的重任。在该协定中对国际贸易治理中的公共健康措施,尤其是在公共危机下采取的信息通报、风险识别评估、检验检疫、交通运输通关、安全互认、产品溯源等相关措施作出具体规定,对各缔约国在国际贸易框架下的公共健康领域权利义务作出安排,给各缔约国建立相应体系、规则提供参考和借鉴,给国际贸易行为主体提供明确预期,给国际社会明确预期。以此为基础,建立协调一致、科学有序的公共卫生危机应对国际贸易法治体系。



哈尔滨工业大学国际经济法博士生李树明、杨悦发表了题为《WTO电商改革至中国方案》的演讲。李树明提出《WTO电子商务协定》:创新三大核心内涵,即1.提议WTO电商合同的标准化,构建电商法律关系,旨在促进全球消费,而不仅仅是改进和便利既有传统国际贸易,其根本区别在于中国《电商法》界定的“电商合同”有必要成为WTO电商合同的示范文本;2.倡议WTO电商设施的配套化,电子商务的本质除了消费之外,更是低成本、物流化、便利化,这包含全球物流仓储、独立关税区对接中转等问题。有必要以中国《电商法》为蓝本,构建电商设施的配套规则;3.确保WTO电商接入的确定化,在既往发生的跨国网络战、断网威胁等情形下是无法构建稳定、安全的全球电商市场的。因此,各成员应承诺全球电商“确保接入”,在物理层面夯实WTO电商新规则的科学基础。杨悦介绍了推动《WTO电子商务协定》:采取三大具体举措,1.倡导WTO电商缔约的多元化,电商消费税的WTO谈判是规则核心。这涉及电商消费税的征管权限、征收方式和消费税清单设置。缔约方可选择“菜单”模式,供发达国家、欠发达国家等予以参考、选择、适用;2.推动WTO电商关税表的谈判,当具有“中止减让”强制力的《WTO电商关税表》作为硬法出现时,WTO电商谈判才是真正步入正轨。在此进程中中国《电商法》应发挥足够而先进的国际话语权与实践示范力;3.倡导《WTO电子商务协定》,2019年4月23日中国在上交给WTO的电商谈判提案中曾明确提出谈判应在充分考虑成员监管权的前提下,设定合理水平,在技术进步、业务发展和成员合法的公共政策目标(如互联网主权、数据安全、隐私保护等)之间达成平衡,通过平等协商、反映全体成员利益的务实成果。继而,中国应主动提出新议题,内容包括《全球电子商务规则示范文本》,可采用“总则+混搭式分则”的二元论体系范式。



中国法学会WTO法研究会副会长、此次分论坛召集人、哈尔滨工业大学教授赵宏瑞发表了题为《WTO条款中“钱货相符”意蕴与稳定金融促进电商发展》的演讲赵宏瑞指出:第一,GATT1947订立当年是全球金本位时代,辅之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的国际储备调控、信贷援助,营造了布雷顿森林体系时代金融稳定下的国际贸易“钱货相符”历史意蕴;第二,到了1994《WTO协定》时代,马拉喀什协定为WTO强化了三大功能:贸易谈判、政策审议、争端解决,在全部条款中保留并重申IMF的金融稳定功能,在贸易救济方面增添了尊重成员国内宪制、中性竞争的条款,客观上更加警惕并授权和约束成员达成市场均衡下的“钱货相符”,特别是1998年起全力支持电子商务谈判、免除电子传输关税,期冀能以实时电子化网络化科技促进全球贸易自由化;第三,自2008年G20峰会达成全球抗击金融危机共识以来,WTO历届部长级会议都促动金融稳定,客观上形成推动信息技术产品全球取消关税扩容、增强供应链韧性,通过贸易便利化和海关联网化来实时监测贸易流支付流,这同样可理解为通过科技提升强化“钱货相符”意蕴,应对主要成员(中美欧日)特别是主要结算货币(美元、欧元)汇率波动侵蚀全球贸易的“钱货相符”。然而,在全球四大主要经济体的95万亿美元的货币总量中人民币货币总量约38万亿美元、美元货币总量达23万亿、欧元总量约28万亿(M3),日元货币总量约6万亿美元,人民币占比40%而非国际贸易结算的主要货币,一旦美元大幅度贬值,中国作为第一大货物贸易国——中国有必要采用人民币/美元或欧元“双标价”的国际贸易结算新方式(以保值为准),来稳定全球国际贸易秩序,特别是在全球跨境电子商务日益普及的情况下。结论是“双标价”国际结算将会保护今后全球电商时代的国际贸易秩序。


在分会场研讨的最后,李本副会长对此次分会场做了简要总结。之后,分论坛全体师生线上共同参加了北京主会场的闭幕式。至此,哈尔滨分会场系列活动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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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 吴晓婧
审核人员 | 张文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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