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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平, 方红峰, 任学宝, 钱万军, 王小平 :浙江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创新实践与探索

韩平, 方红峰 等 华东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 2024-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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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高考改革研究专刊  系列论文

新刊速递|华东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18年第三期“新高考改革研究专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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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创新实践与探索

1、韩平, 方红峰, 2、任学宝, 钱万军, 王小平

(1 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 杭州 310014)



摘要

长期以来,我国基础教育强调"统一要求齐步走",过于突出管理与效率,普通高中较为单一,呈现出"千校一面"的现象。普通高中重智育轻德育,重"育分"轻"育人",忽视学生个性需求的问题十分突出,学生自主学习个性发展空间严重不足。为此,国家于2014年在浙江和上海进行了高考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浙江省在2012年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基础上,以选择性教育思想为指导,开展了一系列的工作和探索,为国家教育综合改革提供了"浙江样板"。本文围绕浙江省高考改革的主要内容和主要工作,分析了浙江省高考改革推进过程中的困难与挑战,展现了浙江适应新高考的创新实践与探索。

关键词:高考改革;深化课程改革;实践;探索    




韩平


浙江省教育厅副厅长,民盟浙江省委副主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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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招标课题"适应新高考要求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与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策略研究"(VHA150003)

原文发表在《华东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18年第三期(新高考改革研究专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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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9月,浙江省公布深化高考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启动高考综合改革。这是在教育部的直接领导和指导下,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精神,在全国顶层设计的总体框架内制定的。2012年浙江省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是高考综合改革的基础,高考综合改革既呼应并推进了浙江省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又使浙江省高考由程序公平、机会公平转向内容的公平公正,对浙江省基础教育产生了深刻且深远的影响。

适合孩子的教育才是最好的教育。推进高考改革是贯彻落实以学生为本、立德树人的迫切要求。高考综合改革根据选择性教育思想,切实推动了素质教育,打破了文理分科的界限,提升了学生自主规划、选择学科专业和发展目标的意识,逐步改变了基础教育步调一致、整齐划一和忽视人的发展差异这种“育分”的现象,努力让个性化教育和因材施教变为现实,让每个学生都有生命出彩的机会,使人人成才。

在首轮改革过程中,出现了不少质疑声,这一现象实际上是对新高考改革的一种集体焦虑。正如韩平在2018年两会期间接受《中国教育报》专访时指出的,新高考改革是具有颠覆性的,面对一系列深刻变化,教育系统内外都很难适应,自然会有议论和质疑。在他看来,全社会接受这一教育新常态,既需要时间,更需要高考改革的成效来证明和说明改革方向及其逻辑的正确性。他认为,新高考改革对推动基础教育从传统向现代的转型具有重要的引领作用,高考改革目标和路径都已明确,除了要教育人坚定信念外,还要有将改革进行到底的勇气和担当(齐林泉,李萍,2018)。本文围绕浙江省高考改革的主要内容和主要工作,力图展示浙江省面对困难与挑战,推进高考改革的创新实践与探索的概貌。


一、浙江省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主要目标和内容


长期以来,高考是国家选拔人才的主要形式。通过高考,高等学校选拔了千百万合格的学生,再经过培养造就,使他们成为各行各业的骨干力量,为我国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每逢高考,诸如“一考定终身”“高考指挥棒”等对高考制度的不满之声就会见诸报刊媒体中,成为长期困扰高考改革的难题。

浙江省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直面问题,力图通过创新探索破解改革难题。浙江高考改革方案设计初期主要想解决三个问题(浙江省教育厅,2017):其一是学生和高校双向选择权过少的问题,导致高校和学生的特色发展不明;其二是在综合评价选拔的问题,需转变人才选拔的观念和方法;其三是弱化一考定终身现象,降低高利害考试给学生及相关人员带来的学习和心理负担。基于上述目标,浙江省高考改革综合试点方案从升学路径、考试次数和内容及评价方式等多个维度进行了探索,创设了一些前瞻性、有意义的举措(浙江省人民政府,2014)。

(一) 实行分类考试,拓宽升学发展通道,破解过去“千军万马走独木桥”的难题

针对各类高中学校的性质和不同层次的学生,浙江省高考综合改革设置四类考试招生模式,为各类学生设计了不同的升学发展通道,构建了浙江省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招生选拔格局。

1.统一高考招生。实行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高中学考)相结合的“3+3”模式(即语文、数学、外语三门为必考科目,另外从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7门中任选三门为选考科目),考生自主确定选考科目,高校确定招生专业对选考科目及其他选拔条件要求,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高职提前招生。普通高中的学生以高中学考成绩为基本依据,职业高中的学生以全省统一组织的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为基本依据。实行“一档多投”,即考生可报考多所高校,并可同时被多所高校拟录取,考生选择确认1所录取高校,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考试招生。

3.单独考试招生。高职院校以及普通高校应用型本科专业面向中职学校包括中专学校、技工学校招生,实行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相结合,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文化考试设语文、数学2门,单独命题、单独考试。职业技能考试分17个大类,全省统一组织,分点实施。学生可自主选报1—2个类别,实行理论与操作测试相结合。原先,学生只能报考高等职业院校,现在也逐步扩大到可以报考普通高校应用型本科专业。

4.“三位一体”招生。高校确定报考条件、综合素质测试内容和实施办法、综合成绩合成比例、录取规则等,考生自主向相关高校报名,高校组织专家组,根据考生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等材料,进行初次遴选;按照随机匹配、相互制约、全程录像、公平公正的要求,组织综合素质测试,进行再次遴选;录取时,高校依据考生统一高考、高中学考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按比例合成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在以上四类考试招生模式中,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意向与学业水平,选择其中一类或几类考试作为升学发展通道。一名普高学生可以选择统一高考招生,也可以选择“三位一体”招生或者高职提前招生。一名中职学生,可以选择高职提前招生,也可以选择单独考试招生。

目前统一高考招生仍占主体,但高职提前招生、单独考试招生、“三位一体”招生的规模和比例正在逐步提高。这实现了从单一考试到分类考试、从单一评价到多元综合评价的发展目标:一方面高校招生选拔的路更宽,更有针对性; 另一方面更符合学生的实际和教育教学规律,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学业水平和生涯规划,自主选择升学发展通道,改变了过去“千军万马走独木桥”的现象。

(二) 实行选考和多次考试,扩大学生选择权,促进学生学其所好,考其所长,使人人成才

1.实行选考,扩大学生的考试选择权。在统一高考招生模式中,学生根据学业基础和兴趣特长,制定生涯规划,然后按照生涯规划,合理自主确定安排课程学习,自主选择选考科目,自主决定参加选考和外语考试时间、考试次数,而且参加2次考试以后,考生可自主选用1次考试成绩计入高考总分(浙江省人民政府,2014)。在单独考试招生模式中,学生既可以自主选择参加职业技能考试的类别、次数和时间,还可以选择是否参加英语考试。在高职提前招生模式中,实行“一档多投”,学生可报考多所高校,并可同时被多所高校拟录取,考生选择确定1所录取高校。在统一高考招生和单独考试招生中,实行“专业+学校”志愿,按专业平行投档,考生可以自主选报专业。

2.实行多次考试,弱化“一考定终身”,减轻考生心理负担。选考每年在4月和10月组织两次。在统一高考招生中,外语和选考科目每年安排两次考试,每个考生都有两次考试机会。与原来集中高考相比,由于有两次机会,使得考试的重要性降低,“一考定终身”将会得到弱化,考生的焦虑度、心理负担也会有所减轻,有利于学生放下包袱,放平心境,在考试中充分发挥自己的真实水平。

新高考赋予学生在考试科目、考试机会、选报专业、升学通道等方面更大的选择权,引导学生学会选择、自主选择,促进学生学其所好、考其所长、录其所想,每个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自主选择适合自己的成才之路。

(三) 实行“两依据一参考”的多元评价改革,引领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

强调评价选拔的综合性符合高考综合改革的发展趋向。浙江省“三位一体”招生就是根据“两依据一参考”的多元评价改革要求,依据统一高考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实行择优录取的模式。浙江在2011年开始在省内2所高校率先试行“三位一体”招生,后续逐年扩大试点范围。到2017年,已有51所高校计划招生7 700余名。其中清华、北大、浙大等8所高水平大学参加“三位一体”招生,目前有越来越多的“985”高校、“211”高校提出了加入浙江省“三位一体”招生的愿望(冯成火,2017b)。

“三位一体”招生强化了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在招生录取中的作用。综合素质评价作为报考条件和初次遴选的主要依据之一,高校可以从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特长表现情况、选修课程情况、社会实践情况等多方面提出要求,或纳入综合成绩。如宁波大学今年共有7 000多名学生报名,学校按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进行筛选,淘汰了约5 000人,剩下2 000多人进入了学校综合考核。该招生模式一方面有利于高校通过统一高考、学业水考试、综合素质评价三者的结合,弥补单纯以高考分数选拔学生的不足,彰显高校招生自主权,有利于高校选拔、挖掘到有潜质的学生;另一方面,它有利于改变传统高考一次考试决定考生命运的做法,突破高校选才的“唯分数论”,引领学生既要重视高考,又要重视综合素质培养,促进学生全面且有个性地发展,是推进素质教育的一次有益尝试。


二、以“课改—考改”的联动机制,确保高考改革顺利落地


此次高考综合改革是自1977年恢复高考以来的又一次重要改革,对国家人才培养有着重要的意义,但此次改革涉及面较大,在考试形式、考试内容和招录方式等方面都有较大变革。作为试点的省市之一,浙江省在推行高考改革试点时也预设了改革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并借助从2012年开始的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各项举措来帮助新高考改革顺利落地。高考综合改革理念与深化课程改革一脉相承,环环相扣,相互呼应(冯成火,2017a)。要确保高考改革顺利进行,就必须继续加大深化课程改革的推进力度,让“课改—考改”的联动机制成为浙江省高考改革试点平稳落地的重要支持。

(一) 新高考背景下如何调整学校教学安排?

普通高中原来的行政班平行授课,统一要求齐步走的教学安排,无法适应新高考选考、多次考试的需求,这就要求学校根据本校学生的实际探索新的教学工作安排。在2014年高考改革方案出台后,浙江省教育厅立即制定了《浙江省教育厅关于适应高考招生改革变化统筹安排普通高中课程教学的指导意见》(浙教基〔2014〕107号)、《浙江省教育厅关于适当调整〈浙江省普通高中学科教学指导意见〉的通知》(浙教基〔2014〕109号)等文件,要求学校要强化课程规划设计,从实际出发,从学生核心素养和个性发展出发,坚持“不增加每周课堂教学时间、不随意增课时赶进度、不挤压选修课程课时比例、不能代替学生确定选考科目”四个原则(浙江省教育厅,2014),并确定了周课堂教学时间不超过26小时等教育教学底线。

2015年浙江省教育厅组织专业人员对全省进行适应新高考、深化课程改革的专项巡查。在此次巡查中,我们发现部分学校存在一些急功近利、违反教育规律的现象,包括(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2015):

1.部分学校高一年级并开科目过多,加重了学生课业负担。部分学校为了让学生体验新高考,加开课程、赶进度搞“学考会战”,导致高一年级并开科目或学生选择科目普遍超过8门,学生课业负担加重,有些学校学科教师出现或将要出现“潮汐”现象。

2.部分学校选修课程课时不足,选修课屡屡遭到挤压。为了应对选考,确保两次考试机会,少数学校开始减少选修课时,用于增加必修课时和增开选考科目,导致高一年级选修课时少于20%。特别是在高二年级第一学期9-10月学段,一些学校为了组织学考选考的复习,选择减少或者停开选修课程,严重挤压选修课时。

3.少数学校要求学生提前确定所有选考科目,以选考科目编班分班。部分学校囿于原来文理分班的应试模式,在高一年级结束前,强制要求学生提前确定所有选考科目,并按2-3门共同选考科目编班分班。有的甚至搞所谓“套餐”式编班排课,强制学生确定选考科目。

针对上述问题,浙江省教育厅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中学校统筹安排教学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选修课程建设,提升选修课程质量的指导意见》,要求学校改变“学考会战”“田忌赛马”等应试教育的做法。同时,为了加强对普通高中适应新高考的指导,浙江省教育厅每年多次组织召开“适应高考改革变化,统筹安排教学计划”研讨会、“适应高考改革变化,推进必修分层走班教学”研讨会,学习领会高考改革试点方案精神,共同研讨三年教学计划安排、走班教学安排、师资调配、质量监控等问题。此外,浙江省教育厅还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研部门加强指导,指导学校进一步完善学校课程方案,统筹安排教学计划,以学段为单位,详细安排课程、学考与选考时间、走班教学等,均衡安排课程与考试节点,分散考试节点,减轻考试压力,确保课程学习的系统性与持续性。2015年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学校的指导,浙江省建立了普通高中教研员定点联系制度,要求全省每所普通高中必须有一名县(市、区)高中教研员联系、指导学校课程改革,包括指导学校课程方案建设、指导学科体系建设、科学安排学科教学计划以及课堂教学改革等。

随着各项举措的推进,部分学校的违规现象得到了遏制。经抽样调查发现,超过80%的学校已开始按学段安排三年教学计划,能详细安排各学段课程、两次学考与选考时间、各学科走班教学设计等等,开始重视均衡安排课程与分散考试节点,减轻考试压力,确保课程学习的系统性与持续性(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2016)。与此同时,在尊重学生选择差异性的基础上,普通高中的差异化发展速度加快,单以选考科目为例,学生自主选考与原来普通高中学校文理科比大致保持在3 :7的格局。一些生源优质的高中学校,选考侧文、侧理学科仍维持在原来3 :7的总体水平上;中等生源的高中学校,则各科选考比较均匀;生源比较薄弱的高中学校,则选考科目向政治、历史、地理、化学等学科聚集。学校课程建设从原来追求数量向围绕提升核心素养、以学科为中心的特色课程方向转变,改变了雷同的学校课程设置,普通高中数十年来“千校一面”的超稳定格局正在被打破,多样化的新高中发展格局正在形成。

(二) 选择性教育背景下的走班教学如何实施?

选课走班包含了课程改革的所有元素,是对学生自主选择学习的充分尊重。同时,选课走班也在考验学校校长与教师的理念与智慧,是校长办学理念的积淀与深化,是教师理念的碰撞与激荡。浙江省早在2012年深化课改时就实行了选课走班。新高考实行多次考试和选考后,大大促进了走班教学。经过一段时间的磨合和调整后,浙江省普通高中学校目前正在全面开展必修课程分层走班和选考科目选课走班教学,“网上选课、一生一表、走班上课”成为新常态。

为了适应新高考带来的学考、选考教学内容和层次不同学生的选择需求,目前浙江省所有学校都实行了分层分类走班,主要有三种形式(浙江省教育厅,2015b):

1.全员走班。保留行政班,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实行行政班教学或按不同学业水平分层走班教学,其他六门选考科目实行分层或分类走班,学生自主选课、走班教学。

2.分部走班。目前普通高中规模大,平行班多,经常看到一个年级一栋楼的现象,这给走班和教学管理带来了很大困难。为此,有些学校保留行政班,将同一年级的班级分为若干不同的学部进行,语文、数学、英语实行行政班教学或分层走班教学,同一学部内的学生,选考科目实行学生自主选课、走班教学。这种模式通过分部,缩短了学生走班的距离,降低了走班管理难度,有利于教学过程管理与质量评价。

3.“2+1”走班。根据“最大范围的选,最小范围的走”原则,高一按照行政班教学,在高一下学期或高二上学期要求学生提前确定选考科目,学校按照2门共同选考科目重新组建班级,语文、数学、外语和2门共同选考科目实行行政班教学,余下1门选考科目实行走班教学。这种“2+1”的走班模式,虽然通过编班减少了走班,容易管理,但势必产生学生提前确定选考科目、固化选考科目的现象,影响了学生的选择权。因此我们要求学校要满足学生选课需求及实际开好7门课,不能以套餐形式约束学生的选择。

实行分类分层走班教学,通过分类分层处理课程内容,通过学生自主选择组建教学班,授课教师平行安排来改革教学和评价方式,强化教育资源配置,改变了行政班“统一要求齐步走”的教学,能让学生在自己的“最近发展区”学习,也促使教师更加细致地研究每一个学生,从而真正实现“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

走班教学对学生的影响无疑是显著的。高考选考制度强调“学其所好,考其所长”,突破了原有指令式的“文科综合”和“理科综合”的组合,每个学生都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学业成绩、生涯规划等实际情况,自主选择选考科目。2014级学生的选科结果也间接证明了当前走班教学的成效:生物选考比例约50.41%,化学选考比例约50.29%,地理选考比例约48.09%,历史选考比例约43.79%,思想政治选考比例约42.13%,物理选考比例约36.01%,技术选考比例约29.28%(浙江省教育厅,2017)。选择传统“理化生”和“史地政”的学生合起来不到31%,有近70%的学生跨出了老文综和老理综的科目限制,实现了文理融通、学其所好的目标。该比例在有些学校甚至达到近8成(任学宝,2015)。

(三) 新高考给教学管理模式带来了哪些挑战?

选课走班的全面实施,必然要变革教学组织形式,重建教学管理制度。在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浙江省的基教部门、教研部门和学校共同探索新形势下学校教学管理的新范式。通过一段时间的研究和实践,我们发现新高考对教学模式的挑战主要在传统的行政班教学和走班教学下行政班和教学班之间的过渡和协调,因此我们认为需要思考以下问题:

1.明确行政班和教学班新的功能定位。行政班应该是一个充分发挥教育功能的具有强大凝聚力的团结协作的学生精神家园;教学班应该是学生个性发展,有共同学业追求的学习乐园。行政班和教学班共同存在,相互补充,协同推进教育教学。

2.研究制定行政班与教学班并存的教学管理制度。在广泛调研和汇集意见的基础上,我们系统梳理了9个重点研究问题, 组织了100所学校,实行联合攻关研究。2016年11月,我们在合理安排学校课程修习、有效开展生涯规划教育、建立新的班级管理、实施学生过程性评价、完善学校教学质量监控和加强课程资源保障等6个方面,制定印发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指南,指导学校结合实际,改进教育教学管理工作。

3.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支持行政班和教学班的教学改革。充分利用“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加强教学管理,加快推进教育教学创新,探索教育教学的精准教学、精准管理,满足学生个性化学习需求,实现学生的全面发展。

随着行政班和教学班共存的新型教学管理模式逐渐成熟和稳定,高考改革期冀的学生综合评价选拔人才有了实现的基础。也正是这种新的教学管理模式的顺利运作,打消了师生和社会各界人士对新高考的担忧,成为了新高考成功落地的重要保障之一。在2017年7月高考综合改革评估调研中,不论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学校校长,还是普通教师、学生以及家长,绝大多数受访者都赞成浙江的选择性教育方案,认为高考改革正朝着促进每一位学生发展的方向迈进,是大势所趋。2016年抽样调查显示,超过90%的教师和学生认同减必修增选修的改革,90%以上的学生赞同自主选择课程,85%以上的学生喜欢走班上课。①


三、高考改革试点工作中的新机遇和新挑战


上面提到的三个问题是浙江省在谋划高考改革试点工作时有所预判和准备的,因此大多得到了较好地解决。但正如前面提到的,该项工作是一个涉及面广、内容复杂、变量较多的改革,在试点工作的不断推进中,既出现了一些有利于学生多样化发展的新机遇,也或多或少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和挑战。改革的问题只能依靠深化改革来解决,无论是机遇还是挑战,都对深化考试改革提出了新要求。

(一) 高考改革带来的新机遇:以生涯规划教育为例

浙江省在2012年深化课程改革时提出要建立学生发展指导制度,实行生涯规划教育,但受限于“指挥棒”的影响,这一阶段的生涯规划教育仍处在“自然生长期”(王静丽,2017)。随着高考改革的推进,其不分文理、实行选考和多次考试、按“专业+学校”填报志愿等政策促使学生从文理分科转变为跨科学习,这必将唤醒隐藏在学生内心深处的个性需求。可见,加强生涯规划教育势在必行。

浙江省对生涯规划的重要性有所预判,因此在2015年5月研究并印发了《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普通高中学生生涯规划教育的指导意见》(浙教基〔2015〕59号),明确了生涯规划教育的主要内容、方式与实施要求,指导普通高中生涯规划教育(浙江省教育厅,2015a)。2016年,在新一届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中增设了生涯规划教育专业指导组,聘请高校、教研、高中等方面的生涯规划教师,加强对普通高中生涯规划教育的研究,指导学校开展生涯规划教育。

但随着改革的深入,学生选科的指导需求呈几何式提升,从而带动了生涯规划教育的飞速发展。调查显示,2016年以后生涯规划课程开设率基本维持在90%的比例(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2018)。考虑到部分民办学校的特殊性,可以说基本上浙江省所有的公办普通高中都开设了生涯规划课程,这个力度是我们没有想到的。与此同时,对生涯规划作用的认可度也在不断加深,生涯规划教育在高中阶段扮演了越来越重要的角色。调查显示,超过82%的教师认为生涯规划能帮助学生合理科学地选择选考科目,83%的教师认为生涯规划促进了学生的个性化发展,74%的教师认为生涯规划在缓解师生对新高考焦虑问题上起到了较大的作用。其中教师在访谈中也表示,生涯规划对于师生心理压力的“缓解”起到了极为重要的作用,“有规划,有盼头;有规划,心不慌”成为绝大多数师生的心理写照。②

除了量上的增长外,近几年来,浙江省的生涯规划教育在质上也有了明显加强。以生涯规划课程为例,除了传统的通识性课程外,很多普通高中通过多种途径为学生多样化的需求服务,形成了“以建设生涯规划课程群为途径,探索层次化、系统化的生涯规划教育培养方案”和“以学科职业课程为媒介,探索学科课程与生涯规划课程的有机整合”两种思路和途径(王小平,2017),使得普通高中生涯规划教育走细走深。

三年来,浙江省建立了以生涯规划教育和学生成长记录为核心的学生发展指导制度,通过贯穿高中三年的生涯规划教育和如实记载的学生成长记录,帮助学生更好地了解自身、思考未来发展,自主统筹三年发展安排、自我管理、自主成长。调查显示,2014级学生中有98.4%的学生认为自己的选考科目是自己和家长商量以后确定的,而选择传统“理化生”和“史地政”的学生合起来不到22%,生涯规划教育初见成效。

(二) 高考改革带来的新挑战

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取得成绩的同时,也遇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新课改、新高考坚持选择性教育思想,强调个性需求、分类分层、动态管理和多元评价,与现行普通高中行政班“统一要求齐步”的管理模式明显冲突,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

1.师生负担并未得到有效缓解,“抢跑”和“潮汐”成为两大原因

高考改革的一大目标是缓解一考定终身给师生带来的心理压力,因此学生多次选考和自由选择考试时间等政策是实现这一目标的有效途径。这些政策在缓解师生心理压力方面确实起到了很好的效果,但由于功利动机带来的学校“抢跑”和学生“田忌赛马”式地选择考试时间和科目等问题,也随之产生。

一些学校打着提高升学率的旗号,置教育规律和教学要求于不顾,在高一年级并开的学考科目超过8门,抢赶教学进度,大大加重了学生的课业负担;高一结束后即强制要求学生确定所有3门选考科目,限制学生自主选择时间,或用所谓的“选考套餐”限制学生的选择范围;各年级每周选修课程课时比例少于20%,或用考试科目暗中替代,挤压选修课程课时,甚至搞“阴阳课表”;在学考选考前,全面停课,集中时间搞“学考会战”;随意增加课时,占用学生晚间和节假日时间组织复习;诱导或要求学生参加各类社会培训机构以备迎考。同时,部分学校还以“为学生着想”为理由,让学生少选甚至不选物理等学科,导致了学科之间的不平衡性。

与此同时,教师的负担也有所加重。一方面是深化课程改革以来,教师因选修课程的增多导致了工作量增加;另一方面是学生选课的不确定与学校教师专业结构固化之间存在矛盾,导致学校出现学科教师需求的“潮汐”现象。现有学校教师的专业结构是按传统文理分科情况来配置的,改革实施后,学生选择修习的科目变化比较大,且年级之间也有波动,这对部分学校冲击较大,主要表现为历史、地理、技术教师缺口较大,而物理教师数量相对充足。目前有些学校通过校内统筹,采取跨年段授课、按学年计算工作量等方式,挖掘现有潜力的师资,进行区域统筹,做好校际之间师资互补调剂工作;此外,还设立外聘教师专项资金,让优质师资发挥更大作用等等,以解决教师专业结构问题。但是要想在短期内彻底解决师资结构性问题,还有一定困难。

2.学校办学条件难以完全落实

因选课走班教学的全面实施,现有教室配置数量和学校运行经费难以满足需要。面对教室不足问题,普通高中学校积极应对,采取了行政班教室全流通、改造闲置场地、改造实验室、建设学科教室、新建教学用房等办法,以扩展教学场地,满足选课走班教学需要。面对课改和考改资金紧张问题,各地通过拨付改革专项经费、教学质量奖励经费等方法,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学校经费缺口,解决了财物资源配套短缺的问题。由于学校基建和财物需要其他部门的协调处理,因此教育部门在推进高考改革落地方面显得“能力不足”,受限于各部门之间的协调进度。

3.高等教育对高中教育的指导能力并没有完全展现

高考综合改革扩大了高校招生权,高校可以按专业或专业类确定选考科目要求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要求,这是高等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相互衔接、系统培养人才的重要桥梁。在试点初期,一些高校为了能让更多考生报考,设置了比较宽泛的选考科目范围。宽泛的选科范围固然有利于考生的选择,也满足了学校生源的要求,但学生的专业基础与高校人才培养要求的匹配度有所降低。从浙江省2014级学生选考科目的要求来看,有两个主要的问题:一是不做任何选考科目要求的专业过多,占总专业数的54.20%,其中优质高校也占相当比例;二是确定1门选考科目的比例过低,仅占4.78%,其中限定为物理的招生计划不足3 000人。因录取采用总分制,高校专业对选考科目指向不明,容易使学生为获得高分而选择选考科目,出现避难就易的情况,而物理学科选考人数下降就是集中表现。高校要严格按照国家专业人才培养标准,明确人才培养的目标定位与专业要求,厘清培养目标要求与选考科目设置的逻辑关系,科学合理设置选考科目,减少选考科目设置的随意性或投机性。只有高校明确专业所需选考科目要求,高中学校才能更好地指导学生根据自身兴趣和志向理性选择发展方向,增强人才培养的系统性和科学性。

针对上述问题,浙江省秉持边实践、边探索、边总结的理念,在多方调研和协调下,于2017年11月根据“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经过广泛听取意见、多次研究讨论、多种方案反复比较后,整合多方意见,出台了《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17〕45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完善学考选考工作的通知》(浙教考〔2017〕116号)等文件,进一步深化完善高考综合改革试点。新的完善方案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对学考选考的考试时间及报考规定进行了调整。学考与选都实行分卷考试,考试时间从4月、10月改为1月、6月举行。学考每科1次机会,不合格可继续补考,高一最多考3门。选考要求学生只能在高三参加,且必须在学考合格以后方能报考。选考每科2次机会。此外,我们还建立了选考科目保障机制,即当选考某科目某次考试赋分人数少于保障数量时,以保障数量为基数从高到低进行等级赋分。

高考综合改革是恢复高考以来规模最大、涉及面最广、任务最艰巨的一次改革,不可能一蹴而就,肯定会遇到各种困难与阻力。我们必须积极稳妥、循序渐进,正确处理国家人才培养需要与个人志向兴趣选择、高校育人方式改革与高中教育教学改革、科学选才与维护公平等的关系,进一步凝聚改革共识,增强改革合力,以高考改革促进教育综合改革,推进教育现代化。转变育人模式,实现从“育分”走向“育人”,是每个教育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责任。为了办有更多选择的教育,为了让个性化教育和因材施教变为现实,我们敢于直面困难与压力,坚定不移地推进课程改革与高考综合改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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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林泉, 李萍. (2018-03-10). 新高考改革如何稳妥推进. 中国教育报,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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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小平. (2017). 浙江省普通高中学生生涯规划教育研究:历程、现状及趋势. 基础教育课程, (01), 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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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教育厅. (2015a-05-22).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普通高中学生生涯规划教育的指导意见. 取自: http://www.zjedu.gov.cn/news/143225834519685809.html.    

浙江省教育厅. (2015b-11-24). 浙江省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巡查报告. 取自: http://www.zjedu.gov.cn/news/144835682175765411.html.    

浙江省教育厅. (2017-05-26). 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解读. 取自: http://www.zjedu.gov.cn/news/1495789783781533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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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5-11-13).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深化课程改革和适应高考招生制度改革巡查情况的通报浙教办基94号(内部文件), 浙江杭州.    

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 (2016-06-20). 2016年普通高中适应新高考、深化课程改革调研报告(内部文献), 浙江杭州.    

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 (2018-01). 《普通高中学生生涯规划教育实施情况研究》报告(内部资料), 浙江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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