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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调成果核查:自然资源部将出手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泰伯网 2021-09-21

泰伯网 洪月月 | 报道

Tryul | 责编


有更关键的是,地类调查图斑成果数据验收是地方国土局说了算,如实按照客观实际调查数据上报估计比较难,除非对历史遗留数据及土地审批存在的问题免责。”

去年年末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国土三调”)新实施方案发布后,泰伯网曾发表题为《三调有时尽,转型需趁早》的文章。针对新方案中“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以实地现状为准”的要求,有读者在评论中做出上述质疑。

近日,从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推进电视电话会议上传出好消息:对于国土资源历史遗留问题,自然资源部将着手协调解决。

2月末,国务院国土三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国家级核查方案》。《方案》明确,由国家统一组织,遵循实事求是、以现状认定地类的原则,按照统一的成果核查规范和标准,对各省(区、市)提交的国土调查成果进行内业全面核查和外业重点核查,保证调查成果真实、准确、可靠。

“遵循实事求是、以现状认定地类的原则”再次被重申,质疑声又起。

在泰伯网以往有关国土三调的采访中,常能听到各种抱怨声音:“三调就是一个大坑”“三调拖欠项目款,会拖垮一批地理信息中小企业”“标段分成十几段,坑死分包商”……但是,抱怨之余,大家又不得不承认,国土三调项目在大数据时代顺利开展的重大意义。

而承认其意义的前提条件,自然是国土三调的调查成果真实可靠,数据可以为后期国土空间规划所用。

泰伯网调查发现,大家之所以对“据实上报”反应敏感、表示质疑,主要是因为大家认为地方政府为了自身利益及不被国土资源的历史遗留问题拖累,数据仍会存在修改的可能。

这种质疑在以往的二调时已经得到印证,并被诟病多年。不过,这与其说是质疑,倒不如说是担心,大家担心国土三调的成果无法真实反应国土现状,不真实的数据又难以支撑推进国土空间规划,如此往复形成恶性循环。

有业内资深人士在接受泰伯网采访时指出:“二调的作用和意义是重大的,大家有目共睹,但由于人为因素的干预,给后期土地管理带来很大的干扰和困难。国土三调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以实地现状为准,是一项对以往数据查缺补漏、勘误纠偏的重大举措,可让土地管理工作更加科学、有序、合理、合规、合法。”

机构重组后,自然资源部对“确保调查成果真实、可靠”这件事格外重视。

从2018年12月修改印发的《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实施方案》,到今年2月末发布的《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国家级核查方案》,再到3月8日自然资源部发布了《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质量管理保证调查数据真实性的通知》,以及涉及“国土三调”工作推进的大小会议,不管是文件中写到的还是自然资源部部长陆昊讲话提及的,“遵循实事求是、以现状认定地类的原则”“确保调查数据真实性”都是高频出现的语句。

在日前召开的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推进电视电话会议上,更是指出“国土三调”是国家信用,“实事求是”是生命线。对于大家担心的“据实上报”之后的担责问题,本次会议传来利好消息。

参会的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智慧城市时空大数据与云平台专家委员会委员杨震澎在会后撰文表示:“地方负责发现问题,(自然资源)部里负责判断、研究、解决问题,对于那些拿不准的问题,则上报中央判断。”

本次电视电话会议强调:

要确保调查成果真实、可靠,宁要数据真实性,不要不真实的前后一致性。

一要把讲政治、守纪律、守法守规作为三调的重要要求;二要坚持发现问题是三调成绩的正确理念,发现问题并不是对过去工作的否定,而是为了掌握真实情况,为解决问题(包括历史遗留问题)提供科学决策的基础;三要坚持依法调查,排除一切对调查成果的不正当干预,确保三调的数据、图件与实地一致。

对已经明确的有关历史遗留问题、违规占用土地形成的分歧与冲突的处置规则,要及时以文件形式告诉地方,下一步还要对陆续发现和暴露出来的问题进一步明确处置规则,提供解决路径,确保在三调工作中查清土地利用真实情况。如针对生态保护红线与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交织的问题,对耕地、林地、草地存在地籍争议的问题,都要实事求是查清现状,坚持地类唯一性、确保各地类的调查数据不重不漏。

基本原则是首先客观反映现状真实性,再根据生态系统功能明确下一步应恢复的地类。

为确保调查成果真实、可靠,在《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国家级核查方案》中也明确了责任追究:

“三调”核查工作中,对存在擅自修改调查资料、数据,伪造、篡改调查成果,编造虚假数据,提供虚假调查资料等行为的,将依据《统计法》《土地调查条例》《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土地调查条例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移交有权处理的机关,对责任单位有关人员或直接责任人依法依规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在“国土三调”工作推进电视电话会议之前,自然资源部就先召开了国家级任务承担单位法定代表人座谈会。参与其中的杨震澎表示:“过去,作为承接‘三调’项目的企业,我们更多是把‘三调’看成是一次业务机会、一个重大项目,考虑地更多是如何从质量、技术、时间上去完成这项任务,然后能顺利收到钱,实现利润……现在我认识到我们不仅仅是在承担一个项目,更是肩负着一定的使命和巨大的责任,我们不仅要按质按量完成,更要实事求是、客观真实地做好。”

杨震澎指出,“‘三调’做不好反而可能会成为企业的滑铁卢,给企业带来巨大风险。”

3月8日,自然资源部发布的《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质量管理保证调查数据真实性的通知》印证了这一点。该通知再次强调确保数据真实性的重要性,出台诸如调查任务与核查任务相分离,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加强对作业人员的教育和监管,建立质量保障激励机制等的一系列举措来规范管理“国土三调”任务承担单位。该通知还明确强化“国土三调”违法违规行为责任追究。

该通知明确要求,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及三调办要认真排查“三调”弄虚作假的风险点,采取有效措施予以防范。健全完善追责移交移送机制,对篡改数据、主观故意弄虚作假等严重违法行为,坚持零容忍,按照法律规定的“最高量级处罚”和“既处理事又处理人”原则,依法依规提出责任追究意见或处罚建议,及时移交移送有关部门。

此外,该通知明确指出将严厉查处调查统计弄虚作假行为、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并依法实施黑名单制度。其中,通知对“擅自修改调查资料、数据的”、“强令、授权调查人员篡改调查资料、数据或者编造虚假数据的”行为给出明确的追责处罚办法。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国家级核查方案》中明确规定,2019年5月31日前,各地完成调查成果提交工作,8月31日前全面完成“三调”调查成果国家级核查工作。2020年3月31日前,全面完成统一时点增量更新数据的国家级核查工作。

时间紧,任务重,自然资源部也表示,国土三调是今年自然资源部最复杂、最重大的工作。面对这一重大项目,是否会像二调时一样一拖再拖,资金到位难仍是企业最关注的问题。对此,在“国土三调”工作推进电视电话会议上传递出暖心信息,“自然资源部要求各地主管部门要尽快落实经费,如确有困难的就提出来,部里将出面协调。”

从各种涉及“国土三调”的文件、通知以及会议来看,自然资源部确保“国土三调”调查数据真实可靠的力度非常大。但是在利益驱动下,“国土三调”成果的真实性最终会怎样,落实文件和会议的执行力度有多强仍有待时间检验。

此外,虽然自然资源部要着手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也明确了针对各种违规行为的处罚办法,但是到目前为止,还未出现可以作为依据的案例,地方在“据实上报”调查数据时难免内心忐忑,谁将是第一个吃螃蟹上报问题的也备受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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