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箭头指向的“中国政治传播研究”关注我
而如果引入符号学维度,研究者则只会注意到一种内在的冲突:代表们既要表现他们的卓尔不群,又要显得与选民和公民相近相亲(例如,Rosanvallon,1998,p.56;Le Bart,2005,p.145)。在竞争激烈的选举背景下,政治行动者显示自己卓尔不群是非常重要的(Manin,1996,pp.179-184)。但与此同时,对于想要为之代言的人,候选人又必须与之保持足够亲近;自下而上地看,还必须显得是他们当中的一员(Nylund,2001)。毋庸置疑,这种看法有一定道理,而且被假定为任何代议民主政体都具有的结构性常量。然而,我们还需要更加精准的概念。本文不但要讨论卓尔不群(eminence)与相近相亲(proximity)之间的矛盾,还要从合法化视角探讨这两个概念都具有的含混之处。
乍一看,“相近相亲”的含义非常清楚。它是指空间上的接近(与距离、偏远、疏离相对)。可是,再仔细看看,把它运用到政治学和符号学中,就会产生些许困惑,因为这个词对不同的人可能代表着不同的含义。从分析的角度看,我认为像表2那样区分“相近相亲”的不同维度很重要,即使这些不同的维度在具体情形下会有部分重叠。
很多情况下,人们只把真正属于自己共同体的人视为合法代表。合法性,需要精英真正代表该共同体。在一些分化状况糟糕的社会,比如种族或宗教排斥性很强的地方,与不同社会阶层之间的竞争、横向架构的其他网络之间的竞争相比,纵向架构的政治网络之间的竞争更具根本性意义。政治代议制似乎深深植根于其所在的多元社会背景--这种代议制只不过是多元社会的结果而已。换言之,合法的代议制来自于政治认同与重要社团(不管是什么社团)之间的深度契合。当原生性的忠诚支配政治领域时,“相近相亲”就仅仅代表某一特定身份。公认的是,在许多国家,政治竞争的加剧迫使政治行动者不得不与另外的群体结盟,以便在政治交易的背景下增加议会席位,为本共同体提供尽可能多的资源。更不用说,随着大众社会的到来,群体杂居的情况日益增多,基于原生性认同的认知和战略越来越不合时宜。不过,即便在所谓发达民主国家,依然能看到有些候选人(通常是没多少资源的人)打这种牌。他们强调,他们与自己声称要代表的人群确实身份相同,所以完全明白选民们特有的问题,而不像被他们描绘成遥不可及的竞争对手那样。
在政治分化更加细密、个人主义和契约成为社会组织原则的背景下,情况就愈发复杂。在这里,横向的分化比原生性的、纵向的分化更为重要,但即便如此,政治代议制也不意味着一定要候选人讨好所有选民,而可能是指支持某个特定的阶级或职业阶层,捍卫其价值和宗旨。在某种经济社会活动兴盛的环境下,人们通常会希望其代表是他们所属的共同体中的一员,比如对于农村社区来说,他要是个农民。“相近相亲”在这里是个社会真实性问题。我们知道,在前苏联,声称(必要时还要表明)自己是工人阶级出身,是非常重要的。在以阶级分歧为焦点的激烈党派竞争下,社会代表性至为关键。从合法化的观点看,代表的社会背景很可能具有决定作用;而且,至少在某些阶层眼中,如果政治代表出身上层,将会是个缺憾,尽管具体情况在每个社会千差万别。
我们很少对出生于某地和认同于某地作出区分,但我认为强调地理上的近缘很重要。比如,我们知道有些政治行动者出生在其他地方,但由于对现居住地的付出而获得成功。所以,头等重要的是要居住在他宣称要代表的某地,并且表现出为促进当地利益而不遗余力。相反,经常在国外飞来飞去,或被认为总是与本阶层成员待在首都而不是与家乡选民混在一起的政客通常会失去其合法性。不过,事情同样并非总是这么简单。如果这些代表能为家乡带回资源,他们神龙见首不见尾也就不算什么了。事实上,各个层次的政客都能做到恰到好处地离家或返乡。不过,地理上的近缘要求代表出生于某地并时常出现在那儿,这一点依然没有变。
人脉关系中的相近相亲人所共知,不必多说。它是指政客们谦尊降贵给社区或个人提供服务。有趣的是,和其他类型不同,这种人脉关系上的亲近并不制造形式平等的幻象。相反,候选人会夸耀自己掌握资源,且愿意让他们要代表的民众来处置资源。换言之,这里的亲近是一个要把人们的关注转变为期望的问题。这可能会导致庇护关系和定向重新分配(targeted redistribution),或形成涉及范围甚广的公共政策。
具体的亲近,是指“握手寒暄”意义上的身体接近。权力,既要求可见度,又需要私密性。在当代民主国家,政治精英脱离群众,把自己关在政府大楼里,那是不对的;但另一方面,特别是在竞选活动中,许多亲近的表示又显得虚伪和做作。候选人只是暂时与选民待在一起,在镜头前跟他们握手,制造具体亲近的表象。礼仪专家也指出,官员拜访普通百姓,会既走近他们,又与他们保持一定距离。统治者可能暂时踱下宝座,但始终控制着整个活动或会见。但是,对于民主国家的政治代表而言,过分的疏远和隔绝始终是潜在的风险,他们必须显示自己亲和近人,要么混迹于人群,要么与选民共餐,要么做出其他与选民同在的举动。就具体的亲近而言,至关重要的是精英们的可及性:政治精英们接见你了,或者来拜访你了。
低调的亲近是符号意义更加严格的亲近,因为它涉及的是衣服这样的外在符号,或口音、姿态等以身体具体体现的符号。千百年来,公开炫尊示贵对统治者来说是合适的政治投资。不过,与当今民主政治的平等主义风气一致的是,某种程度的低调(如果不是自谦和谨慎的话)对合法化而言是必不可少的。显而易见的低调很有必要,特别是试图为弱势阶层代言时--即便事情并非总是如此,正如我们即将读到的那样。
民主国家中的政治代表们所要表现出的卓尔不群,和相近相亲一样,也不止一种含义。我们可以区分出几种不同的类型,虽然在任何民主国家,肯定都会出现几种类型的混合体(见表3)。
以上不同的维度,都可能营造出代表的卓尔不群。当然,不用多说,我的概括并没有囊括所有维度。历史上有些时期,如法国旧制度期间(Ancien Re'gime,从文艺复兴末期开始,到法国大革命为止--译注),一种看似“天然的优越性”就涵盖了卓尔不群的绝大多数维度。代表声称自己出身于合适的社会背景、富有、更有资格、政治能量大、有通天之能时,人们会马上认可;不过,他们为了表现自豪和骄傲,也还会向人们炫示自己的风光。
在当代民主国家,情况要复杂得多,因为随着社会-政治环境的变迁,代表的合法性的基础也发生了变化。某些情况下,出身上层或成就卓越有时可能在政治上有利,但绝非总是如此。②“能力”正日益成为一种有价值的资源,因为它能让人合理地出人头地:它客观上肯定了优点和效能的价值,这两者在专业化时代都很重要。再说“身为楷模”,政治精英们可能会(打个比方)声称自己品高德厚,以显得与众不同。在慷慨的庇护人能因“奖励”其合伙人和支持者而威望大增的情形下,接下来的一个维度--试图制造一种“有资源”的形象,就至关重要了。
在讨论合法化之象征维度的文章里,最需要阐述的是优越性外在标志的各种样态。为了获得合法性,代议制度有时就需要有令人瞩目的个人形象,具有标示威望的外在符号。这里主要涉及五个方面:
在论述之初,把以上方面按照强调个人特征多少的顺序连续排列是有益的(见图1)。
在这里,引入私人形象与公共形象的区别,从而形成一种更为复杂的观念,是很重要的。无可否认,这种两分法差强人意,因为对二者的区分多少受制于文化环境。在一些情境中(如路德宗教传统影响下的地区),个人行为与政治角色很难截然分开;可是在其他情境下(如信仰天主教的地方),二者却泾渭分明。而且,很多具体情境的界限也不是那么清晰。即便如此,在许多方面,私人形象与公共形象的区分还是有效的(见表4对声望物品的区分)。
所以我认为,(打个比方)对私车和公车、私宅和官邸两个方面以及政治代表自觉或不自觉由此向人们传达的形象等都加以考察,是颇为有益的。再以扈从为例,区分以下二者也是合乎逻辑的:一个是代表们通过配偶,也许还有其所炫耀的情人(见Daloz,2002b)和孩子、家仆而显示的形象,一个是由政治机构为其配备的助手、秘书、女佣、厨师、门房、保镖或司机所反映的形象。
许多社会科学研究者都会草率地从权力符号(power symbols)的维度解读所有威仪,认为它们无非是为了显示代表们的与众不同,引起别人的敬重。社会学界的米尔斯(Gerth and Mills,1953)、政治学界的艾德尔曼(Edelman,1964)和人类学界的巴朗迪耶(Balandier,1980)都不例外。然而,这些行为并非总是为了赢得人们的恭顺。根据当今西方民主国家的礼法,只有当炫富显贵是国家保存的遗风时,此种行为才具有合法性;统治者如果试图僭越盗用,则不具备合法性。政治精英的权位都是暂时的,所以,打个比方,他们在都城殿堂组织的宴会可能会被视为国家地位的反映,此时表现出的豪奢有时是必要的。从合法化的视角来看,一方面要求政治行动者有尊严地代表一个城市、国家或机构,另一方面又要求他们不脱离其所代表的群众,这两者之间存在较大的矛盾。毕竟,在民主国家,政治行动者应该以公民的名义行事。两个方面都必不可少,但却不好协调。从社会-政治的角度看,我认为强调将精英内部的这一层面(当代表们需要体面地招待贵宾,或在别处参加会议或招待会时)与代表芸芸众生(见图2的总结)结合在一起,是很重要的。
卓尔不群表现的舞台效果,意思非常含混。例如,当政治行动者聚集于(被认为能为本地或本国增光添彩的)豪庭华室的建筑或身着极为雅致而昂贵的服装时,他们是为了取悦所代表的社群吗?难道不也是为自己贴金?诚然,在当代民主国家,昔日奢华的遗迹需要转而具有公共或官方的性质。然而,即便当代礼仪取代了宫廷礼节,显示国家的去世袭化,公共权威依然相当依赖传统的显贵标志和权力特征。毋庸置疑,纵观世界各地,政治精英们仍然享有过分的特权和优先权。他们对优越性标志的关注,应主要从精英间竞争的角度来解释。事实上,精英们显示自身的优越地位,在国内以及与外国同行打交道时可能都是必不可少的。如果被指责为过分炫耀的话,他们可以很方便地宣称自己满脑子都是要让其政治职能显得体面可敬的想法,而不是想要制造高高在上的形象。③
在此理论论证的最后,我想强调一个事实:亲和近人与卓尔不群决非水火不容。实际上,职业政客--我更愿称之为职业代表--每天都在穿越两者之间的壁垒,他们很懂得在这两个不同的领域该如何表现。亲和近人和卓尔不群不仅并行不悖,而且从合法化的视角来看,这两者可以双剑合璧,灵验无比--我的经验研究已经证明了这一点。例如,大家一起就餐或参加运动会这些经常带有节庆气息的场合能够示人以团结同心,也能凸显与其他群体的差异(Daloz,1999)。致祝酒辞,也是个很好的例子(参见Parsons,1951,p.401)。同样,乘坐直升飞机到一个小镇访问,然后,装模作样地拒绝登上讲台高高在上地对公众讲话,能够让人产生此人大权在握但开明、平易亲近的积极评价(基于2008年4月本人在立陶宛的研究)。精英们同时表现出卓尔不群与亲和近人,这种场景在政治上颇具启发性。然而,代表们既要表现与众不同又要显示亲和力,两者之间的张力始终存在,但在不同文化中有不同的表现。下面,让我们来做一个比较分析。
如果放下意识形态的成见,那么对代表与被代表者之间的符号关系进行演绎性的考察,对于全面、切实理解政治合法化的复杂性具有根本意义。在此,比较研究揭示了不易为单一理论所涵盖的各种变体。我认为,这种符号关系的本质取决于相关的人--即代表者和被代表者--对代议制的理解。它也取决于政治精英如何自觉或不自觉地看待其所代表的人群,以及如何表现自己的作用。这里,实证观察使人意识到,如果不纳入文化维度,会很难充分理解政治代表的机制以及代议制的戏剧化表现。
在此,我们将会遇到“认同”这个敏感问题,我会先就此展开讨论。随后,再来看进化论的视角和因果关系。
自下而上地看,一个极端的例子是法国有些工人组织在19世纪60-70年代提出把他们当中最卑微的人送到议会当代表,他们就可以抵挡住背叛工人弟兄的诱惑。他们认为,这些代表会见证其工人阶级同类的境况,比起这一点,出身低微造成的不利条件(特别是他们无法恰当表达自己的看法)就不那么重要了。这种观点,很大程度上是与基于品质才具有的强大共和主义、自由主义代议制传统相对立的。根据这一观点,代表的作用实质上就是站在那里给集体认同充当活的标志。换言之,实际拥有类似的职业就是合法性的标志;相反,声称代表无产阶级而出身上层(律师、记者和医生)的人却会遭遇重重疑忌(Rosanvallon,1998,pp.103-107)。这里,显然可以参考上文提到的“社会地位接近”类型,不过,能力和低调的问题也间接相关。一个这样的代表在议会里身着工服来提醒自己(和他人)记住其社会出身和义务,会招致反感。在政治代议制和合法化的比较研究过程中,我始终如一的目标是把代议制的3个方面联系在一起考虑。这3个方面是:文化上的代表、利益上的代表和代议制的舞台。基于此,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它们是如何结合起来的。④
而在相反的极端,可以发现人们希望认同更有雄心壮志的代表,藉此抬高自己。他们似乎急于认同社会地位高于自己的人并为此感到自豪、有面子。在此过程中,有时人们会制造一些超凡的形象,甚至暗示精英们有英雄特质。例如,我们可以看看对斯瓦琴伯格在其关于政治中的明星体系一文中提到的“魅力型领袖”的认同(Schwartzenberg,1977)。从另一个角度,还可以看看关于“救星”(时势造就的魅力型英雄人物)的特殊个案,如凯末尔和戴高乐(Dogan,2007)。更为普遍的情形是,被主导的民众往往因政治精英宣称的能力而信任他们,希望他们利用政治权力给支持者带来直接的好处。从符号学的观点来看,正如仆人和私人秘书在想到老板的盛名时,不时会有感同身受的满足一样,我的比较研究表明,在某些情况下,赤贫的人们会因领袖拥有声名远播、令人敬畏的资产而迷醉,因为这些资产在某种程度上是整个共同体的荣誉。有悖常理的是,领袖们的奢华进而会赋予普通百姓某种光环,仿佛他们也间接在领袖们展示的豪奢中分了一杯羹--这种机制,我称之为“纵向符号再分配”(Daloz,2002a)。介于两种极端之间,还有许多情形。例如,人们可能认同来自相同背景或来自同一个地方的成功政治家,这些人既是他们当中的一员,同时又高于他们。
自上而下地看,一个极端的例子是政客为获取支持而强调自己是普通人(甚至还有大家普遍都有的弱点),⑤希望以此吸引选民。比方说,如果口音和措辞对人们判断政客的表现会产生很大影响的话,它们实际上会通过两种相反的方式发挥作用。英国工党的一些成员事实上就精通怎样利用其工人阶级的口音来显示自己与保守党(甚至是与托尼·布莱尔)的区别。从合法化的视角来看,博取同情的战略在当今的政治中也是非常有效的。而在另一个极端,又可以发现政治精英千方百计显示其卓尔不群,试图利用各种表明自己与众不同的可能标志。当炫富摆阔不仅是炫耀精英的富有和权力,而是为了安抚支持者、让他们相信领袖有能力通过特别途径满足其需求的时候,关注如何令自己卓尔不群,自然是很有意义的。
大多数情况都处在以上两个极端之间,其认同逻辑要复杂含混得多。美国的情况正是如此。在美国,一方面钱是老大,对个人成就夸夸其谈也没什么问题;另一方面,政治家又会表现出(至少在外国人眼里)惊人的平常可亲。某些情况下,代表会受到严苛的限制。他们需要准确反映他们所代表的社群的理念和社会文化利益。只有做到这一点,他们才能行其所好。有时候是领袖组建了社群,这通常是在存在派系斗争的前提下发生的。在这种情形下,领袖的操控能力当然更为重要,但他们从来都无法完全自行其是。
在这里,深描(thick description)能使分析者超越关于合法性的过分简单的观点,努力解读各种不同看法的重要性。下文概括了本人对尼日利亚、斯堪的纳维亚国家和法国的相关研究成果。
在尼日利亚这种整体主义的多元社会里,人们的关系本质上是特殊主义的、纵向的,“公民”概念几乎没什么意义。穷人唯一可能的机会是找到大人物撑腰,代价是要对他效忠。政治精英的信誉与摆阔露富关系甚大,这让人希望他们能够对支持者出手大方。炫耀是必需的,实际上可以视为一种政治资源(Daloz,2003b)。肯定会使深入研究此类问题的研究者感到惊讶的是,民众对这些摆阔行为几乎没有反感,至少在政治家本社群或本派系内没有。这清楚地表明,评价精英炫富合法性的时候,要了解大人物寻求并维持其“自己人”支持时所处的社会文化背景。我们可能很难接受以下情形:在像尼日利亚这么贫穷的国家,竟然有如此众多的资源都被用来购买炫耀声望的物品或举办奢华宴会!然而,外国研究者得先控制自己立即产生的本能的嫌恶反应,以便理解这种对权力行使,特别是对政治代议制的现实有重大影响的行为模式。这种研究方法使我们明白,炫耀富贵既满足了政治行动者的需要,也满足了旁观者的明确需要。民众希望其庇护人能稳居高位,这也就是炫示其财富。否则的话,民众会很失望,因为这会反映该社群缺乏资源。其政治竞争对手会抓住这一缺失不放,民众也会心存疑虑。由于政客是该社群的代表性标志,他们无法炫富的话,也会使本社群蒙羞。
相反,北欧国家代表了另一个极端,我称之为“高调的低调”。北欧是平等主义社会,人与人之间不会展示社会地位的差异。由于这种逻辑,可以看到政治行动者非常留意自我形象。在这些国家,要给人留下好印象,就得显得自己特别朴素才行。结果,不管从哪个方面考虑(Daloz,2007a),这里的政客显示的低调谦和形象在其他地方很少见到。在多数精英那里,都能感受到这些挫消人优越感的非正式规则的力量,不过,它们对政客的作用就更加强大,他们决不能让人看到怠慢了这些规则。芬兰(Pekonen,1989)和挪威的一些研究者(Krogstad and Storvik,2007)会毫不犹豫地使用“常人魅力领袖”这种看似矛盾的说法。在北欧,政治行动者如果能达到既本领非凡又谦恭低调的理想境界,就会更具合法性。对此,有人做出了文化和意识形态上的解释。例如,多恩(Daun,1996)提到了心态的影响,其他人则提到了农民独立自主的传统、路德教及其严格的道德律令(参见Srensen and Strth,1997)或者社会民主主义居主导地位(例如,Pontusson,1988)的影响。我说过,这些因素都不是相互排斥的。几乎毋庸置疑的是,在斯堪的纳维亚国家,在当代政治领域大行其道的这种政治合法化类型的兴起应当归功于社会民主党。但他们的成功在很大程度上又是因为他们帮助铸就的模式与主流的社会文化规范互相契合。换言之,社会民主党对代议制的特定立场之所以能够站得住脚,乃是由于其行为类型与现代政治运作的环境相符。
在有些文化背景下,政治行动者的行为和公民的期望都要具有更大的矛盾性。没理由假定一个社会必定有统一的文化基质。政治家既要卓尔不群又要亲和近人,互相矛盾的要求之间恒常的紧张会导致多种不同的文化特性。法国正是这种情况。在法国,政治代表必须在两个全然不同的领域都能应付自如。可是,一会儿表明自己和蔼近人,一会儿又要证明自己卓越超凡,两者并非总是那么容易协调。前文讲过,政治合法化的这两个方面可能显得互相矛盾,但在法国,两者都是很有意义的;对于政治家来说,上至总统,下到市长,都是如此。这些矛盾倾向已被事实充分证明。例如,研究地方层次的官方招待会时,我就记录了一些相悖的观点(Daloz,2008)。有的市长宣称对任何过度的开销都极其反对,有些则认为组织这些令人印象深刻的庆典实际上也很重要。当人们认为需要一点儿礼仪和恢弘气势时,可以在展现本市(镇)伟大形象的名义下着手运作,或者以机构(市政厅)及其作用、职能的名义,或者以民主、选民甚至共和国的名义(有趣的是,我们发现在提到共和国时,一些市长指的是低调,另一些指的却是炫耀)。戴高乐的政治行为举止与其关于国家元首地位的高贵观念相符,但私底下他却鄙夷浮华,保持了严朴的军人风范。基于长时段的分析,我认为法国由于受到专制时期和法国大革命这两种遗产的困扰,对于符号性的代表制度不得不采取一种矛盾的态度。在专制主义时期,集权的同时是过分的奢华铺张,目的是为了显示国君的至高无上。显而易见,路易十四凡尔赛宫的华美在当时的欧洲无能出其右者。而另一方面,1789年法国大革命却带来了对这种宫廷奢华的极度反弹(例如,参见Hunt,1984)。历史的发展导致了朴实自然(法国大革命共和理念的遗产)和炫奢立异(贵族传统的持久影响)之间无法消除的张力。
首先,如果认为民主理念(它系统地要求缩短代表与被代表者之间的符号距离)与历史情形(精英的炫奢立异大行其道)势不两立的话,就未免幼稚了。反对标榜优越性的群体在民族志里不乏其例,历史研究也没证明这里存在什么放之四海而皆准的不变铁律。研究精英的学者加埃塔诺·莫斯卡就令人信服地指出,在多种传统政治情境下,统治阶级都会与其他阶级表现得相当亲近(Mosca,1939,pp. 110-113)。古老形式的责任感经常会制止在精英与追随者之间形成重大鸿沟(有关这一点的详细讨论,参见Kitschelt,2000和Daloz,2003a)。
随着民主制的发展、社区结构的解体、人群的原子化和公民社会的到来,政治精英(原则上)要对整个社会负责。不过,人际关系特殊主义色彩的弱化,并不意味着精英更接近大众。相反,由于需要吸引尽可能多不知道姓名的选民,精英与选民的直接联系反而不那么必要了,这事实上造成了新的距离。从萨托里(Sartori)到亨廷顿(Huntington),许多著名政治学家都指出,与以前相比,现代政治更多的是与纲领相关,更多关系到竞争政治团体的抽象原则和意识形态分歧。不可否认的是,现代通讯方式造成了似乎可以形成直接关系的假象,然而在多数情况下,信息的接收者都没有机会与信息发送者对话。
不少复杂而相关的历史问题在此非常关键,不过我不会在此讨论。我的目的是表明还原性两分法(reductionist dichotomy)的局限。说明两分法和进化主义观点局限性的另一种方法,是强调具体情况的复杂性。在上一节,我试图提供一个研究政治精英卓尔不群与亲和近人的理论框架。那里提到的各种子类型在现实中可能以复杂的方式耦合在一起。在此我只提供一个图示,说明的是“亲近与疏远”、“低调与炫耀”两个维度,以及前文提及的3个案例(见图3)。
仅仅通过两种情形(一种情形是政治精英很低调,亲近民众;另一种是他们远离民众,通过显摆炫耀表明卓尔不群)来解释政治代议制的符号逻辑,无异于否认重要的差异和复杂性。结构主义视角的目的是化繁为简,得出几个变量,例如社会经济发展变量,以此解释不同的实践。尼日利亚大多数人缺衣少食,它与保护性福利制度高度发达的斯堪的纳维亚国家之间的差距是很大的(与法国的差距程度小一点)。同样,当然也可以考虑制度因素。但是,很难通过经验研究表明这里存在普遍性的因果关系。相反,研究这些国家的社会历史变化轨迹会有比较大的收获。
深描方法的主要优点正是它能够抵挡住诱惑,不会基于看似客观实则肤浅的观察做出概括。在检验不同民族对代表与被代表者之间符号距离的容忍程度时,我们意识到政治沟通和公共关系战略受到文化规范的内在制约。对于政治权力的合法化而言,这一点具有根本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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