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从“话语表征”和“叙事建构”的视角出发,对新浪微博上有关新闻自由的讨论与文本进行个案研究,旨在通过此个案揭示和反思微博话语如何建构关于新闻自由的意义。文章首先考察了作为论述和讨论主体的微博用户的身份特征,并以此身份特征为基点,分析关于新闻自由话语的叙事模式和话语实践:研究发现,在微博话语空间内,人们主要是从以下三个维度出发谈论新闻自由:一是从政府、媒介和公众三者的矛盾关系出发阐释新闻自由;二是关于新闻自由话语的悲观主义与怀旧主义色彩;三是叙事模式的美国中心主义倾向.在这三个维度的基础上,新闻自由在表征体系中的主要建构方式有如下几种:一是建构差异;二是建构相似性;三是设立参照物;四是重设语境;五是填充实例。 新闻自由作为公众尤其是媒体人所追求的一种理想媒介生态环境,被不断地谈论着。特别是在新媒体时代,人们可以通过更加多元的途径进行话语生产与实践。无论是纸质媒体上关于新闻自由的专业表述、影像资料中关于新闻自由的话语表达,还是微博上由特定事件引起的关于新闻自由的片段式与情绪化的书写,都直接或间接影响着公众关于中国新闻业的认知与想象。特别是网络环境下新闻自由体现了诸多新的特点,拓展了新闻自由的疆域,同时,也带来了诸多困惑。(朱颖,陈小彪,2007) 尽管对中国新闻业是否存在自由的争论从未停止过,关于新闻自由的探讨与研究的成果也颇为丰富,但是在特定类型的媒介上人们关于新闻自由的话语实践与表达并未得到系统的探讨与研究。人们是如何对新闻自由进行表述的?这种表述体现了人们对于中国新闻业怎样的期待与想象?人们关于新闻自由的谈论与表述构建了当代中国新闻业怎样的一个图景?这对于中国新闻专业主义又有怎样的启发?本研究以新闻自由为主题的话语生产与话语实践的微博文本为研究对象,试图厘清微博话语空间内对于新闻自由表达的不同维度以及不同主体对于新闻自由的想象与期待,并试图进一步揭示和反思关于新闻自由的话语实践与中国新闻业的发展现状以及新闻专业主义之间的内在动力机制。 新闻自由的话语建构立足于新闻生产实践过程。但是与新闻人有意识的话语建构——新闻专业主义不同,新闻自由的话语主体更加的广泛与繁杂,这其中包含新闻人对新闻生产环境和过程的要求,也包括公众对新闻业的期待。如果说新闻专业主义是专业新闻人的自我要求与形塑,那么新闻自由则包括内部形塑和外部期待这两个维度。因此,对于新闻自由的话语研究也从这两个维度展开,一是对于专业新闻人有关新闻自由的谈论的研究,二是对于非专业的普通公众的话语研究,并考察对于同一主题的话语建构,不同主体之间的话语区别与联系。 马克思曾通过讥讽的方式对自由作了如下绝妙的论述:“没有一个人反对自由。如果有的话,最多也是反对别人的自巾。”(中共中央编译局,1956)关于新闻自由,其表述则更加的多元。有关新闻自由的来源,黄旦认为,新闻或报刊自由来源于言论自由,但言论自由并不等于新闻或报刊自由。即便是出版自由,一开始主要也是指书籍和小册子,而不是报纸。也即是说,新闻自由的观念并非如传统意义上所认为的那样来源于报纸媒体,但是报纸却成为新闻自由实践的重要载体。随着网络新媒体的出现,新闻自由似乎又多了一种实现途径。(黄旦,2004)李晶研究了微博视角下的新闻自由与言论自由,认为,微博这种依附于互联网的新兴交流平台的出现不仅改变了媒体发布信息的方式、公众知晓信息的渠道,更为重要的是,它既有的特点和优势为公众话语权的发展提供了保障,同时对新闻自由和言论自由产生了催化作用,给予了我们一种新的视角和背景来重新探讨媒体、新闻自由和言论自由之间的关系。(李晶,2011)在有关新闻自由的实现层面上,伊朗学者Mahmud Farjami认为媒体的政治讽刺可视为新闻自由的实现指标之一,他对伊朗2000年的报纸进行了考察,在对大量的政治讽刺评论进行研究后认为,伊朗的新闻自由已经到达了一个新的阶段。(Farjami,2014)但多数学者认为,新闻自由存在一种界限问题,跨越了某一界限,新闻自由就会演变为对隐私权的侵犯。Simon Dawes将报纸和整个媒体都视为一种公共领域,并认为隐私的政治意义源于这一公共领域,强调新闻自由不仅来源于国家同时来源于市场,即新闻自由主体的多元性和相对性。(Dawes,2014)这一观点与刘建明的相似,他认为新闻自由的主体内涵是指由一定集团的功利性决定的唯我意志,由此引申出新闻自由的相对性。即它受一定集团的利益所驱使,对符合本集团利益的言论放纵,认为应当给予自由,否则就把它视为专制。因此,在一定集团利益的范围内才能确定新闻自由的真实感和操作标准,脱离一定集团的要求,新闻自由则被视为是抽象的、空洞的。(刘建明,1996) 这些有关新闻自由的研究表明,实则存在着关于新闻自由的诸多争议,而这些关于新闻自由的论述都是通过语言叙述的,因此话语成为我们表述新闻自由同时理解新闻自由的一种主要的途径。社会建构论认为,意义是被建构出来的,如果以这种视角来考察新闻自由,那么我们可以这样认为,在微博话语空间内,有关新闻自由的叙事以及话语实践产生了新闻自由的意义。 Roland Barthes认为“叙事并不显示,并不模仿……(它的)功能也不是去‘再现’,而是要去建构一种景观”(Barthes,1977)也即,叙事并不是对历史实在的再现,而是建构一种“想象”的实在,但这种想象的“实在”又与人们的认知方式和认知习惯相吻合,以至于人们将叙事这一形式连同嵌入到叙事形式中的内容作为客观实在接受下来。这是历史叙事的主要目的。实际上,在微博话语空间内,各种话语表达看似多元,但是在同一个话题下,也形成了一种集体叙事。这种集体叙事与历史叙事实际上是采用同样的方式生产意义。因此可以说,叙事就是通过话语建构意义的过程。在微博中,任何一种话语表达都并非是完全客观的、中立的,而是根据主体的需要对语言所进行的一种有意识的选择(主要是通过聚合轴和组合轴)和表述的过程。海登•怀特认为,历史叙事是聚合成主题的主题结构和聚合成情节结构的主题之节奏和重复。(海登•怀特,2005)实际上,微博叙事同样也是从“主题”和“情节”这两个方面展开叙事的,所有被安排到话语中的要素不是服务于“情节”就是服务于“主题”,二者相互作用共同推动叙事的完成。“情节”可以视为一种话语操作策略,“主题”则可以视为话语的主要意图。因此我们可以从叙事和话语实践的视角来考察微博上关于新闻自由的话语。 本文以新浪微博中关于新闻自由的讨论为例,来探讨新媒体时代人们关于新闻自由的话语实践与想象。在研究思路上,以新闻自由为关键词,在新浪微博上进行搜索,并以这些搜索出来的微博条目作为研究对象。 1.对这些微博条目进行内容分析。意在呈现以新闻自由为主题的微博的数量、类型、博主的身份、态度极其变动趋势。 2.对微博内容的批判话语分析。批判话语分析(CDA)意在揭示不同类型的话语如何生产与再生产社会中主导的权力关系与意识形态。(Van Dijk,1988)本选题将采取批判话语分析的研究取向,厘清微博文本与外部话语情境之间的关系,并试图探讨如下议题:微博话语如何探讨新闻自由;个人与媒体对新闻自由是如何理解的;这些对新闻自由的理解包含哪些维度与层面;微博上的主体对于新闻自由的理解与微博这一新兴的媒介形式之间是否存在某种关联;当下的政治与意识形态如何影响个人以及媒介对于新闻自由的话语实践? 在研究资料的搜集上,以新闻自由为关键词进行搜索,截止到2014年10月27日下午13时,共搜索到1598385条结果。其中最早的一条涉及新闻自由的微博发布时间为2009年9月10日零点55分,发布人为“发条小冰雹”。 介于此,本文的分析单位抽样框为2009年9月10日零点至2014年9月18日零点之间以新闻自由为关键词搜索到的新浪微博文本。考虑到微博信息情绪化与片段化化的传播特征,因此本研究将研究对象聚焦到新浪微博的原创微博文本上,通过这一限制条件的搜索,共得出结果100119条。时间 | 微博数量 |
2009.8.16-2009.12.31 | 143条 |
2010.1.1-2010.12.31 | 3557条 |
2011.1.1-2011.12.31 | 14434条 |
2012.1.1-2012.12.31 | 37116条 |
2013.1.1-2013.12.31 | 39178条 |
2014.1.1-2014.9.18 | 5691条 |
总计 | 100119条 |
表1呈现的是关于新闻自由的微博条目每年的分布情况,除2014年,基本上呈现一种逐年上升的趋势(注:2014年的统计的截止时间是9月18日,因此不足一年)。需要说明的是,在这一连续的时间维度内,有几个时间点关于新闻自由的讨论异常激烈。 笔者接下来对研究日期进行抽样,这里所采用的办法是构建一个构造周:为样本中的每个月建构一个周,即从一个月当中的四,五个星期一中随机选取一个星期一,在从一个月中若干的星期二中随机选取一个星期二,如此往复,直到一个星期的七天都囊括在内,于是形成一个构造周。(Wimmer & Dominick,2007)有研究证实,一个构造周的媒介内容的均值,比任意连续一周或者随机抽样的均值,更接近全年总体的均值。(陈阳,2007)本研究的时间抽样方法是,以2009年9月1日第一次关于新闻自由的讨论为起点,每隔8天抽取一次,那么连续抽取的7次就形成了一个构造周,以此类推,一直到2011年12月29日,共抽取了106天的微博样本。自2012年开始,因为关于新闻自由的微博讨论数量激增,因此在抽样时,所采取的方式是将时间间隔延长,由之前的每隔8天变为每隔15天抽样一次,从2012年1月2日(为周一)起至2014年9月18日止,共抽取了67天的微博样本。通过限制性条件搜索和相似性排除的原则,最终进入样本范畴的微博数量分布如表2所示。时间 | 微博数量 |
2009.9.10-2009.12.31 | 11条 |
2010.1.8-2010.12.26 | 321条 |
2011.1.3-2011.12.29 | 714条 |
2012.1.2-2012.12.27 | 322条 |
2013.1.11-2013.12.22 | 227条 |
2014.1.6-2014.9.18 | 142条 |
总计 | 1737条 |
在具体考察作为集体叙事的微博所建构的有关新闻自由的话语表征之前,有必要对表征主体的身份特征进行考察,以明晰在微博这一话语空间内,谁在说话,谁在谈论新闻自由。具体而言,笔者将通过普通用户、微博达人、个人认证用户、机构认证用户这几个维度对微博用户的身份进行划分,并在此基础上考察认证用户具体的认证身份,也即他们的社会职业身份,且一并考察非认证用户在简介中所表明的他们的社会职业身份。在2009年9月至2014年9月这五年时间内,以笔者所抽取的1737条微博内容作为考察对象,可以发现,这1737条微博用户的身份呈现如下特征:用户身份 | 普通用户 | 微博达人 | 个人认证用户 | 机构认证用户 |
数量 | 1075 | 350 | 253 | 59 |
比例 | 61.89% | 20.15% | 14.56% | 3.40% |
首先,从新浪微博的划分标准来看,不同身份的微博用户都参与到了新闻自由的谈论中去。在所取样的1737条微博中,有61.89% (1075条)的微博条目出自普通用户,微博达人占20.15% (350条),个人认证用户占14.56% (253条),机构认证 用户占3.40% (59条)。由此可见,普通微博用户似乎占据了关于新闻自由谈论的 主导权。但是进一步分析,我们又可以发现,事实并非如此。首先,在新浪微博 中,绝大多数用户都是没有经过认证的普通用户,其绝对的数量优势导致关于一个 具体话题的谈论时,这一群体的数量的凸显;其次,普通用户关于新闻自由的谈论 多数是一种情绪性的表达,或直接转发认证用户的微博内容,较少有真知灼见的见 解,而与此相对的,认证用户的表达则相对理性一些;再次,普通用户关于新闻自 由的谈论的绝对数量虽然较多,但更多的是一种自说自话,无法引起共鸣,因为这 些普通用户所发表的微博内容很少有转发或评论,而一部分认证用户的微博内容则 会引起广泛的转发或评论,由此可见,关于新闻自由的谈论仍然是由认证用户所主导的话语空间。 笔者进一步对这253位个人认证用户以及21位在简介中表明身份的非认证用户 的身份进行统计,发现以下特征: 用户身份 | 数量 | 比例 |
媒体人 | 118 | 43.07% |
学者(包括大学教授) | 46 | 16.79% |
商界人士 | 38 | 13.87% |
作家 | 27 | 9.85% |
律师 | 18 | 6.57% |
政府官员 | 6 | 2.19% |
社会机构人员 | 6 | 2.19% |
其他职业 | 15 | 5.47% |
总计 | 274 | 100% |
首先,媒体人(43.07%)和学者(16.79%)的比例遥遥领先,二者累加的比例达到近60%。其次是商界人士(13.87%),作家(9.85%)和律师(6.57%)在新闻自由的谈论中也占据一定的比例。政府官员和社会机构人员的比例旗鼓相当,均为2.19%。其他职业包括(用户的自我界定)艺术家、知名网友、导演、演员、设计师、文化工作者、经济学家、乐评人、民革党员等。需要说明的是,有些认证用户认证了多重身份,在统计的过程中,以其核心身份为准。从一定程度上而言,不同身份的微博认证用户关于新闻自由的谈论折射出不同群体在微博所建构的话语空间内占据的论述位置的差异。而论述位置的差异则又是多重因素合力影响的结果。从这一统计表格可以发现,媒体人和学者占据了关于新闻自由谈论的绝对优势,这是由于一方面从知识划分角度而言,新闻自由这一话题本来就属于新闻学知识领域,而媒体人和学者在这一领域占据重要位置,他们自然更有发言权。较大比例的商界人士参与到新闻自由的谈论是因为在微博认证用户中,商界人士本身就占据较大的比例,并且他们的谈论原创性较少,更多的是转发和一些片段化的感想或意见。作家从更为广泛的意义上而言,也应该是隶属于传媒界的,因此他们的比例也较大。因为新闻自由涉及到新闻法,因此有一定比例的律师也会参与到新闻自由的谈论中来。 除个人认证用户外,新浪微博还对机构用户进行认证,在本次的取样范围内,有59家机构认证用户参与到了新闻自由的谈论中,那么这些机构认证用户又有什么样的身份特征呢?机构认证用户类别 | 数量 | 比例 |
媒体机构 | 36 | 61.02% |
商业机构 | 8 | 13.56% |
网络社区、论坛 | 6 | 10.17% |
国际组织 | 3 | 5.08% |
高校 | 2 | 3.39% |
法律机构 | 2 | 3.39% |
其他 | 2 | 3.39% |
总计 | 59 | 100% |
在关于新闻自由的话语实践中,媒体机构所占的比重最大(61.02%),其次是商业机构(13.56%)和网络社区、论坛(10.17%),这与个人认证用户中的商业人士的比重相呼应,因为在新浪微博中,认证的商业机构的比重本身较大,因此参与到讨论中的商业机构的比重也较大。另外,国际组织也参与到讨论中,这里的国际组织是联合国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不过他们所发布的微博大多是信息型的,而非意见型的。同时,高校的传媒学院和法律机构也占有一定的比例,如前面所分析,因为新闻自由属于他们的知识范畴。其他机构包括基金会和音乐会所。 通过分析话语表征主体,我们可以发现,在有关新闻自由的微博话语空间内,有两种话语主体主导着关于新闻自由的谈论。首先,从个人层面来看,虽然普通用户所占的比重较大,但是发挥实质性作用并带来实质性影响力的仍然是认证用户,尤其是认证用户中的媒体人和学者,从福柯的话语视角进行解释,是因为这些人“比其他人更有资格谈论这一话题”。其次,从机构层面来看,认证的媒体机构受外在环境和内在自我要求的双重压力,更倾向于对新闻自由进行谈论。 接下来我们将进去到表征操作层面,进一步考察在微博话语空间内,人们如何谈论新闻自由。 从福柯的话语视角出发,关于自由或新闻自由实际上是一种话语建构,话语界定人们关于自由的谈论哪些是正当的、哪些是不正当的;哪些是合乎规范的,哪些是不合乎规范的;哪些是合法的,哪些是不合法的;哪些人比其他人更有资格谈论某一话题。根据这一思路,我们来考察微博空间内关于自由或新闻自由的话语建构方式。 微博平台上关于新闻自由的话语表述实则延续了传统话语空间内关于自由这一话题的讨论。其中所采取的方式是一种典型的话语操作方式,有转义的使用、隐喻的使用、建立相似性等方式。在微博话语空间中,人们主要是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对新闻自由进行谈论和叙事的,第一,什么是新闻自由?也即对新闻自由的内涵进行探讨。第二,我们有没有新闻自由?也即对当下中国的新闻自由现状进行反思。第三,我们需要什么样的新闻自由?也即对中国未来的新闻自由进行期待。 1、新闻自由的内涵:政府、媒体、公众的矛盾关系与新闻自由 对于政府、媒体和公众三者关系的讨论构成了微博中新闻自由话语实践的关键起点。无论是普通用户还是认证用户,无论是媒体人还是学者,都将新闻自由置于政府、媒体和公众这一复杂的关系中。 "政府处理和媒体的关系是考量政府自信心、承受能力、透明程度和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勇气的一项重要指标。强烈呼吁保护媒体新闻自由,保护媒体工作者的基本权利和尊严。”(弓辰2010.3.21)
“媒体的责任是传播事实…而不是借助公众影响力来传播政治倾向…否则 就不要谈什么新闻自由…”(执刀手2010.4.22 )
"真相通过各种新闻、观点的公开刊布和自由竞争获得,而不依赖政治或商业权力賜予。政治权力的介入,反而无助于真相。”(新楚终史 2010.8.20 )
以上三段描述建构了这样一种新闻自由的逻辑关系:媒体的责任是传播真相,实现新闻自由,但是媒体受到两股力量的制约,一方来自政府,另一方来自公众。一方面媒体受制于政治权力的控制,导致他们传播政治倾向而非事实。另一方面,媒体又需要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杜绝政治权力的介入,维护新闻自由。在这种叙事模式中,政府和公众被置于一种对立的关系中,新闻自由成为一种被争夺的对象,而媒体既是它的施予者,也是它的受施者。这种关系可以用下面的图示来表示: 从这一图示出发,我们可以将政府、媒体和公众三者所形成的话语场域想象成一种公共话语空间。对于一个实存的公共物理空间,不同的力量会发起对它的争夺与占领,如政治权力对天安门广场的争夺,广场舞大妈对广场的争夺,这其中即包含了空间内部的组织结构调整与空间外部的权力争夺,即谁应该掌握该空间的使用权。与这种物理空间内存在的权力争夺相对应,如果将网络微博看作是一种虚拟的话语空间,那么也存在着对这一公共话语空间的使用权的争夺。特别是当聚焦到一个具体的问题时,例如聚焦到微博对于新闻自由的谈论,那么围绕这一主题的谈论就形成了关于新闻自由话题的公共话语空间,在这一空间范围内,有不同的力量试图掌握话语流向,试图控制关于这一话题的讨论,实际上他们也是在试图占领和控制这一空间的使用权,并试图通过话语的控制力让更多的人参与到与他们的意见相一致的话语空间内,或者将持不同意见的说话者“驱逐”出这一空间,这与物理空间内的空间争夺操作相似。政府、媒体、公众三者实际上也在对新闻自由这一话语空间进行着争夺。因此,在话语表述上,人们也倾向于从这一角度对新闻自由进行叙事。但当聚焦到中国媒体的特殊语境时,又会有一部分话语会从政府的角度出发来,来阐释新闻自由的相对性,并将根本原因归结到所谓的“体制”层面。 “无论何种国家何种制度,政府部门都有一条对新闻自由容忍程度的疆届,绝对的自由是不存在的,只是疆届划定的范围不同。”(琼咧咧2010.8.4) “中国媒体为什么要看权力者的眼色行事呢?这是体制的必然。权力在主宰。实际是一种‘软骨病’,要医治这种疾病,必须实行爱国主义旗帜下的新闻自由!依法管理,切除领导按其所好用权力干扰这个总的病根。如果有一天,我们的媒体再也不看权力者脸色行事,中国就大有希望了。”(仁君682010.9.13) 这两段论述实际上都在倡导一种相对主义的新闻自由观,将新闻自由与中国的政治环境和媒介环境结合起来,试图为中国的新闻自由寻找一种出路,但实际上却是徒劳无功的。 2、我们有没有新闻自由:新闻自由的悲观主义与怀旧主义色彩 对新闻自由进行谈论的第二个核心层面聚焦于我们国家到底有没有新闻自由。虽然对这一问题的回答没有多少分歧意见,但是回答的方式却折射出不同的话语倾向。从空间想象的角度考察,人们想要赋予某种空间以何种意义,就会在这一空间内添加何种符号来表现这一意义。在物理空间内,这种符号体现在空间的分割、配置以及空间内物品的摆放上,而在虚拟的网络空间或话语空间内,空间内的意义则是通过文字或符号来呈现的。在对中国新闻自由的空间表述上,人们的符号使用则呈现出悲观主义和怀旧主义的倾向。
"新闻自由就是报忧不报喜。绝对新闻自由,中国没有,西方也没有。新闻也没有绝对客观,新闻就是事实的加工创作。而天天涂脂抹粉,到最后大家都不信这个媒体,最后只能自说自话。”(梁海明2010.6.9)
"其实我一直有一个疑问,是关于新闻自由的。什么叫做新闻自由?是不受障碍的表达公众意见和媒体观点?还是如实全面并客观的报道一切公众应知未知之事9为什么我渐渐的觉得,新闻自由是媒介亵渎公众知情权的武器?为什么我觉得,新闻自由是媒介向财团谄媚的笑靥?媒介选择的是公益还是利益?新闻自由最大的悲哀并不是收到任何势力的压制,而是成为新闻媒介本身的噱头和盈利口号。谁在压制我们的言论,是政治,是商业,还是大众媒体本身?"(默冷清幽2010.7.3)
中国没有新闻自由?为什么?因为就连西方都没有新闻自由。在以上第一段论述中,明确地指出了中国新闻自由的缺失,并且进一步指出新闻就是事实的加工创作,我们暂且对这种观点的正确与否不予置评,单从这种表述方式来看,就透露了一种强烈的悲观主义色彩,即是对媒体的悲观、亦是对新闻生产的悲观,更是对中国新闻界的悲观。第二种表述通过一系列的问句点出了与新闻自由相互对立的几个要素,这些要素包括对公知知情权的亵渎,向财团献媚,没有势力的压制,新闻自由成为媒体赢利的口号。这就将中国新闻自由的缺失完全归结为媒体的失责与错误的行径。除了这种悲观主义的表达倾向外,微博用户的表达还体现了一种怀旧主义的倾向。 “新闻自由法在89年之后就没敢重新拎起过”。(嘟小瑶2010.12.26) “蒋经国在上个世纪的八十年代毅然决定放开党禁、报禁,解除‘戒严’,他不畏惧国民党内的反对势力,不担心新闻自由后国民党会遭到清算,不担心放开党禁后会天下大乱,乃至不担心国民党会丢掉政权!”(球是堂2011.10.18)
“‘元老记者’于右任1910年创办《民立报》时就曾畅言‘有独立之言论,然后有独立之国家;有独立之国家,然后有独立之国民’。30年后身为国民政府监察院院长的于仍然不改新闻自由之理想,乃至于1947年在复旦新闻馆落成典礼上发表‘新闻自由万岁!中华自由万岁!’的演说,令台下听众动容。”(望岳之月2011.19)
这种怀旧主义怀的是什么时候的旧呢?一是89年之前,一是蒋经国时期,一是民国时期。这三个时期都具有非常强烈的政治意义:89年作为某一政治事件的节点,意味着共产党统治的过去和现在的划分。蒋经国在台湾的统治时期则象征着共产党统治和国民党统治的划分。而民国时期则具有以上双重意义,一是过去和现在的划分,一是共产党统治和国民党统治的划分,也即国民党统治的过去和共产党统治的现在之间的区分。对这三个不同时期的怀念实际上是从三个不同的侧面将过去的情景与当下的情景进行了对比。这种怀旧主义色彩所透露的信息则是:对过去的緬怀,通常意味着对现在的否定。 3、我们需要什么样的新闻自由:新闻自由的美国中心主义色彩 福柯认为,话语构成体的内聚力不依赖于各种表述间公认的“一致”,“真实的”话语、“科学的”话语与功能的话语总在不停的博弈。(包亚明,1997)在似乎对抗的甚至相互矛盾的知识领域内,存在着似乎是剧烈的内部争论和不同的表述。但是这并没有破坏对一种“知识机体”或一种“真理机体”的建构和创造,这种建构和创造是围绕某个特定对象而以一种系统的和规定好的样式进行的。(斯图尔特•霍尔,2013)对于新闻自由这一话语构成体,其内部也并非是一致的,而是充满矛盾和争论的。这种矛盾和不一致促成了它在建立所谓的“知识机体”过程中合法性。关于新闻自由的意义在不断地发生着改变,使其最终固定下来的方法就是利用科学话语来使其合法化。在这一过程中,什么被界定为科学的,什么被拿来当作科学的标准则又体现着权力的操作。在有关新闻自由的话语表征过程中,美国的新闻自由往往被界定为科学的,并被拿到中国新闻自由的谈论中去,成为一种标准,也成为表征体系的一部分。 虽然如前所述,话语体系的内部并非是一致的,而是充满矛盾和争议的,所以关于新闻自由的话语讨论中,人们对于美国的新闻自由也存在争议。但是这些矛盾和争议又并非是不可调和的。不同的矛盾话语构成话语共同体,而话语共同体内部又会达成暂时的一致性。在关于新闻自由谈论的第三个核心问题上,即“我们需要什么样的新闻自由”这一问题上,则体现出一种典型的美国中心主义倾向,也即“我们需要美国这样的新闻自由”,这样美国式的新闻自由叙事模式又是如何被建构起来?美国的新闻是如何与自由对应起来的? 首先,通过相似性操作,建构他者。关于新闻自由的讨论最早是针对美国的,美国是一个自由的国度(《美国独立宣言》),将意义(自由)与事物(《美国独立宣言》)联系起来,建立其意义的实在性(即在美国自由是实在的、真实的)。然后进行转义,新闻业作为美国的一种行业,也具有自由。然后寻求相似性,与美国有着相似制度或情况的国家的新闻业拥有自由,但建构这种相似性的最终目的是为了表现差异性,既建构一种他者的形象。中国与美国不具有相似性,因此中国被话语界定为他者,中国不存在新闻自由。这是一种话语的操作方式:即通过相似性操作和转义的方式,建构他者。 其次,建构差异,巩固他者。差异与他者都是被话语建构起来的,也即通过建构差异来表现他者。在“差异”的表征实践中,通过将差异自然化、合理化的方式来固定意义。而这种方式是在物本身的属性基础上建构起来的,通过物本身的属性来建构差异,强化差异,使得差异被赋予“实在性”,因而变得可见且可信。在新闻自由这一话题的谈论上,关于自由的维度的差异也是被建构起来的,首先通过自由的主体的不同属性来建构不同的自由度,并设立规范和参照物,以此参照物为基48准建构差异,与参照物存在差异的主体即是不自由的或过度自由的。在叙事模式的建构过程中,设立规范是十分关键的一步。设立规范的过程实践上是囊括要素和排除要素的过程。将符合知识体系建立的要素囊括进来,然后将违背知识体系建立的要素排除出去。在微博关于新闻自由的谈论中,美国的新闻自由被设立为规范和参照物,来与中国的新闻自由进行对比,进一步巩固中国的“他者”位置,并将中国作为违背新闻自由知识体系的“他者”排除出去。 在表征实践中,话语的合法性同时也被建构起来,使得人们相信这一话语是合法的、值得相信的、并且被积极维护的。而如何使得一种话语获得合法性,则要通过话语的操作来完成,具体做法是赋予这一话语以科学性,合理性。并在此基础上不断地填充关于科学性、合理性的具体事例或反面事例,同时对新闻自由在中国的语境进行重新设定,以此不断的强化意义、固定意义,使得意义不再游移和闪烁。当要确立一种话语的合法性的时候,首先要做的,就是在话语内部,通过建立能指与所指之间关联的正当性,来使话语获得合法性。针对“我们需要美国式的新闻自由”这一话语表达,即将新闻自由指代美国、专政指代中国,建立新闻自由与美国的正当联系,并通过建立关联性来建构新闻不自由与中国的联系。通过这一系列的话语和叙事操作,建构了这样一套关于“我们需要什么样的新闻自由”的话语:“新闻自由的思想最初来源于美国,美国是新闻自由的标杆国家,中国的新闻状况不同于美国,中国是没有新闻自由的国家,虽然中国的媒介环境与美国存在差异,但中国在本质上缺乏美国的自由精神,是一个专政的国家,这可以通过一系列事件来例证。由此可见,我们需要的是美国式的新闻自由。” 以下是新闻自由在表征体系中的主要建构方式一览表:一是建构差异;二是建构相似性;三是设立参照物;四是重设语境;五是填充实例。通过这几种操作方式,最终形成了美国中心主义的新闻自由话语模式。
本文从“话语表征”和“叙事建构”的视角出发,对微博上有关新闻自由的讨论进行个案研究,系统地揭示了微博话语如何建构一套关于新闻自由的论述。研究发现,在有关新闻自由的微博话语空间内,有两种话语主体主导着关于新闻自由的谈论。首先,从个人层面来看,发挥实质性作用并带来实质性影响力的是微博认证用户’尤其是认证用户中的媒体人和学者,因为这些人“比其他人更有资格谈论这一话题”。其次,从机构层面来看,认证的媒体机构受外在环境和内在自我要求的双重压力,更倾向于对新闻自由进行谈论。在此基础上,我们发现了新闻自由话语表述的几个维度:一是从政府、媒介和公众三者的矛盾关系出发阐释新闻自由;二是关于新闻自由话语的悲观主义与怀旧主义色彩;三是叙事模式的美国中心主义色彩。
本文原刊于《国际新闻界》2015年第9期。作者简介:李岩浙江大学传媒与国际文化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江素珍,浙江大学传媒与国际文化学院博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