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三件大事藏着三大变化|形势精要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改革
12月23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删去了现行土地管理法关于从事非农业建设使用土地,必须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征为国有的原集体土地的规定;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经依法登记的集体建设用地,允许土地所有权人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
目前,对于这一政策变化,各类分析主要还是把焦点放在对房价的影响上,但实际上,土地制度的变化远比影响房价深远。
其实,早在十八届三中全会就已明确提出,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只是,为了稳妥起见,这一重大改革首先从试点开始,即“三块地”改革,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宅基地改革、农村征地制度先分别在全国33个市县区进行试点。
农村土地改革试点工作本来原定于2017年底收官,但经中央批准延长至2018年底,与《土地管理法》修订工作同步进行,这既表明高层加大改革的决心,也说明当前土地改革本身是一场攻坚战,而原因就在于土地问题自身的复杂性,以及对中国的重要性。用福卡的话来说就是,中国政治经济的所有秘密都隐藏在土地里。
当下围绕集体土地的变化,既要把农村继续作为中国社会的安全阀,又要让农民分享城市化好处,还要维护社会长治久安,更要开启新一轮增长机制,跨过市场经济临界,重构集体主义经济。
详细分析可参见本公众号发布的《“新土改”锁定中国经济“底盘”(深度)》一文。
乡村振兴战略
聚焦“三农”问题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将于近期召开。对于明年农村经济发展的方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已有部署,要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并明确了四项具体重点任务。
党的十八大以来,一直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然而,农村的境况不但迟迟没有改善,且与现代化的距离大有越拉越大之势。
在这背后,围绕化解农村问题,实现农村现代化,一直存在路线之争。其中的根本问题就是“农村到底是市场化还是行政化”这一核心问题。
然而,无论是单靠行政的力量,还是单靠市场的力量,都不足以让广大农村全部走上现代化的道路。
未来农村只能在政府与市场的协同作用下,找到破局的方向。
如此,未来中国农村极有可能成为下一条大鱼,下一个重量级经济红利,也是下一个中国改革的大池子,一旦豁开口子,农村现代化进程将如同洪水开闸,一发不可收。
关于农村问题的详细分析可参见本公众号的《农村现代化究竟走什么路?》、《为什么搞了几十年的“新农村”反而成了“扫黑除恶”的大战场》、《农村现代化为什么那么难?》等文章。
外商投资法草案
12月23日,外商投资法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有望替代早年制定的“外资三法”,成为外商投资领域的基础性法律。
1979年7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颁布施行,外商在中国大陆投资办企业从此开始。
中国累计吸引外商直接投资将近2.1万亿美元。外资企业为中国贡献了10%的城镇就业,20%的财政收入和将近一半的进出口业绩。
不过,近年来外资撤离中国之声不绝于耳。
不可否认,随着中国政策红利退潮,外企高利润时代已过,再加上贸易保护主义演变成今年这种境况,外资开始重新调整在全球市场的布局。
不过,中国依然是外资难以割舍的重要市场。
一方面,中国庞大的消费市场仍具有强大的吸引力。
另一方面,中国坚持改革开放的大方向,市场环境不断优化,比如外商投资法草案就给予外资企业更为公平的待遇和法律保障。随着相关制度环境的建设,便利的营商环境对外资企业同样保持吸引力。
在大市场及便利的营商环境刺激下,外资企业在中国市场将重新谋篇布局。伴随外资跨企重新调整与布局,未来或将在中国重新看到“外资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