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省市2016年已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一览表)| 威科先行劳动法库
整理︱薇薇小编
来源︱威科先行人力资源信息库
地区 | 最低工资标准 | |
上海 | 2016年4月1日起,月最低工资标准从2020元调整为219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从18元调整为19元。 | |
江苏 | 全省 | 2016年1月1日起,月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1770元;二类地区1600元;三类地区140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15.5元;二类地区14元;三类地区12元。 |
南京 | 2016年1月1日起,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77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5.5元/小时。 | |
苏州 | 2016年1月1日起,苏州市区、张家港市、常熟市、太仓市、昆山市、吴江区月最低工资标准,由原1680元/月调整为1820元/月; 苏州市区、张家港市、常熟市、太仓市、昆山市、吴江区均执行江苏省一类地区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原14.5元/小时调整为15.5元/小时。 | |
南通 | 2016年1月1日起,市区(崇川区、港闸区、开发区、通州区)、海门市、启东市执行一类地区标准177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5.5元/小时;海安县、如东县和如皋市执行二类地区标准160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4元/小时。 | |
重庆 | 2016年1月1日起,执行如下工资标准: (一)万州区、黔江区、涪陵区、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长寿区、江津区、合川区、永川区、南川区、綦江区、大足区、璧山区、铜梁区、潼南区、荣昌区等23个区及北部新区、万盛经开区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为150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15元/小时。 (二)梁平县、城口县、丰都县、垫江县、武隆县、忠县、开县、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石柱县、秀山县、酉阳县、彭水县等15个县(自治县)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为140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14元/小时。 | |
山东 | 2016年6月1日起执行新的工资标准,调整后的全省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710元、1550元、139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7.1元、15.5元、13.9元。 | |
辽宁 | 2016年1月1日起,执行如下工资标准: 月最低工资标准为一档标准为1530元,二档标准为1320元,三档标准为1200元,四档标准为1020元。 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一档标准为15元,二档标准为13元,三档标准为10.8元,四档标准为9.5元。 | |
天津 | 自2016年7月1日起,月最低工资标准由1850元调整为1950元/月。 | |
海南 | 2016年5月1日起,执行如下工资标准: 一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143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2.6元,适用于海口市、三亚市、洋浦经济开发区。 二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133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1.7元,适用于儋州市、琼海市。 三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128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1.3元,适用于三沙市、文昌市、万宁市、东方市、五指山市、乐东黎族自治县、澄迈县、临高县、定安县、屯昌县、陵水黎族自治县、昌江黎族自治县、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白沙黎族自治县。 |
长按二维码,即可关注威科先行劳动法库,获取权威劳动法资讯,阅读深度实务文章。
↓↓↓ 点击"阅读原文" 【免费体验更专业的劳动法数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