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志文:不能用管理公办教育的方式管理民办教育
一
“走向多元化”和“增加选择性”
是现实的迫切需要
改革开放 30 年(本文为作者旧作),中国社会翻天覆地的变化,几乎都是以“选择性”的增加来体现的,无论是产品还是服务。可是,划片招生、电脑派位、取消择校、严管学籍……中国教育的“强制性”、“威权化”、“行政化”趋向愈发严重,这和人性的选择性需求也是相背离的。
一方面我们禁止老百姓的孩子在社区间择校,另一方面,一些“有条件”的家庭,却早已在国际间为自己的孩子择校了。
公办学校均衡办学,减少择校,民办学校放开发展,满足择校,这才是正路!
让家长削足适履地去迁就学校,而不是用多元化的优质服务去满足家长。于是,教育的诸多问题皆应运而生,效率不高、服务不优、发展缓慢,供应不足……这是计划经济的老毛病。
哪里垄断,哪里的服务和产品就价高质次,就满意度低,就难发展,就供应紧张;哪里开放,哪里的服务和产品就价廉物美,就满意度高,就快速发展,就供应充足。
在经济和文化领域,那些发展最疲弱的行业,率先开放之后,不仅没有被淘汰出局,反而会迅速提升品质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优势行业。“抱着的孩子长不大”,“温室里没有参天大树”,“不放心永远不省心”,“不撒手才棘手”,其实道理并不复杂。
因此,教育“走向多元化”和“增加选择性”,是中国现实的迫切需要。中国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是否在这个方向上,和在这个方向上走多远,成为衡量中国教育进步的一个重要指标。
二
“发展教育必须坚持两条腿走路”
增加教育投入,“依靠财政拨款”和“吸引社会资金多元进入”,要两者兼顾。
一条腿走路不行。财政投入,只能实现稳定保底;社会投入,才会带来腾飞繁荣。国家经济发展,财政对教育的投入大幅增加,很多人认为有这一条就够了。
但即便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教育经费拨付比例和数额远高于我们,公共教育经费还显捉襟见肘,不敷使用。加大财政投入保障的同时更要大力吸引社会资金多元进入,教育才有希望。
“加大投入促发展”和“深化体制改革促发展”,要两者兼顾。
体制、机制是最大的生产力。不在体制、机制上改革完善,很多资金投入会如泥牛入海。制度的黑洞用资金是填不满的。必须承认作为计划经济条件下事业单位的学校,资金使用效率非常低下,本来就很有限的教育经费加上极低的使用效率,带来了“资金严重不足”和“资金严重浪费”并存的怪象。
中国 30 年持续发展,创造了举世瞩目的辉煌成就,其动力之源是“改革开放”。教育积弊较深,通过体制改革可释放的发展能量巨大。
“办好各级各类公办学校”和“大力发展民办教育”,要两者兼顾。
前者是保障,后者是机遇。
底线+创造,是推进一切事业发展的铁律。底线有保障,发展无止境。保底靠政府,繁荣靠市场。对于教育,公办保均衡、促公平、守底线,民办抓环境、求发展、促繁荣。一定要两手抓两手硬,坚持两条腿走路。
三
“发展民办教育需要全社会进一步提高认识”
保底靠政府,繁荣靠市场。义务教育保障公平之外,培育市场,深化改革,多元办学,大力发展民办教育是最有效的途径。
民办教育在中国教育边缘行走的命运没有改变。面对假民办盛行,真民办疲弱的现实,很多人产生模糊认识,认为民办教育指望不上,可有可无,管理起来又麻烦,任其自生自灭,政府着力办好公办学校即可。这是极其错误的!
简单化地用管理公办学校的方式去管理民办学校,必然越管麻烦越多。
虽然民办教育应“解决政府教育发展经费不足问题”而生,但民办教育绝不是“政府财力不足时的过渡性产物”,而是中国教育发展的必然要求!
由于体制的原因,在发展民办教育的观念和政策上,总体呈现“宏观热,微观冷;高层热,基层冷;外部热,内部冷;口头热,行动冷”的现象,基层民办学校的生存境况非常艰难。
走向“多元化”增加“选择性”的社会发展大势需要民办学校;
激活公办学校的办学活力需要民营机制;
实现教育的“公平”与“效率”需要民办教育!
民办教育与公办教育,应该享受同等的国民待遇——
在民办学校就读的孩子,他们的家长同样是纳税人,这些孩子应该享受政府“生均办学成本”全额补偿。
在民办学校教书的老师,他们和公办学校老师承担着相同的社会责任,他们就应该享受与“公办教师”完全相同的社会保障。
如果说发展民办教育也有“底线”的话,那么上述两条就是“底线”。
四
“本土教育品牌的培育与成长非常紧迫”
按 WTO 规则,中国必须开放教育服务贸易。国外投资者将大举进入,那时本土教育品牌更将不堪一击。
不能再走过去有些行业“内斗内行”“外斗外行”的老路,“迎外来和尚,杀自家方丈”。
从“行政办学”到“资本办学”,再到“教育家办学”,需要我们变革体制。
公有制有多种实现形式,经济领域已经有很好的实践,发展思路完全可以借鉴。建立现代学校制度,是实现教育家办学的根本出路。
过去“名校办民校”的路子,走反了,导致假民办盛行,前路弯弯,教训深刻。
“名校民营”才是正路。将假民办明晰产权,改造成真民办。对那些主要靠收费过日子的公办名校,都可以规范地转制民营。这需要政策上的突破。至今,此路依然是被禁止的。
公办名校,实际上是政府通过长期高强度财政投入和政策倾斜精心培育的产物,由于资源紧缺,成了纳税人为少数人提供的教育天堂。这本身已经有悖教育公平,再加上固有的体制障碍,名校也普遍染上了“名疾”——可称之为 “类国企病”。
这部分学校放开,探索建立现代学校制度,注入活力,实现自主办学,完成学校生命的觉醒,将省下大笔财政经费。这部分经费用于薄弱学校改造提升,让普通老百姓的孩子得益,实际上是一种“劫富济贫”,既促进教育公平与均衡,也满足高品质教育服务的社会需求。
至于公益性,政府可以通过购买教育服务的方式实现。效率更高,公平性更好。
过去“票子”、“面子”、“条子”、“卷子”搅合在一起的复杂交换,会变得简明而清晰,权力寻租的空间亦将被大幅度压缩。
这里有一个悖论要克服——“因为怕转制过程会带来不稳定,所以才要禁止公办学校转制民营。事实上,恰恰因为宏观政策的禁止,才导致转制过程中的不稳定”。宏观政策的禁止,事实上成了少数既得利益者告状、闹事的理由。而这部分躺在那里混日子的人或既得利益者,恰恰是需要改革的对象。
“名校民营”,实践中已经出现一些有益的探索和突破,如果这种点上的突破,能放大实验,最终变成面上的政策,则可释放巨大的教育发展能量!
五
“教育改革的牛鼻子:学校”
企业是经济的细胞,企业活则经济兴;学校是教育的细胞,学校活则教育兴。
教学围绕“应试”,课堂围绕“知识”,评价围绕“分数”——当我们被三座大山压得喘不过气来的时候……
我们应该换一个角度更深入地思考中国教育改革的出路——当你一直无法推开一扇门时,何妨拉一下试试!
我把学校分为两种类型:“计划经济下事业单位的学校”和“市场条件下教育服务提供者的学校”。两种类型,两种质态,两样结果。
“计划经济下事业单位”的学校——
任务由上级下达,资金由财政拨给,绩效由领导评价,命运由组织掌握。在这里教育是“任务”。
“市场条件下教育服务提供者”的学校——
任务由需求确定,资金由社会供给,绩效由上帝评价,命运由市场掌握。在这里教育是“服务”。
值得一提的是,这种分类方式并不是从办学主体角度出发的——前者是公办学校,后者是民办学校,而是从学校运行质态来进行分类的。
就像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之后的企业,“国资的”还是“民资的”并不重要。学校也是这样。建立现代学校制度,无论公办、民办,学校都可以成为“市场条件下的教育服务提供者”。
当学校真正拥有办学自主权,以教育服务提供者的身份成为市场主体,教育家办学才成为可能,教育创新进步、百花齐放、繁荣发展的局面就会到来。
政府通过购买教育服务,体现教育的公益性,比自己直接举办学校效率更高,成本更低,服务更好。
教育公平可以更好地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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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卢志文,温州翔宇教育集团总校长
来源丨转自中国民办教育共同体,文章来源《温州教育》
责编丨张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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